執行無小事 攻堅無休時

7月17日早晨六時許,隆德縣法院執行幹警接到申請人章某電話,稱其發現被執行人黨某的車輛停在某小區,請求執行人員查找被執行人。接到電話後執行局局長張志凱調集執行幹警迅速出擊,將被執行人黨某堵在家中帶回法院,經反覆協商,最終使這起長期懸而未結的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順利執結。

2015年,申請人章某在被執行人黨某經營的餐館打工時不慎將一桶開水打翻將其燙傷,花費醫療費14556元,造成九級傷殘,在雙方協商未果的情況下,章某起訴至法院,經法院主持調解被執行人同意賠償申請人各項損失9.7萬元,於2018年1月20日前付清。到期後被執行人未按約定履行賠償義務,申請人遂申請強制執行。該案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一直躲避執行,執行法官費盡周折經多次於凌晨和夜晚在被執行人家中附近守候尋找均未找見被執行人,該案一時陷入窘境,為此,申請人向自治區黨委巡視組反映該案得不到及時執行,造成其生活困難。執行法官也很無奈,7月17日凌晨六點多,執行法官接到申請人打來的電話後眼前一亮,迅速趕往被執行人家中,當敲開被執行人家房門時,其妻子謊稱其早與被執行人離婚,被執行人不在家中,執行法官經過仔細觀察,確認被執行人就在家中,後經搜尋將躲在大衣櫃中的被執行人拽出帶回法院。此刻還不到上班的時間,院裡其他幹警三三兩兩正常入餐廳準備吃早餐,執行法官顧不上歇息,開始詢問被執行人,準備對其予以司法拘留。申請人害怕被執行人被拘留後一時拿不到養家餬口的賠償款,說啥也不同意拘留被執行人,根據被執行人家境其也確實沒有能力履行,執行法官很為難,便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給雙方當事人做工作,由於雙方對這筆賠償款給付數額和期限意見分歧較大,加之被執行人家屬在到處籌錢,這場“艱難的談判”整整進行了九個多小時,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即由被執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各項損失8.5萬元。當執行法官確認這8.5萬元打到法院執行專戶後才長長的舒了口氣。此刻已是下午四點多,執行法官們才想起連早餐、午餐都錯過了。“雖然我們沒有拿到調解書確定的全部賠償款,但是我們已經心滿意足了,以前錯怪你們了,為我們的事你們真的費心了,非常感謝張局長,感謝法院執行幹警”這是申請人及家屬最後留給執行幹警的發自內心的感謝話。

民之所望,司法所向。從自治區高級法院開展“颶風行動”以來,我院全體執行幹警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全力以赴破解執行難。不管是烈日炎炎,還是狂風暴雨,不管是白天還是黑夜,時時處處都留下隆德法院執行幹警不辭辛勞,仗劍執法,廢寢忘食的足跡和身影,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是他們不懈追求的目標。(張楠號供稿)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法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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