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反被「聰明」誤 泰安一男子報假警被拘

魯網泰安8月9日訊 2月6日晚9點左右,泰安市公安局山口派出所接到“120”報警臺來電,工作人員稱:有人撥打“120” 急救電話稱在山口鎮某火鍋店有人打架,將火鍋店老闆打傷需要救護車,“120”急救車到場後未發現有人員受傷,經詢問火鍋店老闆王某某得知也沒有打架情況,懷疑有人報假警。

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瞭解情況並調取撥打“120”急救電話的號碼,民警多次撥打該手機號碼已是關機狀態,經調查得知該手機號系山口鎮某村郭某某的。民警經走訪打聽尋找到郭某某,郭某某稱:該手機號實際使用人為其弟弟郭某(30多歲,至今單身)。當民警進一步瞭解郭某時,郭某某稱:其弟弟常年在外出打工,很少和家人聯繫,自己也不清楚郭某在哪裡。隨後,民警從火鍋店老闆得知郭某曾在其火鍋店中打工,一週前已將其辭退。民警懷疑郭某因火鍋店老闆將其辭退懷恨在心所以撥打“120” 急救電話報假警進行惡意報復。

之後民警多次到郭某家中找其瞭解情況,其家人都稱:郭某在外打工聯繫不到。至此,案件陷入僵局。2018年2月22日(大年初七)早上5點,民警再次到郭某家中,將回家過節的郭某依法傳喚到山口派出所進行詢問,郭某態度較好,對自己的違法實施供認不諱。但郭某及其家人都稱:今天有人給其安排了相親,希望能夠相親完畢後再接受處罰。考慮到郭某已30多歲尚未娶妻,家庭情況較差相次親不容易,而且態度較好確有悔過之意,便同意了他們的請求,讓郭某回家相完親再回來接受處罰。

但是,郭某離開派出所之後便杳無音信,為躲避處罰再次外逃,之後民警多次到郭某家中走訪並耐心做其家屬的思想勸導工作,講政策、擺道理,敦促其早日投案但都未成功。

2018年8月3日下午16時許,派出所民警得到線索,郭某在其家中出現,民警迅速前往,在半路上發現正在步行去往公交站牌的郭某。郭某在遠處發現警車後,立即跑入公路旁的苗圃地裡準備逃跑,在追趕了將近100米後,民警將其抓獲。當日,郭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伍佰元的處罰。

警方提醒:

虛假警情嚴重浪費公共資源

110、120等服務電話是維護治安、服務社會、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工具,然而一些群眾卻由於無聊、醉酒、報復等原因隨意撥打110、120,向報警服務檯虛報警情、騷擾110、120,嚴重浪費公安機關及醫療機構的時間和資源,更重要的是,可能使真正身處危難情形需要緊急援助的人得不到及時的救援。

對於報假警的處罰,我國相關法律已作出明確規定:謊報警情如情節嚴重,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尚未達到嚴重程度的,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相應處罰。

在此,岱嶽警方呼籲廣大群眾要珍惜愛護110、120等服務電話,正確使用,減少無效報警,禁止惡意騷擾,切實讓110、120成為每位群眾的平安守護者。(通訊員 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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