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假警,還投訴警察,宣威這家人太極品了!

“感謝組織查清事實,為我澄清正名,接下來,我會更加全身心投入到本職工作中去。”手握《維護公安民警執法權威正名通知書》,寶山派出所所長方其林深有感觸地說。近日,宣威市公安局維權委員會及時澄清不實投訴並將涉嫌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人陳某飛行政拘留,向全體民警傳達了宣威公安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為擔當者擔當的堅定決心。

3月19日,宣威市公安局維權辦接到曲靖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批轉的投訴件,要求調查寶山派出所所長包庇罪犯等違紀問題,宣威市公安局駐局紀檢組、督察等部門立即進行認真核查。經查,投訴人陳某飛在宣威市寶山鎮開了一家賓館,3月18日零時許,陳某飛的妻子馬某向宣威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報警稱,寶山鎮某客棧內有人吸毒嫖娼。接到指揮中心指令後,寶山派出所所長方其林帶領民警迅速處警。民警通過走訪調查和調取視頻監控等方式進行初查均未發現該客棧存在違法行為。民警同時接到群眾舉報,陳某飛家經營的賓館凌晨施工,嚴重影響了周邊居民休息。民警到該賓館查看時,賓館正在裝修,聲音嘈雜,已經嚴重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民警要求陳某飛立即停止施工。陳某飛及妻子馬某心生不滿,要求身著制服、駕駛警車的民警出示工作證並又向110指揮中心報警稱有人冒充執法人員執法。民警將涉嫌謊報警情的馬某傳喚至派出所詢問後,陳某飛帶領其兒子到派出所辦公區域長期滯留,嚴重影響民警工作。陳某飛還通過“12389”專用舉報電話投訴寶山派出所所長包庇罪犯。

維權辦工作人員經過核實,陳某飛投訴舉報不實並且涉嫌擾亂單位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宣威市公安局決定給予陳某飛行政拘留八日的處罰。根據《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4月8日,宣威市公安局維權委員會開出《維護公安民警執法權威正名通知書》,以澄清事實,消除影響。

文丨呂林彥 陳留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