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如何防止官員冒名頂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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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說明,在信息不發達的古代,官員冒名頂替的事件並不稀罕。典型明末清初學者徐芳《雷州盜記》裡的記載,明末崇禎年間,一夥強盜劫殺了赴任的雷州太守,假模三道冒充太守去雷州上任,竟然把民不聊生的雷州,治理得國泰民安。以至於後來東窗事發,強盜們被繩之以法,雷州百姓們還深深懷念這些做官比“真官”好的強盜們,年年香火祭奠。如此奇葩情節,也是明末崇禎年間,吏治腐敗的生動寫照。

不過放在古代大多數年頭裡,“官員冒名頂替”這事,從來都不是件容易事。在歷朝歷代精心設計的技術手段下,確保官員們能夠驗明正身。比如下面這幾樣。

一、發委任狀

委任狀,即官員上任時的授官憑證,古代叫做“告身”,誕生於南北朝時期。官員經過審查合格後,會拿到一張蓋有“尚書吏部告身之印”的文書,然後才可以走馬上任。唐代的時候,“告身”文書都是以金花五色綾紙製成,宋代時變成了絲織的花綾,明清的花綾“告身”圖案更精美,而且官員離任時,還要在“告身”上蓋印註銷,意義十分嚴肅。

不過,就是這麼嚴肅的“告身”,也有不靠譜的時候。比如唐朝中後期時,國家冗官成堆,賣官鬻爵成了普遍現象,原本需要嚴格審核的“告身”,花點錢就可以輕鬆買到。基本都是買個空“告身”,想當什麼官,自己就能往上填。倒賣“告身”也成了火熱買賣,以《新唐書》記載,不單元稹等貪官們發過橫財,有時缺錢的唐朝政府,也大模大樣賣“告身”湊錢。
曾經強盛無比的大唐,就在這“火熱交易”裡,走向衰敗的不歸路。

而比起這有時可以胡亂填的“告身”來,另一種方法,卻是決不能胡亂填寫:發身份證。

二、發身份證

在隋唐年間,官員們有了標識身份的“身份證”:魚符。

這種“身份證”,三品以上官員用的是金制,三品至五品官員用銀製,五品以下官員用銅製。上面寫有官員的姓名品級,因形狀類似魚,因此也叫“魚符”。女皇武則天在位時期,三品以上官員的“魚符”,換成了金龜形狀,於是又叫做“金龜符”。現代女子相親時常調侃的“找金龜婿”,就是來自於此。

發展到明代時,這種別緻的“魚符”,又變成了“牙牌”,這是用象牙或金屬製成的牌子,刻有官員的姓名籍貫職務。平日掛在腰間。而且這種“牙牌”,不止是官員的“身份證”,以明朝人陸容的形容說“無論貴賤皆懸牌”,堪稱明代通用的身份標識。

三、戴帽珠

清朝人做官,常被戲稱為“戴紅頂子”,但事實上,這“紅頂子”並非隨便哪個官員都能戴,區分官員的身份,恰要看官帽上的帽珠。

以清朝的禮制,八品以下官帽上的珠子,都是鏤花金頂,七品珠子才用金制,然後六品是貝殼珠,五品是水晶珠,四品是青晶珠,三品是藍寶石珠,二品是珊瑚珠,只有一品官員,才可以佩戴紅寶石珠,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紅頂子”。某些清代題材電視劇裡,那些“給你個三品紅頂子”之類的臺詞,都是屬於嚴重不懂歷史。

換句話說,在清朝區別官員身份,只要看他們官帽上的珠子就行。不過到了清末時也例外,內憂外患的清王朝,也把帽珠拿出來賣,好些無官職的富商地主們,咬咬牙就能買個一品“紅頂子”,然後大搖大擺的在民間招搖。所謂“紅頂商人”之類的稱呼,就是這麼來的。

我們愛歷史


藝嶼EYESVOT |古代的“身份證”


中國現代身份證制度,其實只有不足百年曆史。

話說中國現代的“身份證”雛形——始於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當時的寧夏省政府制定了“居民證制度”。這是題外話。

民國委任狀


現代的委任狀如上圖,那麼古代的“委任狀”是什麼樣的呢?

“委任狀”

唐李商隱《為有》:

“為有云屏無限嬌,鳳城寒盡怕春宵。無端嫁得
金龜婿,辜負香衾事早朝。”

在唐代擁有“金龜”相當於現在的省級幹部了!





古代由於沒有現代的身份證件,自證身份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因此在官員赴任的事情上,確認官員的真實身份就成了一件難事。

在當時,官員上任有委任書這一說法, 在一段時間,

委任狀甚至得官員自己花錢購買。


告身

委任狀又被叫做告身,這一制度在南北朝時期被確立下來。

真假具有爭議的顏真卿《自書太子少師告》

唐朝時,任命官員一般要先通過考查合格,尚書同意後報告給門下省,由給事中審查其考查的具體情況,再由黃門侍郎檢視,審查後上報給皇帝,最後由主管部門執行任命。

凡被授官的人,不管其出身和選拔方式都要給憑信,加蓋文為

“尚書吏部告身之印”

的印信。


素綾紙

唐末的委任狀都是用素綾紙裱軸的,被委任的官員為了得到這樣的委任狀要

“送納朱膠綾紙價錢,各請出給”,

然後才可以去上任。

到了五代之時,社會經濟狀況不好,購買委任狀的規定被廢除了。

清朝時期委任書大多為藍色花紋,委任書的文字有印刷體、手寫體兩種,字跡顏色有紅色、黑色。

將軍表示同意就書寫“行”字並將其拉到吏照下底部。

官員離任時要重新將吏照上繳並蓋黑體“銷”字,表示該狀作廢。

但即使如此,也並不能徹底提防官員代替上任的情況出現。


藝嶼EYESVOT


在古代,因為時有發生官員被頂替的現象,所以各個朝代也發明了不少,避免官員被頂替的方法。

比如從唐朝開始,古代官員都有會身份證,沒錯,就是相當於我們現代的身份證,那時候名字叫“魚符”,上面刻有古代官員的名字、簡介、官品等。

這個魚符是分兩塊的,一塊在朝廷放著,另一塊放在官員身上,並且隨著官員品級的高低,分別用金、銀、銅來鑄造,一般來說,古代朝廷的工藝,民間很難模仿。

到了明清的時候,身份證已經變為卡牌形式了,跟今天的個人簡歷差不多,上面寫清姓名、年齡、單位、學歷、官銜等,還會特意表明不用身份證或者冒用身份證的懲罰。

在古代替官,風險是極大的,尤其是君主專制的王朝,被抓了後那就是死罪一條,甚至株連九族,正常人是沒人願意幹這種事情的。

當然,雖然古代沒有網絡,沒有視頻,但是在體制健全的王朝,這一點肯定能想到。

首先,去某地赴任,基本上都是舉人及以上的水平,文化層次不能低,不然字都看不懂,在古代文人都是有士氣的,一般不會做出這等冒名頂替的事情,當然事無絕對,而劫匪一般大字不識幾個,短時間冒充還行,時間一久了,被人發現不識字,肯定不行。

其次,古代官員去某地當官,需要帶上任職書,上面會詳細的記載相貌、畫像,生平以及七大姑八大姨的親屬關係等。而這種文書,也很難偽造。

再次,古代人大多數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只要你當官了,就會有親屬找到你。古代的官一般都是回鄉任職,當然也可能是去別的地方,但是不管到哪,總會有想要攀龍附鳳的親戚來找你。

最後,古代無論大小官,每隔三年左右的時間都要回京述職,據說有的朝代一年述職一回,有些邊疆的官員,一年有多半的時間都在路上。另外,中央還會定期派巡視組去各地檢查,比如明朝的錦衣衛,清朝的軍機處等。

當然,古代也不是沒有冒名頂替的事情發生,我隨便說個吧。

據《雷州志》記載,崇禎年間,一位來雷州赴任知府的官員,在半路被山賊打劫,接著山賊的首領利用官員的文牒,做了雷州的知府。

兩年後,那個官員的兒子來投奔父親,結果發現知府竟然不是自己的父親,而且還用著父親的名字,於是向駐紮在當地的錦衣衛舉報,最後這個冒名頂替的山賊被正法。

你看,這就是因為上面的某一條,而導致東窗事發的例子。


戲曲說


這個題很有意思,史論縱橫來答一答。

首先要明白什麼是官,簡單來說為政府辦事的工作人員都叫官,但是最小的官,也得是個縣令,所謂皇權不下縣,就是這個意思,在縣以下的基層組織,基本都是吏,像宋江在鄆城混的那麼好,其實也就是一個小吏,在古代,官就是官,吏就是吏,這是不能逾矩的。

京官這個肯定是不能假冒的人,沒有做案的條件和能力,能假冒的,大部分都是地方官,也就是剛去赴任的地方官,這個古代還真有,很多人以為土匪殺了上任的官員然後冒充只出現在《西遊記》中,在《西遊記》中船伕劉洪殺了當朝狀元陳光蕊(唐僧他爸),然後霸佔了陳光蕊的妻子,並且冒名頂替做了知府,直到選奘長大,長將劉洪繩之以法。

其實,在明朝切切實實的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崇禎年間到雷州擔任知府的官員在上任的路上就被殺賊殺死,這個山賊索性就拿著官員的文牒,去上任了,沒錯和《讓子彈飛》裡面的劇情一樣,這個山賊做了兩年知府,到他兒子來投奔的時候,才事發。

其實,他這個案子,即使他兒子不來投靠他,第三年估計也會洩露,因為在古代,一般地方官在地方任職三年就要到京城述職,根據你的表現,決定是否升遷還是留任,一到京城,他還不露餡。

由於古代的官員很少,遇到山賊什麼的雖然有可能,但是一般山賊所要的就是錢財,或者綁票,真有撕票的,山賊也不會冒風險去當一個縣令,因為在古代讀書本身就是被壟斷的事情,一般真正肚子裡有點墨水的,誰會去當山賊,再說打打殺殺慣了,誰願意去當官,所以,冒充官員上任是一件很小概率發生的事情。

但是,如果真的發生,而古代又沒有身份證,如何防止有人冒充呢?

其實聰明的古人早就想到了辦法,古代官員一般有兩樣憑證,一個是敕牒,一個是告身,敕牒就是朝廷發的委任狀,上面有吏部的印章。除了這個委任狀,還有告身,這個告身則是用於證明上任者本人的真實身份,為了防偽,也是由專門的部門印製。在告身上面註明了上任者的籍貫,年齡等,有特殊的生理特徵的也會寫入。

有了這兩樣東西,相當於人與物必須相符才行啊,所以,即使山賊搶了上任官員的敕牒和告身也很難冒充,因為這兩樣東西都是特製的,很難偽造。

除此之外,一般官員還會有其他東西來證明自己的官員身份,比如唐朝時期有“魚符”,到明朝的時候有牙牌來記載官員的身份地位等個人信息,到清代的時候,就有了大家熟悉的“腰牌”了,牌子上會有更詳細的信息。

所以說,古代防止官員冒名頂替這事就不用我們替他們擔心了,他們早就想出應對之策了。


史論縱橫


題主指的應該不是前面有位說的科舉冒名頂替的替考行為,而是官員上任途中被殺後有人冒名頂替吧。其實這種情況微乎其微。


我們知道《西遊記》裡有描述唐僧的父親陳光蕊赴任途中被水賊劉洪殺死,然後劉洪冒充陳光蕊到任上坐了十幾年官,等到唐僧長大報仇才真相大白。這個故事被很多研究西遊記的人有多種解讀,就是因為其中有很大的不合理因素。如果此類事情司空見慣也就沒有什麼討論餘地了。那就是劉洪一個水賊,怎麼能做到在州官任上十幾年沒有出現任何問題?未被揭發,而且不升不降也不調任。這都是非常不合理的。這裡,我無意去討論西遊記的背後問題,只是想舉這個例子說明,冒名頂替,幾乎是不可能的。


首先就是,官員赴任途中不可能隻身前往,我們知道,清末“公車上書”。所謂公車,就是古代有些時期,連舉人入京趕考都有公派車馬相送,何況官員赴任?既有公派車馬隨從,哪個山賊土匪敢去殺人攔截?也有一些確實自己上任的。但這些人走的也是官道,住的是驛站。那些山賊土匪平素基本只在山林之中打劫來往客商,有幾個有膽子到官道上去劫殺朝廷命官的?


其次,就算有那麼幾個山賊土匪真的吃了熊心豹子膽,真的把官員殺了,或者像劉洪那樣從水路下手,但他有本事上任當官嗎?要知道,古代官員和底層老百姓的文化差距是很大的。山大王們基本大字不識一個,一到任立刻露餡。官員底下都有小吏的,如果發現官員是假的,知情不報等同包庇,所以必然立刻向上級彙報。上級一定會派官員下來查驗,到時候那真的非死不可了。所以,山賊土匪不會去做這種事,風險係數太大。

那有沒有可能就是讀書人,比如官員的同學,但是自己沒考上,於是殺了官員冒充赴任呢?可能性還是有的,但仍然微乎其微。首先是古代讀的是講的那一套基本就是禁錮思想,把人讀傻的,一般讀書人都是膽小怕事,為的是個光宗耀祖。沒膽子殺人,也不甘心冒名頂替。就算一時衝動做了,也很難矇混過關。因為讀書人都有功名,都在個地方官府備案。即使只是一個小小的秀才,也是有學官專門負責的。一個有功名的讀書人突然失蹤,地方不可能不做調查。如果說他連秀才都沒考上,那也就真沒什麼本事冒充官員了。


另外,其實古代也有查驗機制。以清代為例,地方官到任不是直接去所在的州縣,而是先由吏部抽籤決定他要去的省份,然後去省裡。幾名候任官員一起到藩司衙門報到,再由藩司衙門進行考核查驗,再去各州縣任職。所以冒名頂替者還要過藩司衙門查驗這一關。而到任以後也不是沒事了。還有上級的監察制度。比如西漢的刺史,明代的巡撫,都會巡查所轄地區官員政績等,還有吏部考功司,專門負責調查官員任職情況。這些部門一來當然也少不了對身份進行查驗。私底下也會各種寒暄,談到官場上的關係等等,這不是誰都能冒充的。何況官員還有任期,一旦任期屆滿,要進行考核,好的升遷、續任,差的降職、調離。甚至還需要回京述職,要是假的不是全露餡了?

所以說,水賊劉洪這種冒名頂替官員的情況只能出現在小說裡。真實情況中,做了這種事情還要不被發現幾乎是不可能發生的。


伊耆角木


看過《讓子彈飛》的都知道,裡面葛優曾花了點錢冒名頂替鵝縣縣長的職位,不過,那是發生在亂世的事件。那麼歷史上,冒名頂替官員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呢?其實古人對這方面有很多的防範措施。



《讓子彈飛》發生在亂世,無可厚非。《西遊記》中也有一個類似的故事,那就是唐僧的父親陳光蕊,中狀元被任命江州刺史,卻被人殺害冒名頂替十八年的事,其實仔細推敲就能知道這樣的事情發生的幾率很小。


首先,古代的官員任職後,即使是帶著委任狀去,然後對此進行偽造,假設各種信物都被偽造。那麼他還是逃不了一個流程,那就是古代官員每隔幾年都要進京向皇上述職,然後決定是否升遷。

在面見皇帝的過程中,一個狀元是瞞不過去的。因為唐朝官員都有一塊魚符,朝廷手中一塊,官員手中一塊,要對上才可以,像驗證碼一樣。而且,古代官員出行會帶著家眷,他的朋友也都不可能在他當官後就斷了來往,如果被冒名頂替,會很快被識破的。


歷史密探


冒名頂替去當官,絕非聰明之舉,誰又會拿性命開玩笑?


在古代,赴地方上任的官員都是拿著上面發的上任狀之類的東西,騎著馬或者做著馬車,遠的地方要走幾個月才能到上任的地方,而地方上也只是知道要有新官到人,知道姓甚名誰,長什麼樣樣子也不清楚。那麼問題來了,如果上任途中,官員被殺,然後拿著他們的文件冒名頂替,會不會很容易能?


當然不管是在哪裡做官,只要是朝廷任命的,都會每隔幾年上京述職一次,每個朝代的規定不一樣,一般都是三年一個期限。只要是去上京述職,就一定會露餡的。

在古代替官,風險是極大的,尤其是君主專制的王朝,被抓了後那就是死罪一條,甚至株連九族,正常人是沒人願意幹這種事情的。不用嚴厲的法律制約,這種鋌而走險的事願意做的的人不會很多。加之制度懲戒的嚴苛,誰又會拿性命開玩笑!


小時講故事


這個問題問的很好,在四大名著《西遊記》中,我們看到唐僧的父親陳光蕊中狀元后赴任江州,途中被水匪劉洪殺害並冒用他的身份前去江州當官赴任。四大名著傳播極廣,但極少人有對這段情節產生質疑,可見在古代,官員身份被冒用並非不可能。而在電影《讓子彈飛》中也有姜文冒充縣長,前去鵝城赴任的情節。

冒用官員身份可以一步昇天,獲利極大,同時古代又沒有照片、身份證這些先進的技術可以一目瞭然的區分,必然會有人鋌而走險,那麼對於這種行為,古代是怎樣預防的呢?

第一,文化知識水平難以冒充。古代的官員都是千軍萬馬中殺出來的,他們經過了秀才、舉人和進士數場科舉考試。不管實務能力如何,其知識水平和文化層次,經過十年寒窗苦讀,必然是極高的。因此哪怕有人鋌而走險,冒充官員,也很難冒充官員的文化水平,極易被同僚或下屬識破。

第二,古代官員是流官制,任職期滿後,需向上司或進京述職。而無論是面見,上次還是進京,都會遇見大量的科舉同年或認識他同僚、上司。這種情況下,冒充的人根本不可能倖免。

第三,任何一個負任的官員,背後都會有一個或大或小的家族,這些家族會有人投靠他過前去拜訪。如有人冒充他的親屬,不可能認不出來。

第四,古代雖然沒有照片、身份證這些先進措施,但也有類似身份證的防偽手段。如唐朝有魚符,而明朝時,普通百姓出門都需要路引,詳細記錄他的個人體徵、籍貫和目的地。而作為官員,自然也會有類似的手段,詳細記錄官員的個人信息,以防止冒充。

第五,犯罪代價高。冒充官員在封建社會是殺頭的大罪,甚至會株連家族。如此高昂的犯罪成本,是大多數人會打消這個邪念。

當然,再嚴密的制度,也會有人鋌而走險鑽空子。《雷州志》中曾記載有土匪殺掉了赴任的官員,拿著他的文牒和委任狀,大搖大擺的赴任,兩年後方被這個官員的兒子識破。


鳶飛九天2018


在古代,朝廷通過任命官員,去別的州,縣上任。遙遠的路途如果有人殺人冒名頂替的話,那豈不是有很多假的父母官?歷朝歷代,都有人假冒官員身份,但不多久就會被發現。

我們都知道,《西遊記》中唐僧的父親高中狀元,後被授予江州刺史,坐船赴任時被歹人謀害後,拿著官憑上任,持續多年未被別人識破。《讓子彈飛》 中土匪張牧之冒名頂替真縣長上任鵝城,本想大撈一筆卻被當地惡霸黃四郎種種行為所激怒,打算改變現狀惡懲黃四郎……那麼像電影中張牧之從麻匪搖身一變化名清官馬邦德上任鵝城,這兩部影視作品中取代真官員上任的事在古代其實是基本不存在的。畢竟有很多手續與身份證明存在,造假並不是那麼容易!



我們都知道,古代交通並不發達。特別是一些窮鄉僻壤的地方信息更是閉塞!所以古代時官員並沒有完備的人事檔案,僅有簡單的文件又儲備在京師的吏部,信息傳遞起來異常困難,驗證起來也很不容易,所以,古代官員上任主要就得憑藉兩樣東西,一是委任狀,二是身份證明,合稱官憑。 委任狀用來證明朝廷的人事變動,身份證明就如同現在的身份證,用來證明自己就是上任的新官。這兩件重要憑證在每個朝代都有區別,委任狀的名稱有“敕牒”、“旨授”或“判補”等;身份證的名稱有“告身”、“出身”或“官照”等。



按例,委任狀一般都是由吏部所發,官員手上持有一份,吏部備案一份,通常是紙製或是帛制的,上面詳細註明委任者的資料;身份證則是由朝廷統一製作的,在取得官員身份的時候,如科舉考中進士時授予,這個身份證明由官員自己保存,不設有效期。


宋朝時,官員的身份證除了有某官員的文件之外,還要註明他的祖、父、己三代和籍貫、出身,最後授予的長官和承辦人還要簽名、蓋章,其程序複雜鄭重,古代官員即便賦閒在家,也可以憑藉身份證享受一切該有的待遇。

在隋唐時期,沒有出現像明清時代象徵官員等級的官服補子,所以單憑服裝並不能準確判斷其官員的品級,所以朝廷會頒發給官員“魚符”作為身份證明,隨身佩戴以便官府的驗證。 魚符一般是金屬製作而成,形狀像分左右兩片,魚符上刻有官員的姓名、任職單位以及官員品級等。




為了防止偽造官員身份證,從五代開始,身份證上便由描述官員的歲數、相貌等,但這終究不是照片,且符合描述的人也很多,比如老舍的父親當年在紫禁城當差,做禁軍軍官,他出入宮門全憑一張寫著“面黃無須”字樣的腰牌,核對一下就讓進去了。

到了晚清,官員身份證稱為“官照”,由於賣官鬻爵和捐納,官員隊伍極度膨脹,很多人都是拿著官照、沒有實職的候補官,他們絕大部分一輩子都沒有官可做,於是,官照惡化為可以買賣的商品,曾經是至高無上的官員憑證,淪落為一張廢紙。


所以古代出現冒名頂替上任的還是比較不容易的


青梅煮史


簡單說,古代官員上任必須要有正式的任命狀,叫做敕牒。

宋史中記載了這樣一個關於敕牒的故事,公元1051年,著名的紅杏尚書宋祁的兒子與越國夫人曹氏的門客張彥方遊玩。而張彥方偽造皇帝敕牒,替人補選官職,被判死罪。諫官包拯奏說宋祁的哥哥宋庠沒能嚴格要求子弟,又說宋庠在朝廷沒有什麼建樹,宋庠請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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