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套路太深了:上市公司大股東爲何要請人告自己?

這個套路太深了:上市公司大股東為何要請人告自己?

“早知道可以這樣操作,我們質押的股票也不至於被平倉了。”某上市公司實控人惺惺地向藥師表示。

他口中的“操作”,其實是上市公司為了應對被質押的股票避免出現被券商拋售的風險,所想出的一招:即將爆倉的老闆自己找人告自己公司欠債,獲得法院凍結,然後阻止了被質押的股票被券商拋售。

對於這點,藥師從某投資人處得到了證實:“具體哪家不能說,但我朋友的公司確實也正面臨著爆倉的危險。”

“這並非什麼新招,早在2010年至2013年間,證監會開展上市公司財務整治時期,就曾有過先例。”某業內人士爆料稱。

緣何該招數會捲土重來?被司法凍結的股票,如果爆倉,質押方可以強平嗎?會對股價產生何種影響?這三個問題,正是藥師這幾天四方走訪想要得到解答的。

“自導自演”

在回答第一個問題之前,不妨先來看一組數據。

這個套路太深了:上市公司大股東為何要請人告自己?

據不完全統計,儘管剛剛過去半年多的時間,但凍結A股股數和家數,均已創出近三年來的新高,已經達到136家。

導致凍結的原因,除了因大股東替他人提供擔保而被要求承擔連帶責任,導致股權被凍結外;大股東為融資而質押股權,但終因經營陷入困境、發生財務危機等引發債務糾紛,進而被訴至法院,導致股權被凍結的情況,也是誘因之一。

對於凍結數雙創新高這點,某機構人士表示:“當前去槓桿背景之下,上市公司股東出現股票質押爆倉後,金融機構為了保全自己的資產,肯定要申請股份凍結。”

“但數量的激增,並非都是金融機構所為,其中不乏即將爆倉老闆‘自導自演’的。”上述業內人士進一步解釋道:“他們自己找人告自己公司欠債,獲得法院凍結,然後阻止了被質押的股票被券商拋售。”

當被問及哪些企業牽涉其中?上述業內人士卻三緘其口。

其實,通常情況下,當面對存在的平倉風險時,上市公司會採用以下四種方法自救:

第一種,是上市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補充現金或補充股票,攤低成本;

第二種,會採取臨時停牌的方式緩解燃眉之急,利用這個時間籌措資金;

第三種,上市公司股東通過回購、增持等舉措提振股價,使股價擺脫危險區域;

第四種,是轉讓控制權。

而“自導自演”的方式,對於大股東而言,顯然是另闢蹊徑。

他們深知,公司業績不行,但是套路頂用,所以各路老闆捏著鼻子強忍著自己公司財務報表的惡臭,也要死扛避免被平倉。

能否強平?

司法凍結後,真的就能避免被平倉嗎?

早在今年2月,賈躍亭就因股權質押被凍結,觸及平倉線,是否會被強平一事,展開過激烈的討論。

根據當時媒體的報道,一派認為,可以強平,但錢不能取走;另一派則認為,不可以強平,只能法院拍賣。

認為可以強平的理由是,法院凍結的是股票持有人對應的資金賬戶,即股票賬戶內的資金只能進不能出,股票不得轉託管,可以賣出股票;但拋售股票所得資金必須留在賬戶內,不得動用賬戶資金購買股票。

而持相反意見的理由則是,司法凍結本身就是限制或禁止交易,在法律層面不能操作,即使操作了也可判定為無效交易。

在浙江高庭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汪志輝律師看來,被司法凍結的股票,一般不可以強制平倉。但融資融券業務中作為擔保物的股票,法院要查封時券商可以先賣。質押的股份,一旦凍結就禁止交易,不過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要求解封。

為此,藥師查閱資料後發現,根據2011年5月2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凍結、查封實施辦法〉的決定》文件第十八條的解釋,限制賣出與不限制賣出兩種方式都是存在的,可以由監管部門予以明確。

這樣看來,具體問題,恐怕還要具體分析才好。

市值腰斬

“如果真的因司法凍結,而限制賣出,那對股價絕對是利好。”一位混跡於加加食品股吧的匿名人士談了自己的看法。

在他看來:“只要被凍結的股票沒有解凍公告出來,這部分股票就不能流通,流通籌碼就大幅縮小,股價將會一路上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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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覆盤後發現,他說的這種情況,在某些特定時間段確實出現過,比如2016年年末。

當時,作為一種變相的“鎖倉行為”,與股權凍結有關的標的個股連日受到市場不斷挖掘熱炒。

從大恆科技(SH:600288)、寧波中百(SH:600857),到中央商場(SH:600280)、寶塔實業(SZ:000595),再到方正證券(SH:601901)、國城礦業(SZ:000688),凍結股權鎖倉,拍賣預期發生股權轉讓,甚至導致實際控制人變更的邏輯不斷強化而備受資金追捧,黑天鵝秒變金鳳凰。

然而,這樣的好事,卻沒能在今年發生。

初步估算,這136家遭司法凍結的上市公司市值較年初縮水了近5成,僅剩約6500億元。

根據媒體報道,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透露:“證監會和滬深交易所已對當前市場股權質押情況摸了底,發現總體風險可控,不會對A股市場產生顯著影響。從現在情況看,即使發生跌破平倉線的情形,銀行、券商等各相關方也不會通過強制平倉來加劇風險,而是會適度放寬限度緩釋風險,或通過協助尋找整體承接股權的主體,協商解決問題。”

還是那句話,只要思想不滑坡,方法總比困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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