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不能有先治病后付钱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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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我国为了解决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的问题对医院进行了整改,起草了《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就是,简政放权,扩大医院的自主权。坦白的说就是,不在给医院进行拨款了,医院要自负盈亏。医院成了一个独立的利益体。

这个办法在解决一些问题的同时又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医院的卫生公益事业的性质在淡化,以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弊端开始显现。比如以药养医。

自负盈亏也没有什么?我们依然有机会实行无钱治病的机会,但是要命的是我们额另一项工作的缺失,那就是覆盖整个社会的征信体系没有建立起来。

我们小的时候经常的读到一个鸡汤故事,是说一个学习非常好的留学生,由于发现地铁检票的漏洞经常的逃票,然后这个记录被纳入该国的征信体系,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尽然无法在当地找到工作,说的就是这种全覆盖式的个人征信制度。

由于我们当前的很多人并不富裕,很多人也不是很在乎个人的征信问题,比如国家用于贫困大学生的助学贷款,就是考入大学的学生,可以凭借入学通知书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自己的学习,毕业工作后偿还,可是有一些人连这个钱都会不还。

在普遍的诚信共识尚未建立起来的时候,医院默认为:不给钱,治完病之后,医疗费用就会打水漂,这对于一个自负盈亏的独立核算的经济体来说,这是不可接受的。


百悦轩


急诊科医生对此问题应该比较有发言权。

过去医院都可以先治病,后缴费的。但是社会信用体系没建立起来,逃费也没有违法成本,导致老赖在社会横行。而且中国人喜欢刷“小聪明”,这种事有一个人尝到甜头,其它人都会分分效仿,长期下来医院怎么可能受得了。所以整个社会失去诚信,其后果也由社会来买单。

但是许多人有误解,以为医院很冷血,没钱就不救命,其实也不是这样的。

1 如果送来急性中毒的病人,急性心衰、呼吸衰竭、急性呼吸心跳骤停等病人,我们根本没有时间去考虑病人的费用问题,毕竟患者的生命是第一重要的。

但是如果涉及到高价值耗材,昂贵药物,我们就一定要跟家属谈了。毕竟这些东西是必须要花钱买来的,如果逃费,就得医生自掏腰包,实在承担不起。

2 大多数病人的病情其实没有那么重,短时间内不会危及到生命,我们一般只做一点初步处理,比如挂上葡萄糖,伤口清创,止血等,剩下的主要工作是观察生命体征是否稳定。这种患者处理完就没事,往往却是抱怨声最大,逃费几率却最高的,最容易消磨医护人员的信任。

3 真正的三无人员,政府其实也有救助措施,通过特殊通道申请,费用是可以由政府专项经费支出的。所以对于符合政府救治规定的人员,医院也不会推脱。


郑医生百嗑


可以,前提是完善信用制度。


我们知道,如果开车发生剐蹭等事故,是一定不能肇事逃逸的。警察分分钟能够找到家里去,然后判肇事方全责,并承担肇事逃逸相关的严厉处罚。这是因为车主信息是确切可查的,执法成本相对来说较低,也就是说警察叔叔至少找到车主本人就可以结案了,而且就算“老赖”拒绝配合赔偿,还可以有扣押车辆,路上监视车牌号等其他制约方式。


但是医院的“老赖”可就不一样了,患者家属留的家庭住址首先未必能找到患者本人,找到患者的家属,家属也可以拒绝赔偿,或者以和患者不熟等理由拒绝。换一个角度来说,警察叔叔没有办法要求一个患者的儿媳妇必须立刻去交钱,即使她不交,你也没有办法强制。就像民事诉讼一样,判决容易,执行总是个困难事儿。


更重要的是,患者本身是弱势群体,执法人员很多时候没有办法要求弱势群体执行该履行的义务,而且如果患者本身出现了医疗过程之后的身体不适,伤残甚至死亡,那么会进一步加大执法的成本。


警察叔叔每天的工作很忙的,是要抓坏人的,不适替医院讨债的。那么医院呢,本身就不是执法机构,就更没有这个能力、时间、精力去讨债了。所以如果患者先治病,后交费逃单,那么这个科室就要自己消化这笔支出。很多时候,为了治病救人所使用的器械和药品都非常昂贵,医生也是普通的小老百姓,只要一百个病人有一个这样做,那对科室都是极大的打击。


每个月光干活,不挣钱还扣钱的事情,你们也许经历过。但如果你是因为救治了一个患者,但是自己每天要忍饥挨饿去扣钱,同时还要继续服务下一位患者,还要面带微笑,充满热情,这不是一个正常人类能够做的事情,这是圣人的事情。


作为医务工作者,我们应当努力成为一个圣人,但这不以为着我们需要被圣人绑架。谁都有父母妻儿要养育,谁上班也不是纯粹为了奉献。


所以有些回答非常正确,建立良好的信用制度,让这些逃单的人势必受到社会的严惩,迫使每一个人自觉守法,按时缴费,你才能建立一个“先治病,后付钱”的方式。


肿瘤学狼医生


要让医院接受“先治病,后付钱”得模式,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债务纠纷铺设便利的争议解决途径,加大对“老赖”强制执行的力度。

在这方面,我们虽然不能盲目跟随一些发达国家,亦步亦趋,但有些理念还是可以借鉴的。例如,在美国,“信用分数”是个人的一笔重要资产,如果信用状况不佳,生活就可能会受到以下限制:

--只能使用更加昂贵的预付费电话套餐,无法享受通讯公司的种种优惠项目;

--在租房时可能过不了房东的背景调查,只能提前大量预付租金;

--无法获得购房按揭,不能分期付款购买汽车和大件商品;

--各类保险的保费会相应上涨。

类似地,我国目前也在不断尝试加强立法,督促公民更加意识到信用的必要性,学会爱惜自己的羽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欠账不还的“老赖”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不得进行特定的高消费活动,例如坐火车软卧,住星级酒店,送子女上高学费私立学校等。

当然,目前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立法,所打击的群体未必是在医院欠账的老赖,但随着相关信用体系的不断成熟,相信医院也会更加放心地允许患者先看病,后付钱。


王瑞恩


等到医保全面覆盖,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完备的时候,先治病再付钱的医院应该就可以遍地开花了。

问题的本身不在于医患信任缺失,在于体系建设的不完备,所有人要为“老鼠屎”买单的时候,自然宁可全面防着,不可错过一个。

我国的医保覆盖范围在不断扩大,医保病人越来越多,先治病后付钱,这一天应该不会太远。


妇产科小超人



在美国,这种形式的医院有很多,为什么中国不能有类似这样的医院?

日常,大家都经历过医院的预交金制度。得知自己患了重病,摆在面前的却是一个冷冰冰的“必须先拿一大笔钱”,确实让人寒心。但是,医院不近人情的举动背后,是一个广泛存在的社会诚信问题。

目前,我国诚信问题的根源,是社会发展带来的人口大范围、大规模流通促使“熟人社会”瓦解,但是依靠制度和规则持续社会秩序的“契约社会”还未完全建成。没有全国的个人信用体系,人们不敢相信陌生人。尤其在医疗现场,治疗的效果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可能患者在医院尽力的情况下仍然不满意疗效,可能患者家属难以接受人财两空的现实,巨额的医疗开支确实超出许多家庭的能力,所以医院必须“先小人后君子”。

在医疗现场,患者逃费的例子比比皆是,医护人员像防贼一样盯着患者。医院为了预防逃费,往往规定“跑账”的医护人员要在赔偿医院损失之外再缴纳罚款,很多逃费被医护人员默默的垫付, “内部消化”。即便如此,一家医院账面总收入的2%左右要用来冲销纠纷和逃费的坏账。

同时,多年的市场化医改导致了医疗体系的趋利性。不论公立、民营医院,过度医疗、套骗医保的情况并不罕见。很多患者因此在治疗过程中心生不满,导致恶意逃费发生。虽然急诊逃费有财政补偿渠道,但是政府机关也要像防贼一样防着医院。漫长的审批流程,让很多医院直接把逃费压力推给一线医护人员,进一步恶化了临床一线医护的处境,加剧医患矛盾,同时也为急诊“三无病人”等弱势群体带来了风险。

“先治病再付钱”的医院确实在发达国家有许多,这涉及到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和发达的保险体系,看似跟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存在距离。但是,中国许多并非一线发达地区的医疗机构,已经采取了“先看病后付费”。

“先看病后付费”是卫生部在2013年开始试点推行的一项医疗保险制度。以前患者看病,需要全额缴纳医疗费或根据医保身份按比例交纳医疗费用,就诊结束时进行结算。在试点地区,只要提供医保证件并签署协议书就可以直接治疗,结算前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医院垫付。

该措施源自山东济宁一所区级中医院,原本是经营困难的医院的促销手段。医院以患者的医保资格作保,恶意逃费的患者无法再次使用医保,违法成本较高。对于全家人在同一个新农合证件上的患者来说,逃费还意味着全家连坐。通过该举措,医院不但两年来无一例恶意逃费,还收获了可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个例子简直就是“心灵鸡汤”。从济宁开始,“先看病后付费”逐渐在河北、河南、山东等多地试点。

看看世界第一大国美国,白宫办公桌边尚有奥巴马总统留下的余温,特朗普总统就废除了美国史上第一个全民医保法案。反观我们国家,以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水平,运转着世界上最庞大、覆盖了95%人口的社会医保,不断改善人民的就医条件,经济并不如一线城市富裕的山东居然都发展出“先看病后付费”了,是不是该喊“厉害了我的国”?先别喊,团团不是是那种动辄喊口号、打鸡血的人。这个话题还没说完呢。

深化医改:“行百里者,九十者半”

“先看病后付费”目前仅在病人多来自周边社区的基层医疗机构试点,病人来源较广的大型三级医院没有施行。“先看病后付费”如果要推广到全国,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但是,前路需要动用更多的智慧,开辟新的路径。

自2008年启动新医改以来,仅用了五年时间,中国人民预期寿命就提高了一岁。这背后,是财政和社保一年2万亿的医疗卫生投入;我国的卫生总费用中居民承担的比例从2005年的52.2%降至2015年的29.3%。强大的支撑让我国公立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人数从2003年的487万人增至2013年的804万人,同期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增长79%,10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数量增长300%,服务能力空前增强。

但是,多年来居民盲目就医的习惯和公立医疗服务体系的趋利性,正在抵消新医改的成果。居民享受政府补贴的医疗,必然存在“小病大治“的倾向,治疗常见病也要迷信大医院,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曾说,北京大医院70%的专家号资源用于诊查普通疾病;一些公立医院为了扩大经营成果,举债经营、盲目扩张,抬高了医疗成本。自2013年以来,我国公立医疗服务体系的成本增速一直快于收入增长,公立医院负债总额一万亿元,一些医院亟待解决效率问题。医改不能只靠增加投入,医疗行业需要 “供给侧改革”。

改革有你,未来有你

根据《“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我们的医疗正要发生如下变化:

1、废除“以药养医”,改变公立医院依靠出售药品和耗材的运行机制,让医院和医务人员靠行医的技术报酬生存,避免过度医疗。

2,改革药品及耗材流通体系。压缩药品和耗材的流通环节,进一步降低医疗成本;防范公共利益和商业利润的冲突,促使医药产品回归治病救人的本质属性。

3,建立完善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格局,避免医疗资源浪费和滥用。

4,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衔接互动、相互联通机制。

等到这些愿景化为现实,有了完善的医疗服务、低廉的医疗成本、高额的医保支付,人们为什么在医院逃费? “先治病后付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就不陌生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做出努力——这可不是唱高调。深化医改推崇的“三明模式”是地方摸索出的经验,福建省三明市堪称医改界的小岗村;“先治病再付钱”源自一家快要发不出工资的小医院的促销自救。各行各业无数的草根经验,正在汇入改革的顶层设计。

我们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中,都有机会在自己的领域做出创新和贡献。医改也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好,未来更宏大的民族复兴目标也好,需要我们13亿多人民和衷共济。只要我们的党永远同人民站在一起,大家撸起袖子加油干,我们就一定能够走好我们这一代人的长征路。

当我们回顾亲自走过的光辉历程,这才是纵情欢呼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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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铂鋆

共青团中央


中国缺少先治病后付钱的医院的最大的原因是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

都说现在的中国医患关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严峻,医院和病患在某种程度上互不信任。治疗过程不出问题还好,一出问题免不了要闹个鸡飞狗跳。

其实医院不愿意先治病后付钱也很好理解,要是给你治疗了你却不认账咋办?医院不是慈善机构,医生护士也是要吃饭的,如果遭遇赖账的情况,找谁说理去?如何保障医院不当那冤大头?



我们这个社会道德滑坡问题很严重。相比以往,现在的人更加的物质,更加现实。现在的人的羞耻心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强烈了,往往对别人,对社会的要求高,对自己的要求底。正应了那句话,以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以贱人的标准要求自己。

我想,如果这个社会能够让医院觉得先给你病患治疗了,而后肯定能够收回治疗成本,那么我相信没有哪几个医院不愿这么做。为什么不呢?即救治了病人,又能收获好名声,还不会白白花费了成本,一举三得的事何乐而不为?



但这样的事在现实当中操作起来太有挑战性了。有的医患纠纷中,医院并没有失职的情况,但病患一方依然觉得吃了亏不依不挠,最后闹大了最终吃亏的还是医院。人们潜意识里总是同情弱者,但有时恰恰忽视了弱势一方并不总是正义的一方。


兵者诡道也


这个事情真不能怨人家医院。咱不说那些冠冕堂皇的空话,实打实的说。如果医院真的实行先治病后付款,我敢说全国看好病不给钱的,看好病找理由的,看完病说看的不合理的、看完病挑各种毛病不给钱少给钱的、老人看病往医院一扔的,各种有理的,没理的找各种理由不给钱的肯定会经常发生的。到时候就热闹了,医院的时间都用在打官司上了。再有这个病,如果病人就说你没有治好,你怎么维权?我就是疼,你怎么办?所以啊,我个人觉得,医院还真是不能先看病后给钱。否则必乱。这个就跟很多事情一样,大家只要看到几个不给钱的耍赖成功的,那么就会有不少人跟着模仿,就拿碰瓷打比方,一开始只有一个,你看现在碰瓷现象,惹出多少人无奈。医院每天有多少病人流量?要是让医院因为病人不付钱打官司,我估计如果真的实行所谓的先看病后给钱,那医院也没啥时间给病人看病了,都集体去筹集各种证据,没事就在法院看病吧,要不没时间处理各种官司事宜啊。我说的只是如果实行先看病后付钱,很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大家别喷我,你们仔细想想,我说的是不是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哦。所以啊,大家还是别一看到医院要求先付钱够看病就喷医院了,事实上医院也真不能开这个先河。当然,这事也没有绝对,如果真遇到了有生命垂危的病人,还是要看情况先救人了。


小区物业人


首先,文内提及,“突发紧急情况送医”,问题为“为什么不能有先治病后付钱”,有共性,又很矛盾!

从问题的矛盾,又可以看出,类似题主这样的“潜在敌视和私利”,已经充分说明不可能存在!

怎么说?

首先,“突发紧急情况”,其实用脑想想,类似街边晕倒,甚至无依无靠,120接送,先收钱了吗?送达医院,医院说,你没钱,走人?还是“先救治”?对于突发事件,更不用质疑了。

之前提及的,上个月广西某年轻人街头摔倒,紧急手术,全在没有联系到家人、朋友的情况下进行的,直至术后,仍在寻找家人,这样的情况,谁去交钱了?

类似这种情况,估计绝大多数人都躲起来了,死人了,也管不着,理由就是“讹怕了”,这种情况谁敢救?只有医院!而且,哪怕没有家属没有人缴费,属于紧急危重的,都按程序抢救,因此,这个案例,也是医院在没人交钱的情况下,进行了紧急手术。

那为什么,还口口声声大骂“都是见死不救”,“哪怕欠一分钱不够,死了也不会管你”?

实际上,就类似于“为什么急诊不急”?我要赶时间回去接小孩、做饭,你必须给我急诊!?我白天没空,只有晚上有空,你现在马上给我急诊处理!?因此,题主很聪明地提及“突发紧急情况”,但又有意无意地提出“为什么不能(所有)情况都先救治”?也就是类似这种急诊,都想要“特权”。

大家都会痛骂特权,但,当你有特权的时候,又有谁不想尽情享用?

问题是,要回去做饭,要赶时间,这些算急诊吗?

同样的,上面讲的,“紧急危重情况”,都是优先救治、哪怕没钱没家属。但,我小孩哭得厉害,你必须给我先处置,为什么要交钱?我没钱,就要做这个手术,哪怕是一个痔疮,没有任何影响生命的病情,你也必须先欠费给我做啊!至于那些癌症手术、择期手术,你也得统统给我先治!谈钱?没医德!

但于这个社会,“医院都是黑的”,那诚信在哪?赖在病房不走,责任方骂医院联合伤者坑他!伤者说我就是没好,你医院跟责任方有利益关系,逼他出院!

好,再谈谈国外模式。比如美国。需要就诊,要么急诊,而急诊根据自己标准分诊,你是急重就是急重,不是,排后面去。普通情况,你必须由“家庭医生”,也就是保险指定的医生负责,然后指定医院/诊所,再由医院根据情况处置或者进行转诊。而,一切也都在保险和诚信体系下运转。最终由保险跟医院对账、结算。

而对于贫困群体,有义工、财务等协助,通过救济体系减免,但,最终,医院不会损失,而此爱费用最终由社会纳税人分摊。

也即,不管什么情况,国外,医院绝对不会担心收不到钱。而医生更加不用操心你会不会嫌贵、会不会骂坑、会不会跑单、要不要自己垫钱。

如果你私自到别的医院看病,非急诊,不好意思,拒付,甚至罚款。

国内呢,也有保险。一般是职工的,大部分医院,也是缴纳押金的形式,也就是可能交一千两千即可。甚至,特殊情况,紧急的,押卡就可以了。

因此,国内,除了紧急危重情况,同样有可以不交钱先住院的情况。

对于其它医保,比如居民,因为涉及报销比例、支付额度等,就未必有这种“待遇”。很简单,如果最后要个人出几千一万,病人跑单的情况不少见,社会都说“被讹怕了,不敢扶”,医院为什么不能“跑单怕了,不敢给你欠费(紧急的还是例外)”?

而,一旦有欠费,极可能分摊到医生个人头上,不像美国,有救助体系,最终由纳税人承担,医院和医生不会有损失。而国内,只会分摊到医院医生个人头上,一个两个这样,多了,让医护人员怎么活?

国外是由指定医院、医生看诊。国内,只要有点条件,都是尽可能往大医院挤,谁都想找“专家”,甚至要往省城、北上广跑。这种情况,医保往往用不上、或者报销比例小,末了,又骂“真坑”,怎么解决?

如果医保报销一样,甚至说“免费”,以国人的天性,谁不想住好的、找厉害的、用最好的?

因此,多种因素决定,不给你欠费救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医院没有多少拨款,类似跑单的坏账最终分摊到医生个人头上,而没有所谓的财政补助,那有什么道理要求他们给你垫钱?因为平时“吃回扣太多”?意思是,鼓励他们尽可能“坑”你,然后留钱备着万一哪天要垫钱了可以拿出来?

社会大了,也可能有些确确实实的、违背职业操守,而不顾病人安危的。但是,国内,只要是“紧急危重”,绝大多数还是救治为先的。当然,“救命”为主,一旦命保住了,你说,我虚弱,得给我补补,我要用进口的钢板用进口药,我要顺带把这个肿瘤治了,那不好意思,请先交钱!


思君者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老了又得了重病,而我的家境又不算好,那我是去看病还是去治病,看病是为了知道我还能活多久,治病是为了苟延残喘!

诚信一直是人们口中爱提到的!人与人不同花有千种红!有人是国家承包了的,就算再重的病他们也会由最好的医院治疗,而花销都有国家承担!

老百姓看病难一直是国家头疼的问题,而国家出台的医疗保险,好不好,好!真的好!不过还是对于有些病者来说有了当没有,因为他们连医院的门槛费都给不起,这种病者怎么办?最近我看过一个新闻,两个儿子没钱,可是又想治疗自己的母亲,最终走向了犯罪道路。还有个十六七岁的小伙骑摩托撞到一个六七岁的小孩,因为没钱治疗那个小孩,他选择用命来抵债,他居然从医院十楼跳了下去,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此回归宇宙虚空!

医院从来就不是慈善机构,虽然中国人有句医者父母心!人道主义救助也不是长久的!

在工厂设备钳工就是治疗机械的,医生就是修理人的!钳工要钱才会修理机械,那么医生也不会白白给人看病医疗!

那么先治病后付钱可以吗?本来是可以的,以为国家以前就是这么做得,我四十岁的母亲小时候就享受过,不过后来我外婆没有给医药费,不是我外婆不给,是因为的确没钱呀,不过医院从来没有提起过此事,我在此得向重庆白市驿空军医院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说声谢谢,要不是你们当时免费为我妈妈治疗,也许我也不会存在于这个世界!就此我真的明白我母亲那代人为何那么喜爱共产党,因为真的只为老百姓的生死呀!

512地震还记得吧,医院收费了吗没有,有多少医生护士累倒下,有人知道吗?!我认识一个外科医生,我问他一周休息几天,他对我说,医生和护士365天都要上班,虽然有假期,不过……唉!

中国人口太多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医疗支援却不是无限的,因为有些药品靠进口。我父亲死于癌症,本来医院不收的,因为没救了,但是为了自己父亲少受痛苦,还是恳求医院收下了,虽然我家也不富裕,医院也收了我的钱,但是我还是得感谢医院,因为他们能够体谅病者家属的心情,最终接收了我的父亲,难道这不是医者父母心吗?

没有医生不想拥有一个神医的名声,不过投机取巧的人太多,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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