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從某個角度看,高俊芳不應該判死刑」,對此你怎麼看?

中國275061273


不是說從某個角度看,高俊芳不應該判死刑,而是從任何角度看,高俊芳都不可能判死刑,我這麼說可能回上海了很多人的玻璃心,但是法律就是法律,他不會因為你是小白因為你的玻璃心而枉法,尤其是當下我們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

我們民間輿論,為了過過嘴癮,你願意怎麼說就怎麼說,現在也有很多人願意呈口舌之快,這都不是問題,有的人認為如果不喊幾句高俊芳該死,它就對不起良心道德,那你就喊,你高興就好。

法律是講犯罪事實和犯罪證據的,而不可能根據民意來判決一個人的死刑,就現有的警方偵破此案的證據,高俊芳不可能會被判死刑,甚至都不可能被重判,道理很簡單,她的犯罪事實決定的。

目前高俊芳等18人的犯罪事實僅僅是未上市的狂犬病疫苗,而不是新聞裡說的25萬隻百白破,這樣一來,因為狂犬病疫苗還沒有上市,那麼也意味著到目前為止,這批狂犬病疫苗並沒有使用者,也沒有受害者,所以從犯罪的後果來看,沒有什麼嚴重後果,當然就不會重判。

現在很多民意事把中國所有的疫苗問題全都扣在高俊芳頭上,但是冤有頭債有主,是她的她跑不了,不是她的,也嫁禍不了,這就是法律,我們現在需要的事證據,一切靠證據來裁判,首先要明確哪些是她的罪行,比如哪個孩子死亡了,哪個孩子殘疾了,哪個人有其他狀況了,這是損害後果,還要證明,這些後果跟問題疫苗有關才行,還要證明,這些疫苗就是高俊芳生產的,等等。

一個刑事案件是要經過很多程序的,而不是誰說說就能定罪量刑,所以就目前的證據看,高俊芳即使重判,也很難超過7年,如果正常判,加上民憤極大,3年也就是了。那些盼著判她死刑的,你們得找到能判她死刑的證據,這可不是說說而已的。


韓東言


筆者前幾天曾回答過這個問題,高俊芳到底應不應該被判處死刑?以及高俊芳能不能被判處死刑?

雖然目前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的罪名是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如果最終經公安機關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以及法院審判之後查明,高俊芳等人只構成此罪的話,那麼高俊芳等人就不會被判處死刑了,因為此罪的定格刑罰是無期徒刑,哪怕是再窮兇惡極的人犯罪也不會被判處死刑...

然而,事實上呢?筆者認為無論從哪一個角度來看,高俊芳都應該被判處死刑。

從影響上看。高俊芳掌控的長生生物此次生產的百白破疫苗涉及25萬支、共計21萬尚未滿一歲的兒童。21萬是什麼概念?這大概是山東全省在某一時間段出生的所有嬰兒了,假疫苗如果產生副作用的話,影響的將是21萬個人生剛剛開始的祖國未來花朵的人生啊,他們的人生還未開始,如果就因為高俊芳等人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而生產、製造假疫苗受到不可逆轉的影響,高俊芳等人即便是萬死也難以彌補對他們造成的傷害!

況且高俊芳從2003年開始就執掌長生生物,多年以來,以她的作風不可能只會有一批假疫苗,在過往的過程之中到底有多少是假疫苗,又到底影響到了多少兒童?

這個簡直不敢想象!

從侵吞國有資產上看。高俊芳當年在長生生物進行國企改制的過程之中利用自己作為長春長新總經理的權力,以遠低於市場價的代價取得了當時在國內疫苗業內佔據龍頭位置的長生生物的股權,其中涉及多少內幕交易,又導致了多少國有資產的流失?根據這一條也可以判處高俊芳的重罪了!

從其行賄的角度看。長生生物為了以假疫苗進入當地市場,通過各種途徑行賄,嚴重的干擾了各地正常的市場,如果按照長生生物的行賄罪追究的話,高俊芳作為公司的董事長,又是首當其衝!且多年以來肯定是罪行累累,如若一一追究,被牽連的人數和影響力也將遠超人們的想象!

故此,筆者認為,無論從哪一個角度看,高俊芳都應該被判處死刑,否則怎麼對得起那無數被假疫苗所傷害的孩童?


羅召均律師


我認為不論從哪個角度看,高俊芳都必須死刑!沒有一點角度的可能!

在她掌控之下的長生生物生產的是關乎公眾生命健康的疫苗,為了獲取暴利高俊芳與她的長生公司完全背棄了社會責任,在生產疫苗的過程中大肆造假,此舉泯滅人性、喪盡天良!

在調查組到廠之前,企圖銷燬證據,調查組用計算機還原了實際生產記錄和偽造的生產記錄,追回企業丟棄並意圖銷燬的60塊電腦硬盤。按照我國國家規定,疫苗生產應當按批准的工藝流程在一個連續的生產過程內進行,該企業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產成功率,違反批准的生產流程,包括勾兌進行產品分裝,虛假標註產品生產日期等讓人觸目驚心的行為。

作為長生公司的絕對負責人,高俊芳是事件的主要責任者,身上的社會責任感完全被金錢至上、用錢擺平一切的價值觀吞噬,極度囂張!目中無人!必須受到嚴懲!

如果贊同我的回答,請給予關注、點贊,謝謝!


星空璀璨奪目520


隨著假疫苗事件的東窗事發,如今的高俊芳和她所控制的長生生物猶如過街老鼠一般遭到了公眾的唾棄。

疫苗是一種特殊的藥品,其作用是免疫某種疾病或者病菌對於人體可能造成的巨大傷害,因此公眾在習慣上往往把注射疫苗稱之為打預防針。可是當這種原本有著預防效果的疫苗突然失效時,其帶來的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

在假疫苗事件爆發之前,公眾根本未曾料想到有朝一日會出現疫苗突然失效甚至有害的尷尬局面。正是超出意料的情況發生,莫名的危及意識與強烈的恐懼感才會迅速縈繞在大家的心頭。

長生生物生產的疫苗種類眾多,除卻直接關係患者生死的狂犬病疫苗外,水痘疫苗、百白破疫苗都是它重要的產品,而這些產品的使用者正是幼小的孩童。將造假的魔爪伸向了孩子,這是為人父母者最為憤慨最為痛恨之處。

正所謂“冤有頭、債有主”,曾幾何時長生生物依靠著強大的“推廣”手段佔據著巨大的市場份額,而如今造假事件發生後那些廣大的受眾則成為了它的掘墓人。

高俊芳作為長生生物的控制者對於該公司的造假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她與她的家族牢牢把控著長生生物,可以說沒有她的授意或者指使疫苗造假的行為多半不會發生,因此她根本就是假疫苗事件的始作俑者。

假疫苗危害的人群之廣、範圍之大實在罕見,我們用“罪大惡極”四個字來形容高俊芳的所作所為並不為過。對於她的惡行,在公眾眼裡只有叛其死刑才能平息大家的怒火。

說高俊芳不應該判死刑不論是從道德層面還是人性的層面都是講不過去的,從如今的情況來看,高俊芳不是不應該而是不可能被判死刑,這是因為目前她所涉嫌的罪名僅僅是生產、銷售劣藥罪,該罪的最高刑罰僅為無期徒刑。

人們常說“多行不義必自斃”,我相信隨著警方調查取證工作的不斷深入,高俊芳其他罪行亦將公之於眾,屆時數罪併罰之下苟且偷生恐怕不能如願!



通城丹妹


不知道這個“有人”是什麼人,筆者回答了不少相關問題,評論區幾乎是一邊倒地希望判處高俊芳死刑,這些人裡,有些人打過長春長生疫苗的狂犬疫苗,有些人的孩子注射過長春長生的百白破疫苗,他們無不對高俊芳恨之入骨……所以不知題目中的言論從何而來?

至於說“從某個角度看”,這又是含混之詞,到底是這個角度,還是那個角度呢,難不成你是“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要我來說,無論從哪個角度,高俊芳都應該被判處死刑!

實際上,我們都知道,這個“有人”就是高俊芳的同夥之人,“兔死狐悲物傷其類”而已,“某個角度”也就是想對高俊芳網開一面,也是為了自己留條後路。但他們不敢說的太明顯,於是就放出點風聲來探探路,看看民意如何?

在此,我們可以正告你,別做你的白日大頭夢了,如果對高俊芳網開一面,大家都不會答應的,滔滔洶湧的民意會把你們吞沒的!對一個行兇之人同情,那就是對我們自己的背叛!當高俊芳們生產假疫苗之時,她的眼中只有錢,有我們普通群眾嗎?當她牛氣沖天地說出“我一年賺好幾個億,還怕擺不平你”時,她有想過我們普通群眾嗎?

所以,千萬不能“沽名學霸王”,必須痛打“落水狗”,必須“宜將奮勇追窮寇”!


打虎拍蠅


不知道你所說的死刑是行業禁入還是真的讓她人間消失?如果說行業禁入,我認為公司負責人一點都不冤,但是判人間消失可能太過了。

此次疫苗事件已經不是該公司第一次出事了,但是以前事件並沒有這次影響大,幾十萬支失效疫苗流向了社會,從生產、檢測到行業監管,所有的流程統統失效,這裡面究竟發生了什麼?

此次事件如果是在國外,當事人早就被罰得破產,另外從公司到監管層,涉事人員都會引咎辭職;而在國內,我們僅僅看到該公司幾行道歉的字,沒有哪一個部門對此事擔責並進行深刻反省。

假疫苗事件引起高度重視,從高層表態來看,行業監管已到了必須重手整治的地步,假疫苗事件可能會成為一個引子,對那些影響老百姓生命健康的問題必須徹查到底、相關責任人必須予以懲治。

此次事件可能成為行業的一個分水嶺,以後企業違法成本必將提高,對於違法企業負責人不排除加大處罰力度、實行行業終生禁入,對問題嚴重的,有可能讓其破產,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預防犯罪、讓犯罪者不敢觸碰社會道德底線。

當然假疫苗事件當事人判處死刑基本上沒有任何可能,因為此次事件雖然造成不好的社會影響,但並沒有造成人員傷害,所以當事人還沒有真的到判死刑的地步。

此次事件的責任人雖然死罪可免,但活罪難饒,主管部門一方面要處罰企業及當事人、給此次事件受影響的家庭適當補償,同時要對該公司相關人員實行行業禁入,防止這些害群之馬再換個馬甲來傷害社會。

作者簡介:財務專家、財經問題研究專家,本頭條號解讀大眾關心的樓市、財經話題,用專業眼光幫你分析問題背後的真相。如果你對本內容感興趣,請點擊關注吧!


財經微世界


您好!“問題疫苗”事件當中,長春長生的董事長高俊芳難辭其咎,應當負主要責任。由於其對社會的危害和不良影響,我想人民群眾呼籲人民法院判她死刑的呼聲是相當高的,民心所向、眾望所歸啊!但人民法院具體會不會判她死刑,我們要相信政府、相信法律,正義只會遲到,但從來不會缺席。多行不義必自斃,等待高俊芳之流的不法分子必將是法律的嚴懲,也許是處罰的傾家蕩產,也許是終身在監獄中度過,又或者是被判決死刑……謝謝!











國龍曉梅


確實,從某個角度看,高俊芳不應該判死刑,那這個角度到底是哪個角度呢?


比如從高俊芳兒媳隋嘉琪這個角度來看,如果高俊芳判死刑了,那自己豈不是一根繩子上的螞蚱?就算自己不坐牢,那以後就不能賣那麼多的名牌包包了,也不能賣那麼多的保時捷,法拉利等名車了,更不能無聊的時候坐直升機去雪山拍照了。

那這日子過的還有什麼勁頭啊?以往在抖音炫富的日子從此不再有了,那得有多無聊啊,老公在北京的車隊估計也得黃了,而且最重要的是以後得夾著尾巴做人了,這種生活我們哪能受得了呢?



類似於隋嘉琪這種直接或者間接的受益人,她們當然不希望高俊芳判處死刑,她們才不會管那些假疫苗流向哪裡,多少人注射,有什麼樣的後果,她們早已利慾薰心,只關心自己賺了多少錢,買了幾個包包,幾輛車。


詩詞公寓


從某個角度看,高靜芳不應該判死刑。請問是哪個大神說的這句話?

先讓狗咬這位大神一口,再打一針高俊芳公司產的假狂犬疫苗。

站著說話不腰疼。

若是他真的被狗咬,打了假的狂犬疫苗,這會他哭都找不到地方。

從25萬之假疫苗銷往山東這個事件看,山東孩子的每一個家長,都想要讓高俊芳判死刑,不死不足以平民憤。

高俊芳,資產八十多個億,還通過造假坑害老百姓,用卑鄙無恥的手段賺錢,這種人渣在世界上有存在的意義嗎?



七色花666


看高俊芳事件,要看整個社會的普遍性。我是92年開始在一家國企藥廠跑業務,當時普遍都是廠價+批發價+零售價。一般廠價是材料成本+30%(包括工人工資和其它),批發價是廠價+15~20%,零售價(消費者應付費)是批發價+15~20%。最後到消費者只是在出廠價的40%上下,批發價部分一般由醫藥公司負責管理核算,零售價部分由醫院管理核算。如新產品新藥推廣一般花幾千元通過醫藥公司召集各家醫院代表開個小型推廣會,推廣會費用一般由廠家負責。

後來太概是95年左右,醫藥公司開始承包,就出現了很多三角債,廠家資金回籠開始越來越難。在這種環境下,有的製藥廠家就藉著新產品做臨床的藉口,直接走進醫院,用各種不正當的手段在醫院領導、藥劑科主管和醫生中做工作。其手段一般是醫院領導拿一部分、藥劑科主管拿一部分、醫生開藥方拿一部分、藥房的人拿一部分。這樣一來藥價就開始幾十倍幾百倍的翻,作為廠家也必須想盡一切辦法把價格提上去,也通過各種不正當的手段操作,如更換包裝改頭換面,原來瓶裝100粒的藥品出廠價一元的,更換包裝後(24粒裝)廠價是10元左右,到了醫院就是15元左右。其實實際藥廠藥成本是0.24元(不包改包裝部分)。就是說廠家是0.24元+14.76元(銷售團隊+醫藥公司+醫院領導和醫生等)。最後本來病人消費的0.3元的藥品,最後病人要掏15元。加上醫院的各種掛號和其它,病人一般要付20元,比例多少,大家自已算。更可怕的是廠家為了銷售業績,鼓勵銷售團隊,會從原有價格再翻幾十倍作為銷售團的公關費用(這部份很多廠家領導直接參與分成)。

我覺得這種做法很危險,97年離開這個行業,聽我帶過的業務員說,幾十年都是這種做法,上面也管不了,為什麼看病貴?為什麼那麼多人死都要往這裡鑽,無非就是錢,有錢就是老大,那有什麼倫理道德、廠家到醫院一直黑到底。如不純潔行業環境,將會有更多的高俊芳出現,滾滾長江,又有誰有能力改變現狀~苦了的是消費者,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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