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加強耕保改進占補平衡管理實施意見

(記者 許光輝)近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出臺《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佔補平衡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各部門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著力改進耕地佔補平衡管理,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於9080萬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於7725萬畝,建成高標準農田4678萬畝,補充耕地90萬畝。

《意見》提出,從嚴控制建設佔用耕地,特別是優質耕地,新增建設佔用耕地計劃安排要與補充耕地能力掛鉤、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掛鉤,對建設用地存量規模較大、利用粗放、補充耕地能力不足的市縣,適當調減新增建設佔用耕地計劃。探索建立土地用途轉用許可制,強化非農建設佔用耕地的轉用管控。強化永久基本農田對各類建設佈局的約束,各級各部門在編制城鄉建設、基礎設施、生態建設等相關規劃過程中,應當與永久基本農田佈局充分銜接,原則上不得突破永久基本農田邊界。

《意見》要求,市縣政府要切實履行補充耕地主體責任,落實補充耕地任務。著力通過土地整治建設高標準農田,增加耕地數量、提高耕地質量,嚴禁利用坡度25度以上的山地開發補充耕地。統籌實施土地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等,產生的新增耕地經核定後均可用於落實補充耕地任務。統籌土地整治工作專項、耕地開墾費、農業土地開發資金、補充耕地收益,整合其他涉農資金等財政資金,積極吸納社會資金實施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

《意見》明確,改變建設用地項目與補充耕地項目逐一掛鉤審查方式,按照補改結合的原則,以縣(市、區)為單位建立補充耕地儲備庫,對補充耕地項目數量、產能和水田進行分類管理、分別使用。沒有合法用地來源佔用耕地或其他土地,第二次土地調查確定為建設用地的,市縣政府可以依據相關規劃,將政策關停形成的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以礦山地質環境恢復、生態環境整治等方式,對壓佔、損毀土地進行綜合治理。對達到耕地標準開發整理成園地的,可以作為補充耕地,在不破壞耕作層的前提下按耕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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