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就业社保交出年中“答卷”

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28.3万人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今年上半年就业情况如何?3日召开的全省人社系统年中工作推进会上,山西省人社厅交出一份喜人答卷: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稳中向好,成为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的一大亮点。不仅如此,下半年我省还将实施一系列社保惠民新举措。这些新举措“新”在哪里?记者在此为您重点介绍。

城镇新增就业28.3万人

【答卷】今年1至6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8.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3万人,同比分别增长了1.36%、2.72%。

城镇登记失业率3.4%,同比下降了0.04个百分点,低于4.2%的年度控制目标,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稳中向好,成为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的一大亮点。

【新举措】下半年,我省将着力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其中首先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我省将做实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衔接和移交接收,实施精细化帮扶,帮助尽快实现就业或者组织到积极的就业准备之中,启动实施青年就业起航计划。

七千余人取得职业资格证

【答卷】全民技能提升工程,是今年全省确定的“六件民生实事”之一。今年启动实施以来,全省共培训41.2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41.2%。所有培训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均领到培训合格证书,5381人实现就业,7105人取得各级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有效缓解了结构性就业矛盾,构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初见成效。

【新举措】我省将对所有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对所有培训机构实行培训过程实时监测,确保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力争培训后就业率达60%以上。

高龄居民基础养老金将倾斜

【答卷】上半年,我省城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四连涨”,月人均增加170元,惠及244.6万人;先后两次提高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由80元提高到103元,惠及410万人。

【新举措】下半年,我省将研究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意见。其中,要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缴费档次由12个减少到10个,缴费标准由100元—2000元提高到200元—5000元。实施高龄居民基础养老金倾斜政策,加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完善缴费补贴调整机制。通过建立多缴多得机制,鼓励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提高待遇水平。

此外,我省要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用新办法计发退休待遇。公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人”视同缴费指数,出台职业年金基金实施办法。

提高深度贫困县失业险标准

【答卷】我省今年开展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激励引导参保职工提高职业技能,上半年为4803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854万元。

【新举措】下半年,我省将探索失业保险支持深度贫困县退出摘帽的扶持政策,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降低因失业致贫、返贫的风险。

另外,将稳岗补贴标准由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提高到60%,激发企业稳岗的积极性。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累计参保缴费满3年放宽到满1年,激励深度贫困地区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