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錦平手跡,曾任民用航空總局政委,開國少將,林彪事件後被收審


劉錦平少將手跡:親筆信札。

劉錦平少將手跡:親筆信札。

劉錦平少將手跡:親筆信札。

劉錦平,江西省瑞金縣人。曾任第四野戰軍43軍127師政治委員。空軍政治部組織部部長,廣州軍區空軍政治委員,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政治委員。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將軍銜。林彪九一三事件後被收審,是13名“免於起訴”的軍以上幹部之一。 退出現役,按正師職交地方安置,每月生活費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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