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公安廳交管局《關於重點車輛“三率”和重點駕駛人“雙率”工作進展情況的通報》(晉公交管(車)[2018]16號)要求,現對以下滿分未學習的駕駛人進行告知,請儘快辦理相關業務。
超過12分不處理?後果很嚴重!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名單裡有你嗎?
有的趕緊去處理哦
閱讀更多 龍城那些事兒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