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
可以说已经深入人心,
很多人都知道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是犯罪行为,
是要吃官司的。
可是北仑有一小伙
并没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可还是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和他的同事
一起双双被警方刑事拘留!
事情要从一个月前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来自安徽的王某和闫某同在北仑一家公司工作,两人一个30岁,一个27岁,年纪相仿又是老乡,平日里关系较好。
2018年7月1日下班后,王某骑着自己的二轮摩托车带着闫某来到松花江路地铁站。停好车后,两人就坐地铁去宁波玩。期间两人在宁波吃晚饭时都喝了些酒,坐地铁回到北仑后,王某驾车带着闫某回公司宿舍,结果开出几百米车子却熄火了。
这下闫某借着酒劲说自己来开,起初,王某还不同意,但最终还是答应了。由于二轮摩托车的电启动坏了,无法点火,王某就让闫某坐上车控制方向,自己在后面推车,依靠人工推力引导车辆点火启动。21时06分,车辆行驶到黄山路205号附近时,闫某因操作不当和前方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两人双双倒地受伤,所幸伤势并不严重。
警方接警后,对司机闫某和乘客王某都进行了抽血检验,结果闫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18mg/100ml,远远超出了80mg/100ml的醉酒标准,王某的检测结果为30mg/100ml,也达到了酒后驾车的标准。
不过警方在调查清楚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不仅认为小闫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车主小王作为共犯,同样涉嫌危险驾驶罪。警方认为:王某明知闫某大量饮酒,仍将自己的摩托车交给闫某驾驶,且还主动推车帮助闫某发动车辆,其行为属于危险驾驶的共犯!
8月1日,
北仑交警依法对
闫某和王某实施刑事拘留!
警
方
提
示
不要向醉酒的人员出借车辆,不向驾驶员强行劝酒,不要指派、胁迫、教唆或命令醉酒的人员驾驶机动车,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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