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認爲會如何處理高俊芳?

真羨慕唐僧有個猴


這次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假疫苗事件,一方面引起了全社會的公憤,另一方面也震驚中央高層,習近平主席作出了指示,李克強總理作出了批示,要求嚴查嚴辦。應該說這是繼三鹿奶粉事件以來,最為惡劣影響的危害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又一個典案件。目前,長春長生董事長高某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請批准逮捕。



對於怎麼樣處理高俊芳,從網上來看,大家是義憤填膺,恨不得立即判處死刑,以解民憤,但是,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堅持依法治國是我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應該說,至於怎麼樣處理,肯定要以據犯罪事實,從批捕的罪行和已經掌握的犯罪事實來看,主要有她的生產、銷售劣藥、銷燬證據、行賄有關單位推銷劣藥等,如果以據這些犯罪事實,根據《刑法》規定來看,還不足以判處死刑的。


但是,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生產、銷售假藥,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被曝光的長生問題疫苗是不是假藥?目前還需要專業司法醫學鑑定,從公開的信息來看,本案更有可能涉嫌的犯罪並非生產銷售假藥罪,而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或生產劣藥罪。使不判處死刑,數罪併罰,至少也判處無期徒刑的。

我們正拭目以待,我們也充分相信法律最終會做出公正的判決!


浩墨香書房


目前我認為以生產、銷售劣藥罪不太可能判處死刑,但是對於這種將他人性命當做兒戲的人,不判死刑估計都難以平民憤!結合目前的案件事實來看,如果以生產、銷售假藥罪定罪量刑,就有可能判處死刑

  • 縱觀本案當中疫苗問題來看,目前長春長生系通過如下措施造假:
  • 1、使用不同批次原液勾兌進行產品分裝
  • 2、對原液勾兌後進行二次濃縮和純化處理
    3、個別批次產品使用超過規定有效期的原液生產成品製劑
  • 4、虛假標註製劑產品生產日期
  • 5、生產結束後的小鼠攻毒試驗改為在原液生產階段進行
  • 6、企業有系統地編造生產、檢驗記錄,開具填寫虛假日期的小鼠購買發票,以應付監管部門檢查
故而對於此類措施製造的藥品是否屬於危害公共安全,我作為非專業的醫藥人士,不好去做評判。但是就個人傾向來說,我認為也許定生產銷售假藥罪,更合理。因為通過造假方式可以看得出來,問題疫苗中有采用超過規定有效期的原液去生產成品製劑!

生產銷售假藥罪中的假藥定義是什麼?通過第一段陳述可以知道,生產過程中有使用超過有效期的原液,而超過有效期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屬於變質,那麼就符合了假藥的規定,而所謂假藥,根據法律規定,如下方式都屬於製作假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
  • (一)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的;
  • (二)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
  • (一)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 (二)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 (三)變質的;
  • (四)被汙染的;
  •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准文號而未取得批准文號的原料藥生產的;
  • (六)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的。

故而一旦能夠認定其行為屬於生產銷售假藥罪,那麼根據《刑法》的規定,致人死亡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就有可能判處死刑!至於究竟能否判處死刑,還是讓我們耐心等待進一步的調查結果出來!


麋鹿說法


高俊芳罪不可赦,一定會得到法律的嚴懲,法律是公正的,這種禍國殃民的勾當讓大家痛斥,我們在譴責的同時只需慢慢等待就行,很快就會有結果。

我們認為如何處理,只是大家的設想,最後判決還是要等待法院的判決,我們一致認為應該槍斃,如果按照大家的意見她必死無疑,法律最後會給大家一個滿意的結果。

高俊芳一個上市公司的老總,不知道怎麼想的,年盈利那麼多,有必要造假嗎?擁有55億,真是花不完,用不盡,幹嗎要踐踏別人的生命呢?不單單是因為貪婪,更多的是一種責任和品德,這是徹頭徹尾的良心敗壞,品德喪失。

高俊芳的最終結局大家放心,最低判處無期徒刑,三鹿的例子可以參考,現在長生的危害不低於三鹿,後半生就是牢獄之災了,即使她努力改造也不會低於10年,一個風光無限是女強人居然成了階下囚,值得我們思考。

希望大家做事做人一定要踏踏實實,千萬不要為了利益忘乎所以,生命大於天是非常有道理的,且行且珍惜。


大海傳媒


膽大可天包,道德良知拋,製售疫苗劣,殘害國之苞。時間跨度遠,數量價值高,不是被舉報,法外仍逍遙。如今終於倒,也是報應到。


董事長姓高,如今逮入牢,眾人拭目待,看她咋挨刀。平民認死理,應該把頭削,來個斬立決,送她去陰曹。法制就依律,不是製假藥,死刑恐不夠,無期應不少。

不管殺不殺,我看有一條,莫學田文華,刑期又減少。讓高牢中住,此生不能饒,懲罰就兌現,誰叫你無聊。民眾不是寶,不能敷衍了。


平淡人生一帆順


不單單高俊芳,所有知情的高層都應該按照國法處置,這種人活著浪費糧食。如果有人因為你的假疫苗,假藥沒有得到及時的救治而死亡,你們等同蓄意殺人。藥品本身就是預防疾病,或者說救命的最後稻草,你們卻在製造毒藥給患者,讓患者錢花了人卻沒了,這不是簡單的道德問題。殺人犯可能會危害一個人兩個人甚至很多人,你們卻間接著殺害無數人,如果不是事件曝光你們會禍害多少人?堅決支持槍斃她,包括之情的高管。


知足常樂990834


怎麼處理高俊芳,似乎不是重點,更不是終點。最重要的是怎麼殺一儆百,以儆效尤,杜絕此類惡性案件的發生。要有強有力的手段,讓造假販假,危害社會,危害人民健康的不法之徒遭到滅頂之災。要有效遏制,堅決打擊,絕不姑息。真正保持高壓。讓造假者談假色變,不敢造假,這才是目的。


藍天白雲1297572


支持對造假者槍斃的頂起來!



抵日貨滅倭寇


經過三鹿奶粉、地溝油、毒藥丸(毒膠囊)等等事件。政府應對假疫苗事件對藥企食企農資造假、製假、銷售假貨,直接對藥企食企農資負責人、控制人、主要監管責任人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死刑槍斃。相關監管責任人以瀆職罪判刑15年,罰沒200倍收入。加大對藥企食企農資在生產、儲藏、運輸、銷售應不定期、隨機檢查。不應以罰代刑。修改完善食品藥品農資法律法規(廢除偽劣食品偽劣藥品等)。加大對藥企食企農資的監督、檢查力度。各級各地食藥監局人員應互換檢查,防止失職瀆職。加大對藥食監管人員腐敗瀆職處罰力度。


燃燒的香菸a


我認為會依照藥品管理法和刑法依法處理,相信黨和政府、司法機關,不要憑自己好惡亂猜測,堅持黨的領導,聽黨的話就行了。交給題主,你會處理妥當嗎?你有那個水平嗎?你懂法律嗎?


SirJanzen


我們誰也不希望買到假藥,我想看到醫藥學的專家用數據來解釋假疫苗的危害程度,在讓法律界人來講解如何定罪量刑,長春長生生物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者在此處事件中承擔什麼樣的責任,我們義憤填膺可以,我們不能在受害後洩私憤的方式來評論是非,用醫學科學提供的數據與法律法規明確法律責任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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