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爲什麼要「哭嫁」?

古時候,新娘在出嫁前幾天要“哭嫁”,母親、姐妹、親屬要陪著一起哭,而且哭得越傷心越好,以示不忘父母的養育之恩。如果出現嫁而不哭,新娘就會被四鄰認為沒有教養,傳為笑柄。有些地區甚至會把哭嫁當做衡量女子才智和賢德的標準,要是新娘在出嫁時不哭,就會被認為是才德低劣,被人瞧不起。有的出嫁姑娘不哭還會遭到母親的責打。

哭嫁風俗不知起源於何時。據古籍記載,戰國時期趙國公主嫁到燕國去作王后。臨別時,公主的母親趙太后“持其踵,為之泣,祝曰,必勿使返”。

在一些地區和民族,哭嫁非常流行。海島洞頭人家的傳統婚禮,除了坐花轎、拜堂外,新娘還要在出嫁時以哭嫁貫穿始終。新娘從梳頭開始哭和唱哭嫁歌,一直到辭別家人,坐上花轎,還哭唱個不停。土家女子婚前要唱哭嫁歌,在婚前半月至一月就開始哭唱。哭嫁的形式有一人哭、二人對哭、多人一起哭。哭唱的內容大多是感謝爹媽的養育之恩,兄嫂、姐妹的離別之情。

——摘自《中國人應知的國學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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