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氏家訓——兄弟篇

夫有人民而後有夫婦,有夫婦而後有父子,有父子而後有兄弟,一家之親,此三而已矣。自茲以往,至於九族,皆本於三親焉,故於人倫為重者也,不可不篤。

兄弟者,分形連氣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後裾,食則同案,衣則傳服,學則連業,遊則共方,雖有悖亂之人,不能不相愛也。及其壯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雖有篤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則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節量親厚之恩,猶方底而圓蓋,必不合矣。惟友悌深至,不為旁人之所移者免夫!

二親既歿,兄弟相顧,當如形之與影,聲之與響,愛先人之遺體,惜已身之分氣,非兄弟何念哉?兄弟之際,異於他人,望深則易怨,地親則易弭。譬猶居室,一穴則塞之,一隙則塗之,則無頹毀之慮;如雀鼠之不恤,風雨之不防,壁陷楹淪,無可救矣。僕妾之為雀鼠,妻子之為風雨,甚哉!

兄弟不睦,則於侄不愛;子侄不愛,則群從疏薄;群從疏薄,則僮僕為仇敵矣。如此,則行路皆躇其面而蹈其心,誰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歡愛而失敬於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將數萬之師得其死力而失恩於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親也!

娣姒者,多爭之地也。使骨肉居之,亦不若各歸四海,感霜露而相思,佇日月之相望也。況以行路之人,處多爭之地,能無間者鮮矣。所以然者,以其當公務而執私情,處重責而懷薄義也。若能恕己而行,換子而撫,則此患不生矣。

人之事兄,不可同於事父,何怨愛弟不及愛子乎?是反照而不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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