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鳥說紀」古浪:違規飲酒接受吃請 十名幹部受到處理

【啄木鳥說紀】違規飲酒接受吃請 十名幹部受到處理

甘肅日報·每日甘肅網通訊員 古紀軒

“丁零零……”今年3月7日下午16時,古浪縣紀委監委信訪室12388舉報電話響起。“我反映永豐灘鎮一名呂姓領導幹部,上班期間與他人飲酒。”這距縣裡下發《關於在全縣公務活動中全面禁酒的通知》僅40天,《通知》明確從下發之日實行“四個嚴禁”,其中之一就是“嚴禁公職人員在工作(值班)期間、工作日午間飲酒”。

接到舉報後,縣紀委監委立即派出核查組,兵分兩路展開調查。一路到相關餐飲場所核實取證,另一路到永豐灘鎮進行核實。經與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談話瞭解,舉報所稱呂姓領導應為鎮黨委委員、副鎮長呂延平,其當天上午同鎮項目專幹、文化專幹等一行到縣城辦理公務,尚未返回。經與其他隨同人員談話證實,呂延平等人當日在縣城某餐飲場所用餐。期間,核查組兩次撥打呂延平的電話均無人接聽。

當晚21時許,呂延平抵達鎮政府,接受談話詢問時有明顯的飲酒特徵,但其拒不承認當日有飲酒行為。在與其他涉案人員談話瞭解時,幾人各執一詞,對關鍵情節的描述含糊不清。正在談話工作陷入僵局時,在縣城某餐飲場所開展核查工作的人員通過調取監控視頻,已獲取當日上午呂延平等人用餐並提供酒水及結賬情況等關鍵證據。

3月8日,工作人員對視頻資料逐幀分析比對,最終查實了3月7日上午呂延平等8人工作時間接受承建該鎮部分建設項目的承包商、黃花灘鎮農民劉某宴請,消費1790元的違紀事實。據參與吃請的其他人員證實,核查期間呂延平為逃避責任追究組織參與吃請的相關人員互相串通,企圖隱瞞事實真相。

3月30日,縣紀委監委決定對呂延平等人的違紀問題立案審查。審查期間,呂延平和參與吃請的永豐灘鎮幹部李廷禎及鎮黨委委員、建設村黨支部書記劉建國等3人仍矢口否認違紀事實,繼續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真相,對抗組織審查。

今年4月,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第五十七條、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五條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之規定,呂延平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按降低一個職務層次重新確定職務),劉建國、李廷禎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參與吃請的其他5名幹部中,1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1人受到記過處分,3人被談話提醒。縣紀委監委對永豐灘鎮黨委、紀委實施了“雙問責”,鎮黨委書記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紀委書記被誡勉談話。聚餐花費1790元由參與聚餐人員退還劉某。縣紀委監委對該起案件在全縣範圍內予以通報。

【執紀者說】

違規接受吃請並在工作期間飲酒,反映出個別黨員幹部身上仍然存在著紀律規矩意識不強、心無所畏、行無所止的問題,也再次警示我們,作風問題具有頑固性反覆性,反彈回潮的隱患不容忽視,正風肅紀決不能有鬆一鬆、歇一歇的念頭。同時,也警示廣大黨員幹部,不該吃的堅決不吃、不該喝的堅決不喝、不該拿的堅決不拿,決不能心存僥倖以身試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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