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征集意见高达13万条,起征点提至8000元没什么不可行

个税改革征集意见高达13万条,起征点提至8000元没什么不可行

个税改革征集意见高达13万条,起征点提至8000元没什么不可行

胡文

今天,北京日报在中国新闻版并不突出的位置所刊发的一条新闻,上了全国诸多网站的首页。无它,只因这条消息的题目是《个税改革征集意见逾13万条》。

个税改革征集意见高达13万条,起征点提至8000元没什么不可行

以下是这条消息的原文,”文过是非“逐一点评如下。

虽然28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已经结束,但公众的热议还在持续。中国人大网的信息显示,该草案征集意见超过13万条,关注度远高于同期征求意见的任何法律草案。

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修订,也是改动幅度最大的一次。《草案》将起征点由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6万元/年),同时调整了税率结构,扩大了中低税率级距。个税法修正案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望在今年10月份审议这一草案。

对于个税起征点,有网民表示,应该从8000元起征。还有网民留言认为,起征点无论定多少,都应该是平均工资以上才合理。

对此,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近日公开表态,“起征点从5000元/月再往上调高一点是可能的,但不宜一下提到10000元/月。”公开报道显示,也有部分专家直接建议将起征点提高到8000元/月。

点评:如果对13万条意见进行梳理和统计,应该可以得出:适当提高起征点一定是民间呼声最高的,且提至8000元几乎成为共识。有人认为起征点提至5000元和8000元都不公平,其实这一观点是不成立的。因为个税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全国都是从改革开放之初的800元上调至今,这本身就是比较公平的。在上调8000元之后,可能东北、西部以及内陆地区相当一部分工薪阶层都无需缴纳个税,这本身就是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一种倾斜,而对东南沿海地区的工薪阶层来说,也起到了减负的作用,总体来看,依然是公平的。对于发达地区来说,多缴税也意味着贡献更多。不发达地区最终要向发达地区看齐。

近日在上海举行的一场专题研讨会上,多位专家还提出,起征点应随着生活基本费用及物价和消费结构的变化逐年调整。考虑到法律很难一年一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应增加“生活基本费用的动态调整机制”的条款。即每年年初,由国务院根据物价水平、收入水平等,确定每一年的减除费用标准,在“两会”期间,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点评:鉴于中国太大,起征点一年一修看似比较合理,其实过于频密,加上税收成本等因素,很可能得不偿失。毕竟,起征点不是国际原油价格,没有必要动态调整。个人建议是,按照政府5年一个任期一样,每5年根据各种经济数据综合反映进行适当调整,这不仅有利于节省征税成本,提高公众知晓度,且有利于管理个人财务和家庭收支。

在这次征集意见中,不少网民提出各地起征点应该不同,因为各地物价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差异较大。如网民“张芝故乡人”就建议,“可不可以设置一个动态指标,每两年或者三年按照工资的增长率向上调整。另外可不可以按照不同省份的平均工资设置不同的起征点。”

针对部分人认为各地起征点标准应该不同的看法,中国财科院张学诞研究员认为,各地实行不同起征点的难度较大。除了起征点以外,中低税率级距的扩大,也是一个直接降低税负的体现。张学诞分析,《草案》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因此,大多数中低收入水平的工薪阶层税负将会有明显的下降。

点评:至于让各地实行不同的起征点更无必要,也不现实。中国作为统一的大市场,现行的个税乃至整个税收体系都是一致的,单单让各地制定起征点一定会造成极大的混乱。大道至简,个税征收在偌大的中国一定是这个道理。

“单身税”说法的起因,源于我国现行个税制度中仅规定了统一的起征点,没有考虑不同个体的支出差异,而《草案》增加了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5项专项附加扣除,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不过,能享受到这些优惠的基本都是已婚人士,单身群体无疑会相对多缴一些个税。

目前,许多准备生二胎的家庭对专项扣除有着较高的期待。北京白领孙女士告诉记者,“目前一个孩子的花销就已经让工薪家庭吃不消,课外班的学费花费动辄数千元,如果子女教育的支出能够抵扣个税,会给年轻夫妇减轻一些负担。”她认为,相比单身群体和丁克家庭,生儿育女对社会的贡献度更高,应该享受更多个税优惠。

首都经贸大学财税学院的丁芸教授分析:“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反映不同纳税人生活支出的差异性。草案中提到的5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尤其像住房租金、子女教育等项目,对很多有住房压力、抚养子女压力的已婚人群更有利,也是一项合理的设置。”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则建议,与其引入很复杂的专项扣除项目导致征纳成本很高且漏洞很多,还不如简化税制,将照顾特定群体的目标通过财政补贴等政策来实现,这样可能更有效率。

点评:对于《草案》增加了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5项专项附加扣除,这是已婚家庭尤其是二孩家庭十分盼望的,也有其合理性。至于说单身税更是言过了,对大多数人而言,单身只是一个特定阶段的状态,在结婚生子之后就可以享受到相关扣除。即便是终生单身,鉴于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较小,纳税稍多也是合理的。但即便如此,个人也不建议采用过于复杂的扣除,因此以中国人之脑洞洞开,一定会出现五花八门的扣除来,不仅大大增加税收成本,而且可能导致更大的不公平。因为到目前为止,时任财政部长肖捷去年11月所提出的“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依然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参见《财政部长肖捷谈房地产税和个税,透露了哪些重大动向?》),在这种情况下,采取扣除措施依然如同盲人摸象,难以体现公平合理。因此,个人赞同张斌的建议,对特定群体直接通过财政补贴等政策来实现,这样可以兼顾公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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