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現「一次辦成」承諾 濟南市環保局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措施

31日,記者從濟南市環保局獲悉,為深入貫徹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動員大會精神,市環保局制定以下工作措施,旨在落實《關於印發的通知》(濟發〔2018〕23號)和《關於公佈市級政務服務“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來跑”事項清單的通知》(濟政辦發〔2018〕17號)要求,以問題為導向,擔當務實,對標先進,深化審批服務改革,全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切實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

一、兌現“零跑腿”、“只跑一次”承諾,讓企業少跑腿

1.實行“互聯網+”審批服務。對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大廳事項全部實現全程網辦(山東政務服務網),同時對“只跑一次”事項實行“窗口申報、按時辦結、快遞送達”,對即辦事項實行“窗口申報、當場辦結、立等取件”。

2.下放審批權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下放環評審批權限。加快實施審批服務“全鏈條”下放,對屬於市級審批的項目加強市縣(區)兩級聯動,方便企業就近在項目立項地申報。

二、優化審批流程,實現審批服務提速增效

3.進一步縮短時限。將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批時限較目前法定時限縮減三分之二。其中,將環境影響報告書承諾審批時限25個工作日縮短為20個工作日,將環境影響報告表承諾審批時限12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將環境影響報告表公示時限8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

4.推行並聯審批模式。合理利用審查修改、現場踏勘、法定公示等環節,並行推進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將“先公示後審查,再公示後審批”串聯模式改變為“邊公示邊審查,邊公示邊審批”並聯模式。

5.將技術審查環節前伸。對“拿地即開工”等申報階段項目,提前與企業對接,一次性告知環評要求;在環評機構編制環評文件提交前,通過上門服務、預約服務,主動介入審查指導;對重大涉民生項目、環境風險大的項目建立環評審查調度機制,每週調度環評進展,及時跟蹤跟進。

三、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支持新舊動能轉換

6.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應在項目開工前取得環保部門批准,在此之前可開展地質勘探、場地平整、拆除舊有建築物、臨時建築、施工用臨時道路、通水、通電等工作。

7.將新舊動能轉換重大項目納入環評審批綠色通道,實行“即來即審”。主動提醒建設單位在可研階段可以同步委託信譽好、編制質量和效率高的環評機構開展環評文件編制;及時告知有關建設單位同步辦理汙染物倍量、煤炭等量或減量替代文件。

8.突出排汙總量指標導向。大力支持符合我市產業導向的優質重點項目,對項目所需總量指標落地轄區確實難以平衡的,由市級環保部門統籌協調解決。對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排放量小於1噸/年的新改擴項目,道路、管線類項目、房地產類項目,排水去向為城鎮汙水處理廠的各類建設項目,實行排汙總量確認豁免管理。

四、規範環評中介服務,營造公平高效市場

9.公開中介機構環評質量情況。公開環評機構信息,加強對環評機構環評文件質量管理考核,對考核結果定期通報並及時向社會公開。

10.加大對違規環評機構的處罰力度。對內控制度缺失或執行不力,或因質量問題環評文件退回修改次數超過3次(含)以上,或年度內被2個(含)以上區縣通報(處罰),或嚴重失信的環評機構,將對其採取移出市政府中介機構服務超市、在規定期限內限制其在本市開展環評業務的處罰。

五、開展“我是當事人”活動,打造優質服務窗口

11.發揮黨員先鋒帶頭作用,將審批業務端口再前移。在市綜合受理窗口設置之前,實行“黨員及業務骨幹到窗口“輪值輪崗,督促落實首問負責和一次性告知,細化完善“明白紙”,對辦事企業疑難問題組織答覆和受理,對“一次辦成”改革中發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協調解決。

12.定期組織“我是當事人”活動,以讓群眾和企業辦事滿意為標準,對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完善制度,規範行為,提高服務水平,不斷增進群眾和企業的改革獲得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