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己經在耕地上蓋的房屋怎麼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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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已經在耕地上蓋的房屋怎麼處理?

農村在耕地上蓋房子在早幾年前甚至更久以前,我想大部分地方都有那麼一兩棟吧。在以前沒有嚴時,而且對於耕地保護一般只要不是基本農田,就沒有那麼看重,不像現在。


記得以前農村建房,是先建好在弄那些什麼這證那證的,所以建了也就建了,只要你們村民小組人同意就沒有人來找你麻煩。

現在建房就必須先把這些申請及審批事項搞下來才能建房,而且是不能在耕地上進行建房。


這裡說的是以前在耕地上建的房子該怎麼處理,你既然是以前建好的房子,建好後沒有辦理那些證?就算你沒有辦理那些證,在小曉這裡現在是不會把你怎麼樣的,該住你還是住,該拆遷補償你也不會少一分。至於別的地方,可能是這樣也有可能不是這樣,但是說把你房子拆了,我覺得這不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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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曉農民


幾年前已經在耕地上蓋的房子怎麼處置?

農村自建房的建設用地,按照相關規定耕地只能用作農業生產用途,是不能在耕地上建農村自建房的。以前農村自建房審批相對寬鬆,有些房子是建在耕地上,那這樣的房子一般會怎麼處置呢?

1、以前建的房子,沒有拿到證的以後拿不到證。

部分農村存在著搶建的現象,按照相關規定,耕地上是不能建房的。但有些人沒有通過審批直接建房,以前管控相對較寬鬆一些,建了也不會去拆除,但是拿不到宅基地使用證,集體土地使用證等證件,屬於違建,但大部分不會拆除。

2、有可能會拆除。

各地政策實行不一樣,對於佔用農田、耕地建設的農村自建房管控越來越嚴,有些地方會強制拆除。

3、現在農村建房需要先審批才能建,未經審批建設的房子會強制拆除。

以前農村自建房很多是建設完成之後,才申請自建房的相關證件。現在農村自建房,都是需要先審批才能建設,而且審批需要繳納押金1~5萬元不等。如果搶建,不但押金拿不回來,建設的樓房有可能會被拆除,管控越來越嚴格。

4、“一戶一宅”拆舊建新。

在以前農村一戶擁有多處宅基地還是比較常見,老房子佔有一塊宅基地,新房又佔用另外一塊宅基地。隨著“一戶一宅”的實行,農村自建房的審批越來越嚴格,一個戶口本只能擁有一套農村自建房,要建新房先把舊房拆除,而且現在也不允許在耕地上建房。

結語:因各地政策不太一樣,在幾年之前佔用耕地建的農村自建房,有些採取強制拆除,有些是不發證件,有些是默許。但現在的農村自建房審批越來越嚴,現在農村自建房是不能建在耕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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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最近幾年對農村的房屋建設,宅基地管理也是越來越嚴格了。現在在農村建房相關手續如果沒有辦好的話,是千萬不能隨意修建房子的。所以不管怎麼說現在在農村建房第一件事就是去相關部門把所有的手續辦下來,然後再建房。

對於題主說的的這種情況,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因為在前幾年這樣的情況在農村是非常常見的,我們這邊也是一樣,前幾年這方面國家管理的很鬆散,那時候農村修房子都是靠路邊,修在農田裡的,因為在農田裡修房子很方便,成本會低很多,做過建築的都知道,如果你要是砌牆或者立柱子修建房子的話,成本會非常大,所以在農田裡修房子也是最便宜,最便捷的了。

現在國家雖然管理嚴格了,但是畢竟之前都是這麼做的,只要你的房屋不會影響農村的規劃設計,交通,以及農作物種植等等情況的話,在找一點關係活動一下的話,最多罰點款不會有什麼大問題。而且以前這樣的人太多了,如果國家要治理的話,是很難的,也不會只拆除了你一家的房子。所以不必太擔心。

現在在農村管理對於宅基地這一塊管理確實太嚴格了,農村修房子現在辦手續太麻煩了,國家規定的一些地方可以修房子的,但是這些地方要麼是成本比較大,要麼就是自己沒有地還要去買別人的,而且基本上就是山地這些成本太大了。農村人本來打幾年工攢點錢,一個場地就把你的錢全搞完了,修房子就別想了。當然這個社會有關係還是很好使的,找一些有關係的人,吃頓飯,送點禮還是可以解決的。因為這些畢竟不是什麼觸及到一些根本法律的問題,只要稍微改一下就可以了,比如我們這邊修房子現在國家衛星定位的一個紅線,在紅線之內修的房子就要被拆除,根本辦不到手續,以前很多人都是想先上船後買票,但是現在這樣的情況根本辦不到手續,所以這時候有關係的好處就來了,找人把紅線重新調整一下就可以了,這樣的情況還是見過的。而且即使他們不去調整的話,也能想到辦法的,只要你的關係夠硬。一切事情都很好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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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在耕地上蓋的房子怎麼處置?對於這個問題,筆者就所在地的實際情況談幾點看法:

在耕地上蓋的房屋統稱為違法建築,當然對於這類違法建築各地都有自己的處理辦法,並不是全國都統一的處理方法。各地都會結合中央的指示精神,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地情況的政策。


在筆者所在地,對於違法建築的處理總體思路就是拆除,對於在未經批准就在非建設用地上搭建建築物或者建造房屋的,一律根據法律及政策規定進行定期拆除。

對於這種前幾年蓋的房屋,如果近幾年因為用地類型規劃,使得這些耕地改變了土地利用類型,變成允許建設類型用地的話,就會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限期辦理土地使用、房屋建設等證件;如果土地類型仍為耕地的,那沒有二話,一律按照法律及政策規定進行拆除,而且也不會給予補償。

綜合來看,違法建築還是不能實施的,從長久來講,違法建築是沒有市場的,千萬不要存在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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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愛雨侃見聞


幾年前已經在耕地上蓋的房屋怎麼處置?

這也是很多農民會做的事,認為土地是自己的,沒有土地規劃意識,想怎麼弄怎麼弄,但是我只能告訴你,國家規定林用地是林用地,耕地是耕地,宅基地是宅基地,擅自用耕地來蓋房,是違法的。

2018國家又加大了土地確權的進度,明確2018全部完成,把所有土地登記在案,並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所以土地都會整理一遍,以前用耕地蓋房子的沒有被發現,這一次都會被整理出來。

土地確權是什麼,我以前的文章就有提到土地確權指三圈分置,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其他權利的確定,就是重新整理一遍全國的土地,明確哪些土地歸哪些人,不合理使用土地的要處理掉,最後頒佈證書,就是土地確權了。

《土地管理法》中明確指出,國家的土地是按照用法分類的,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耕地屬於農用地,宅基地屬於建設用地。兩者不可混淆。同時,在新一輪的土地確權中,只確立所有權,不會改變土地的性質,就是以前是耕地的還是耕地,不會因為你蓋了房子確權就把它認成宅基地。這是不可能的。

所以如果確權之前是耕地的,用來建了房子就是違法的。我奉勸大叔們趕緊到有關部門申請,農用地變成建設用地,這樣在確權的時候就不會有那麼多麻煩事了。

具體申請轉變土地用途要到村委會和鄉上鎮上的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祝大家好運。

打字很辛苦,覺得有用就贊一下鼓勵一下啦。。


鄉農筆錄


作為城鄉規劃部門工作人員,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1、首先,要明確,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是國家明文禁止的行為。《土地管理法》規定,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違反本法規定,破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以上規定看出,在耕地上建房是違法的,要遭受處罰的,如果在基本農田建房,那處罰將更加嚴重了。如在基本農田建房,處罰將更加嚴重,因為國家有個18億畝地紅線的標準,管控很嚴。

2、其次,這樣的房子在2018年即將展開的土地確權時,很難獲得不動產登記頒證。因為耕地建房本身就是違法行為,不動產頒證那就更是不可能了。

3、再次,即使走正規程序,在耕地上建房,也要辦理規劃許可證和用地審批手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要申報農用地轉用,層層審批,受年度用地計劃指標控制。因此,審批難度較大,成功可能性很小。

4、鑑於你的房子已經蓋了幾年了,屬於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監管不到位,或者明知違法而未禁止,你可以找人說說情,也許有一線生機。可能是罰款了事,至於罰款多少,那就看各地政策是否嚴格,以及你的公關能力了。

5、即使土地管理部門不對你的房子進行處理,若無法確權,還是有很大風險的,比如拆遷、繼承、政策變動等問題。

綜上所述,擅自到耕地建房,是存在風險的。在農村土地大變革的當下,誰也不知道下一刻會發生什麼。農民朋友最好別輕舉妄動,以免得不償失,畢竟建房子也是有成本的。大家說對嗎,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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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己經在耕地上蓋的房屋怎麼處置?這種情況實際上是並沒有統一的處理標準的,各個地方的處理辦法都不太一樣。

現在很多農民因為家裡人口多,或者農田靠近公路,選擇在自己農田裡面蓋了房子,這種情況各個地方的規定不同,處理辦法也有所不同。我說一下我們那邊的處理辦法吧。

因為蓋的時候都沒有農用地轉為建築用地的手續,蓋的時候都是屬於違建的,當地的土地部門,城建部門都不會允許的,一旦發現就拆除。不過如果房子蓋好封頂了,就不會拆了。那個時候曾經出現過3天3夜就蓋好房子的事情,就是為了打時間差。

對於以前已經蓋好的房子,這次在宅基地確權的時候,有的地方會給予確權的。如果蓋房所佔土地,在蓋房規劃區內的話,之前蓋房就屬於先上車,這次也就給予確權,進行後買票,補辦手續就行了。

有的是因為家裡孩子比較多,當地辦事部門存在銜接不到位的情況導致的。孩子大了,需要分戶,戶口管理部門要求有自己的獨立住所才能分戶,這就需要有自己的宅基地。但是宅基地申請的前提是分戶才能申請,這就陷入了死循環。這樣有的也就出現了佔用耕地作為宅基地,有的也給予了確權。

農村實際情況都比較複雜,很多事情都不會劃一處理,只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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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家客


筆者知道,想你這樣的情況最近在農村地區比較常見,很多人抱著先上船後買票的態度,往往先在沒有獲取認可和同意的前提下就先行把新房蓋好,隨後再想辦法補齊手續或者其他辦法,最終不了了之…

農村耕地不可隨便改為宅基地。


說句實在話,這樣的行為是不合法,也不合規的,每年我國有不少人因為這種方式而有而牢獄之災,我不算是少數,因為我國這些人適婚人口越來越多,而農村宅基地數量卻變化不大,就這樣的一天天的,我國農村地區的宅基地越來越少。

但是,很多農村人觀念中,一家一戶是一個傳統,結個婚就要獨自成一家,有自己的新宅院,所以,為了讓自家孩子有新房可以住,有新房可以來結婚,即便是未經允許,也有不少農村家長願意鋌而走險,在耕地上建房,一直依賴,它都是一種後果嚴重的事情,輕者罰款,重者拆除,更甚者直接判刑,這可是犯了破壞耕地罪。

沒宅基地想蓋房怎麼辦?

就此話題,想必很多人比較關注,既然偷偷在耕地上蓋房屬於違法違規,那麼一般人來說,改怎麼做呢?筆者覺得,可以考慮一下購買本村限制的宅基地。


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國家允許宅基地在同村甚至外村人員之間流通,但是必須有很多限制,比如說

出售宅基地者必須有宅基地,並且以後也不會再有資格獲得宅基地。

而購買宅基地者則必須是沒有一塊宅基地的村民,且今後也不得再申請新的宅基地……

此舉將大大激活農村地區那活力,讓一些閒置多年切默默無聞的宅基地煥發出新活力,為農民帶來新的收益。


鍾情三農


幾年前已經在耕地上蓋的房屋怎麼處置?





像這種情況要看當地政府執法嚴不嚴,有沒有人際關係。像我們浙江有些縣市是比較嚴格的,凡是未經國家土地管理部門審批過的一通強制拆除,反正大家都拆,一視同仁,大家也不好說什麼,拆就拆了唄。



這次農村土地確權,這批違法佔用耕地建房的暫時不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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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季正紅


耕地建房可以說已經觸及了法律紅線,是堅決不允許的,尤其是近年隨著新一輪的土地確權和宅基地登記,自建房佔用耕地是各級部門嚴查死守的重點,一經發現,該自建房便做違規建築處理。


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嚴禁單位及個人佔用耕地建房,對於已建成房屋包括臨時搭建房屋一律由國土資源部門責令自行拆除。在這裡要強調的是責令自行拆除時一定要遵守,否則逾期不拆就會面臨強拆。強拆以為著房屋內的傢俱和生活用品無法及時搬走,容易造成財物損失。

所以建議將自建房建在耕地上的農戶及時向群委會重新申請宅基地,以便自建房搬遷。而且根據個人經驗,主動提出拆遷佔用耕地自建房的農戶,更容易取得新的宅基地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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