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名”,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

生活中会遇到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购买了房屋,并且以个人财产付清房款取得房子所有权,婚后,随即在房产证明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俗称“加名”。那么,这样一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名”,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么一看,房子似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在我国法律中,公民有对自己个人财产的处分权,双方可以约定,将一方的房屋赠与另一方。因此,婚后的“加名”行为,在法律上便是一种常见的赠与方式,此时,对于房子的财产归属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名”,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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