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陰:巡迴法庭進村組審理一起生命權糾紛案

湘阴:巡回法庭进村组审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

7月26日,湘陰縣人民法院新泉法庭將審判庭搬到嶺北鎮蘆花村村民委員會,在村組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因“好意施惠”而引發的特殊案件。

原告陳某的妻子鄭華(化名)與被告鄭軍(化名)是堂姊妹關係,鄭軍年幼喪母,靠叔叔嬸嬸也就是鄭華父母的照顧長大,兩家都住在蘆花村,相隔僅一百多米遠,兩人關係如同胞姊妹一般親密。去年9月13日六點,鄭華孫子發燒,老伴陳某剛好外出,鄭華怕延誤了給孫子看病,便到鄭軍家請他幫忙騎摩托車帶孫子去衛生院看病。當時鄭軍還在床上睡覺,見堂姐需要幫助,便馬上騎摩托車載著鄭華祖孫倆去醫院。結果走出不到十分鐘,摩托車因遇小坡顛簸,側座摩托車的鄭華不慎從摩托車上摔下來,當即送往醫院,次日因救治無效死亡,鄭華的丈夫及子女一紙訴狀將鄭軍告上法庭。

承辦法官知此案情況特殊,便將法庭搬至原被告所在村組,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邀請當地村民瞭解案件事實,充分聽取了當地村民的意見,並請村組負責人與合議庭一起,從道德、法律、人情等各方面對原被告雙方進行面對面的傾情調解。

此次巡回法庭進村組,雖未能將該案當庭調解,但通過充分聽取民眾的意見及當面釋法析理,明顯減輕了原被告雙方在開庭前的怨氣,為該案調解打下了夯實的基礎,實現了把矛盾消化在源頭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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