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巡回法庭进村组审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

湘阴:巡回法庭进村组审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

7月26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新泉法庭将审判庭搬到岭北镇芦花村村民委员会,在村组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好意施惠”而引发的特殊案件。

原告陈某的妻子郑华(化名)与被告郑军(化名)是堂姊妹关系,郑军年幼丧母,靠叔叔婶婶也就是郑华父母的照顾长大,两家都住在芦花村,相隔仅一百多米远,两人关系如同胞姊妹一般亲密。去年9月13日六点,郑华孙子发烧,老伴陈某刚好外出,郑华怕延误了给孙子看病,便到郑军家请他帮忙骑摩托车带孙子去卫生院看病。当时郑军还在床上睡觉,见堂姐需要帮助,便马上骑摩托车载着郑华祖孙俩去医院。结果走出不到十分钟,摩托车因遇小坡颠簸,侧座摩托车的郑华不慎从摩托车上摔下来,当即送往医院,次日因救治无效死亡,郑华的丈夫及子女一纸诉状将郑军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知此案情况特殊,便将法庭搬至原被告所在村组,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邀请当地村民了解案件事实,充分听取了当地村民的意见,并请村组负责人与合议庭一起,从道德、法律、人情等各方面对原被告双方进行面对面的倾情调解。

此次巡回法庭进村组,虽未能将该案当庭调解,但通过充分听取民众的意见及当面释法析理,明显减轻了原被告双方在开庭前的怨气,为该案调解打下了夯实的基础,实现了把矛盾消化在源头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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