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8 三門峽湖濱區:法庭“搬”到被告家

河南縣域經濟網訊:8月28日上午,湖濱區法院副院長衛紅等一行四人組成的合議庭,到迎賓花園廉租住房小區開庭審理一起被髮回重審的民事案件,持續近三個小時的庭審,法官們一刻沒坐下,足足站了兩個多小時。

三門峽湖濱區:法庭“搬”到被告家

這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發回重審案件,爭議標的額25萬餘元,案件審理中,原審被告夫婦中女方因病去世,男方癱瘓在床長達7年之久,長期臥床不能自理,由其女兒照顧,原告後來追加其女兒為被告,要求其在繼承範圍內清償債務。副院長衛紅擔任此案的審判長,與法官曾慶果和一名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案。

三門峽湖濱區:法庭“搬”到被告家

庭前,衛院長了解到被告的特殊情況,考慮到其中癱瘓的被告身體不便,與合議庭成員商議後決定到被告居住的迎賓花園小區的家中開庭,原告兩名委託代理人表示同意。

三門峽湖濱區:法庭“搬”到被告家

8時30分到達被告家中,大家發現房子有50多平方,裡面沒有沙發,沒有凳子,除了兩個房間內放有兩張床外均是雜物,站著就很緊張,實在無處可坐。

“找個東西能放下電腦記錄就行,大家克服一下,不行就站著開庭吧!”

“也只能這樣了!”衛院長的建議得到大家的一致認可。靠牆放好國徽,書記員敲開了鄰居家的門,借來了高低不一三個小凳子,一個用來坐下記錄,其他兩個分別勉強放上了電腦和鼠標。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和原、被告席位牌只能放在地上。

三門峽湖濱區:法庭“搬”到被告家

“現在開庭……!”

一切準備停當。站著的庭審正式開始。雖然特殊條件儘量從簡,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的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的一系列程序均嚴格依法進行。

庭審一直持續了近三個小時,衛院長本就有腰部不適症狀,也和大家一樣站了兩個多小時。

三門峽湖濱區:法庭“搬”到被告家

因原、被告雙方分歧較大,未能當庭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審判長宣佈休庭,再做進一步處理,原告委託代理人和被告分別在庭審筆錄上簽字、按指印。

“實在不好意思,我們住的地方小,讓你們站了幾個小時!”被告女子感到抱歉。原告委託代理人也表示,如此“接地氣”的庭審他們也是第一次遇到。

離開被告家已將近11點半,合議庭成員又馬上趕回法院,準備對該案進行評議。(河南廣播電視臺記者 崔軍廷 趙超 通訊員 張傳新 曾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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