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上周16条诉求已回复,相关单位为解民忧都很拼

「问政」上周16条诉求已回复,相关单位为解民忧都很拼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咸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问政」上周16条诉求已回复,相关单位为解民忧都很拼

以下诉求为拒回复

1 北站黑车司机进站拉客

【网民反馈】北站黑车司机进站拉客又死灰复燃,不仅影响了咸宁作为旅游城市的形象,也损害了合法经营守法纳税的出租车司机的利益。望相关职能部门不要懒政,持之以恒,坚决打击。

2 天洁雅典城银泉大道出口绿化带阻挡车辆通行

【网民反馈】天洁国际雅典城银泉大道出口处绿化带阻挡车辆通行,因绿化带阻挡了行车视线和车辆转弯经常出现堵车现象,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因绿化带遮挡行车视线已经发生了好多次交通事故了。不管是进还是出多非常的不方便,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办理情况

根据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在线回复工作通知的相关规定,咸宁市交通局、咸宁市园林局在规定回复时限内均未按时回复,也无工作人员与问政平台主动说明情况,系统已经默认以上两单位拒绝回复网民诉求!

一周最新回复

1、天然气安装费用怎么算

【网民反映】本人住肖桥南城一品小区,购房时该小区没有开通天然气(开发商说后期会开通), 去年经业主强烈要求,希望小区物业能够将天然气安装起来!去年年底物业通知每户需交天然气安装费2500元,但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在今年年初又将代收的费用退回给各业主!

后经住户与物业协商,今年五六月份,物业请来了天然气公司的人安装铺设天然气管道,收费为2500元。后来才知道这些费用仅为室内安装天然气表(开一个孔接天然气表,这是一个穿着天然气公司服装的人所阐述的内容)。

因此对于天然气安装收费问题还是存在很多疑问: 1、咸安区天然气费市价是多少? 2、按他们所说2500元收费是否合理?3、另外开孔和铺设管道是否需要另外付费? 4、像其他已经开通天然气的小区,业主购房时是否也需要支付安装天然气表的费用?

因物业通知再不交天然气安装费用的,后期将不予补办安装!所以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给予我们帮助和解答!谢谢!

【单位回复】就肖桥南城一品小区的天然气安装费用问题,经我委协调,今年5月份安排昆仑燃气公司进场安装管道天然气,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咸宁市物价局《关于咸宁城区居民天然气管网安装费标准的批复》(咸价管〔2016〕17号),天然气报装费每户2270元,包括从进入居民住宅区或用户庭院的中压支管始(含调压箱),至入户燃气计量表尾阀所需的设备、材料、勘察、设计、施工及后期维护等费用。

二、物业公司收取的每户天然气报装费2500元显然不合理。

三、经了解该小区居民用户的房价不含天然气报装费用。

市住建委

2018年7月18日

2、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办理

【网民反映】您好,我父亲杨*奎(身份证:430322********5019)系通城县矿产品公司退休工人。1981年退休以后返回原籍老家农村(湖南省湘乡市育段乡石泉村老屋里村民组)生活,2018年6月5号在老家乡下病故,我们按湘乡农村的风俗办理了土葬。

6月21号我们持派出所的死亡证明到通城县人社局退休人员管理科办理抚恤金申请,人社局的工作人员以没有火化材料证明为理由拒绝了我们的申请。我们向其解释了湖南湘乡市农村的当地风俗是土葬,湘乡不是强制火化区。但是通城人社局退管科的工作人员说通城属于国家强制火化区,必须有火化证明才能领取死亡抚恤金。

对于通城人社局的工作人员的这种说法我们是不认同的,因为我父亲在退休以后一直在湘乡农村生活,在通城没有房产,原单位分配的宿舍在退休的时候也退还给了单位,退休的30多年以来一直在湘乡农村生活。身份证是在湘乡办理,身份证常住地址也是在湘乡农村。所以病故以后按照湘乡风俗办理土葬是合情合理的。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我们申请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应该给予办理。通城县社保局的工作人员以没有火葬证明为由拒绝办理,我们觉得应该是对抚恤金的政策解读出现了偏差,在此希望市人社局的领导能够重视我们的合理申请材料。谢谢!

【单位回复】您好!您所在的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交的诉求已收悉。通城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迅速责成县人社局进行核实调查。

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一、根据您所述情况经调查,杨*奎,男,1932年2月出生,1957年1月参加工作,1980年1月办理退休手续,原为通城县矿产品公司职工。该同志现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637.98元,基本养老金一直发放至2018年6月。2018年6月5日该同志因病去世,病故后遗体未火化。

二、您的主要诉求是要求领取丧葬、抚恤费。

三、根据相关文件规定: 1、《通城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隽政发【2015】2号)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全县公职人员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遗体必须实行火化”; 2、《通城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隽办文【2015】3号)第四项第二条规定:“县人社局对应火化未火化的对象不得办理丧葬费和抚恤费的相关手续”; 3、中共通城县委、通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隽发[2017]10号)第二条第一点规定:“全县公职人员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县城规划区红线范围内村(居)民死亡后遗体必须实行火化”;第三条第一点规定:“县财政、人社等部门必须凭火化证明发放丧葬费、抚恤费”。

四、处理意见 :通城县委、县政府多年来非常重视殡葬改革,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全县公职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遗体必须实行火化。特别是今年,我县被列入全国80个殡葬改革试点县之一以后,要求更加严格。现因该同志病故后遗体未火化,所以通城县人社局不能发放丧葬、抚恤费。

通城县政府办

2018年7月21日

3、自来水现大量渣子

【网民反映】我家住在白茶四组这一片区域,近段时间,家中的自来水一直出现大量渣子,以前从来没出现过这种事情。本来觉得可能是哪里在修路,自来水多放放就好了,所以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然后妈妈用这个自来水洗衣服,水越放出现越多的渣子,这个水不仅不能洗衣服,更是不能食用啊。

因为家中父母都双双有胆结石、肾结石疾病的症状,所以对此次自来水出现大量渣子这件事格外看重。我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所以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解释和重视,抓紧时间解决问题。

【单位回复】您好!根据您提出的诉求,联合水务公司现回复如下:经调查了解,该片区域这段时间由于铺设煤气管道时,不小心挖破我公司自来水管道,导致有些许渣子残留至我公司自来水管道内。

接到用户反应后,我公司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上门查看,并冲洗管道,现水质已恢复正常。并告知各位用户如今后还出现类似问题,可及时向我们反馈,我公司会立即安排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水质检测。对用户造成的不便,我公司深感抱歉。

联合水务

2018年7月17日

【网民反映】请问中心医院为什么会在进门诊大门左侧多出个药房(拿药的区域)?它与右侧取药处有何区别?有相关人员能解释清楚吗?

媒体是否干预监督过此次事件,还有相关执法部门有认定其合法合理性吗?一是从便民来说,一个窗口拿药可一次搞定;二是没有利益驱动不可能另设药房!相关部门有没有深入调查,或者只是从国家的政策依据和政府职能部门调查起。如果仅只在当地的医院和本地有关管理部门调查的话,那调查结果永远只会是一笔糊涂账!

【单位回复】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市中心院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医务部、药学部、门诊部等部门联合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现针对该情况说明如下: 设置该药房的初衷为了方便患者看病就医,因国家规定三甲医院药品种数不能超过1500种,其中抗生素种类不能超过50种,每个品种不能超过2种规格,导致医院药房药品不能满足所有疾病用药要求。

参考其他医院的模式,中心医院设置便民药房来解决药品种类不全问题。 便民药房由一家上市医药公司经营,国家所需各类资质齐全药品,所售药品均经物价局核准。医院门诊药房将调整药品种类,及时采购疗效好、群众需要的药品。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便民药房的日常监管,做好用药合理性检查和药品处方点评工作,为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2018年7月16日

5、咨询关于征地政策

【网民反映】现在在官埠大道延伸线的施工项目,为什么在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查不到相关的征地信息,现在咸宁市征地一亩是多少钱?青苗补偿款是否有相关补偿标准?征地后国家征地价格上涨是否会有相关补偿?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解答,谢谢!

【单位回复】回复如下:1.关于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查不到官埠大道延伸线相关征地信息的问题, 请您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持有效身份证件证明到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咸宁高新区分局申请查询相关征地信息。

2.咸宁市征地一亩是多少钱? 征收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两部分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目前,我市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14〕12号)文件执行,各县(市、区)及各乡镇、村标准不一,涉及具体征地位置的补偿标准根据此文件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

3.青苗补偿款是否有相关补偿标准的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青苗补偿标准一般为统一年产值的1倍。咸安区官埠桥镇马鞍、甘鲁、栗林、小泉、官埠、湖场、渡船村的统一年产值为1597元/亩,除此以外的村为1557元/亩。

4.征地后国家征地价格上涨是否会有相关补偿? 根据相关规定,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前已依法批准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执行。土地经依法批准征收后,国家征地价格上涨是否有相关补偿,目前还无政策支持。

咸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18日

6、退役军人成人高考加分吗?

【网民反映】我们部队战友退役后三年可以免试参加成人高考,请问湖北省的退役军人参加成人高考有相关加分政策之类的吗?

【单位回复】据了解,教育部和湖北省对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考有如下照顾政策:一是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二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3日

7、16年土地确权证被村委会扣压

【网民反映】官埠桥村16年土地确权到户政府以确权了6亩Z分水田给我,确权证也出了,村委会以多种原因一至扣压权证不发放,无数次追要村委会不给,这次田地争收村委会还说没有了,请领导评理。

【单位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官埠桥镇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当事人于上世纪90年代接种其他农户的耕地6.2亩,期间发生土地流转。2015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时将耕地确权到当事人名下,后因2名农户对当事人确权的耕地存在争议,镇村两级多次协调未达成一致,因此确权证暂时未发放给当事人。今年大洲湖项目建设,涉及地块征收,目前土地面积正在评估核算中,带核算结构确定后,官埠桥镇村两级将结合区经管部门,妥善进行处理。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8、服务态度极度恶劣

【网民反映】区政府新华青苑老售楼部办证处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交了钱,办证推三阻四不说,每次询问都找不到人,去办公地点找,态度不好,说他不应该,他直接骂业主,要业主混蛋,还指着业主的鼻子骂各种难听话。真的是太过分了,群里不少业主对这群办公人员已经怨声载道了,怎么就没人管管这种毫无职业道德和素质低下的人,任由他们对业主进行人身攻击。

【单位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站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浮山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7月19日上午,浮山办事处工作人员前往新华清苑物业进行实地调查。调查过程中,浮山办事处工作人员就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与新华清苑开发商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沟通,指出: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影响企业形象的关键因素,希望新华清苑售楼部方面高度重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等综合素质的提升,积极维护自身企业形象,力争为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新华清苑开发商负责人积极表示,对新华清苑售楼部办证工作人员存在的服务态度差的问题立刻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在企业内部进行全面整顿,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提升工作效率,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0日

9、金茂花园一门面经营易燃易爆气体

【网民反映】金茂花园居民区对面有一门面经营易燃,易爆,氧气、乙炔 气体多年,对周围居民有很大的安全隐范。希望有关部门把它关闭,移到偏僻安全地方经营。

【单位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区安监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该企业于2004年建站,主要从事氩气、氧气、二氧化碳、乙炔、丙烷等气体的经营。周边安全基本情况:该气体钢瓶店租赁阳光电气路边商铺,距离左侧烧烤店20米,距离右侧副食店15米,距离对面马路20米以上,该店于2018年5月11日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手续。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与办公、居住区域保持10米以上。该店经营储存在相关安全距离之内,但为了进一步增强安全条件,确保附近居民出行、生活、工作安全,区安监局将取缔其乙炔、丙烷的储存经营,限定店内的乙炔、丙烷(空、实瓶)于近期全部安全搬离该店,并增强对该店的日常监管。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10、公司拖欠工资协商无果

【网民反映】本人5月30日在途途网约车咸宁分公司正式上班,7月7日离职,在上班期间老板告知是7月10日发工资,本人7月10日办理离职手续,在7月10日老板告知2到3天内会把工资打到本人银行卡上,然而并没有在这个时间内发工资。

本人7月13日去公司索要工资,公司老板以没有财务为由需要延迟2日后把工资打到本人工资卡上,在7月15号本人在微信上联系公司老板今天是否会发工资,老板告知需要另外询问另一个老板在答复我,晚间微信告知老板本人要去劳动局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也不予理会。

7月17日本人到劳动社会保障局说明本人情况,工作人员了解本人情况后第一时间电话与公司老板联系,在电话里承诺最晚7月18日会把工资发到本人银行卡但并没有履行承诺,在一个法治社会这个公司可以明目张胆的无视劳动法规侵占他人的合法权益,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能恳请劳动局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单位回复】您好!您通过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区人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因种种原因,当事人反映的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当事人工资的问题,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经过约谈公司负责人,公司已于当天发放当事人工资3040元整。

11、抢建违建

【网民反映】咸安区金桂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小区围墙旁,大畈一村民晚上白天抢建违建,17日晚上已经建到第二层,18日早上还在继续施工,咸宁都在大力棚户区改造,但党政机关旁尽有村民顶风违建抢建,请相关部门查处。

【单位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区城管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7月4日,区城管执法局浮山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户正在一层行砖,经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违法建设。

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制止并向其下达了违法建设事实告知书和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其后,石某不听劝阻,利用夜间抢建。

7月18日,区城管执法局浮山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户二层正在打模板,依法对其二层模板全部予以拆除。目前,在区城管执法局的监管下,该户处于停工状态。

12、雅典城街道污水泄漏污染街道

【网民反映】雅典城往银泉大方向的出口处,每天有大量的臭水泄露街头,整条街道臭哄哄的。之前有找过物业,物业说这是开发商埋的管道让我们找开发商,开发又是爱里不里的,之前也过投诉,他们做了简单的处理就完事了,希望相关部门和环保部门能尽快解决处理一下,谢谢!

【单位回复】亲爱的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雅典城街道污水泄漏污染街道”的问题,收悉后,我委高度重视,经实地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7月19日上午,我委相关负责人前往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与投诉人取得了联系,物业已经将管道修理好。

市城管执法委

2018年7月24日

13、咸宁国贸物业收费通知疑问

【网民反映】楼盘名称:咸宁国贸(亲亲时尚广场),于2018年1月1日交房,一直没有正式通电与天然气(基础管道都没有铺设);在2018年6月28日贴出通知,要求业主每户缴纳人民币2500元,该通知落款为“咸宁市祥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新房这些基础设施都应该是开发商必须落实到位的,我想问问这个收费有没有依据,作为业主我们有没有缴纳的必要?如果要缴纳,我们是向什么单位缴纳?收款方该给我们什么样的收款凭证? 如果以上都不是,那就是物业公司乱收费,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介入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谢谢!

【单位回复】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咸宁国贸(亲亲时尚广场)原址属于原公汽公司,经拆迁建设为亲亲时尚广场,2018年1月1日交房,现共有业主412户。其中,原公汽公司拆迁还建房为184户,商品房业主228户。

由于咸宁国贸(亲亲时尚广场)原址属于老城区,没有开通天然气主管网,所以在建设过程中也一直没有开通,天然气的建设费用就没有包括在预售房款之内。

一是184户拆迁还建户按《安置补偿协议书》第三条征收补偿安置第(二)产权置换方式第12条中甲方还建安置房交房标准:外墙、外观、屋面统一按规划建设,室外塑钢门窗,室内墙面一般刷白,水改、电改、闭路线、宽带线到户,乙方不承担费用,但未涉及天然气的建设费用。

二是228户商品房业主按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十一中的住宅合同补充协议第4条:由买受人自行报装水、电、气并承担相关费用,以及楼宇总门对讲系统相关费用,备案合同与本条相冲突的地方以此条为准。 业主入主后,部分业主多次向物业反映,建议物业尽快想办法开通天然气。物业公司在2018年5月至6月多次与中石油昆仑天然气报装部沟通决定开通天然气,天然气安装费用为每户2500元,并由咸宁市祥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收其费用。根据新版《湖北省定价目录》,从2018年6月1日起,天然气安装价格放开由市场决定价格。我局于7月18日对咸宁国贸(亲亲时尚广场)进行了检查,目前,天然气建设还未完成,物业公司也停止了天然气代收费。由于投诉人无法联系,不能确定投诉人是属于拆迁还建户还是购买商品房业主,因此还在进一步核实。

市物价局

2018年7月25日

14、银泉名座买房付完首付被查封

【网民反映】去年八月十五号在银泉名座交的定金两万元,到十月中旬左右交剩下的首付款,并现场签订了纸质版购房合同,但是并没有告知房子已经被查封,售楼部人员还说公积金中心快到年底了没有钱可贷,事后去问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才知道售楼部人员在忽悠我们,房子合同根本没有备案,不能办理贷款。

到了十一月份,开发商的房子被查封的事终于捂不住了,我们才从业主群里得知房子被查封了(由于开发商公司牵扯到一件法院的案子被查封,案子的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而且涉及的业主大概有几十户,有的情况更严重(有的交了房款的九成),现在房子只有一个没有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至今,开发商没有一个确切的回复,即使打电话过去,承诺的事情也是一拖再拖,没有实质性进展,所作的承诺也被证实都是假的。

请问这种情况怎么解决?牵涉的有几十户家庭,影响较大,希望政府能出面解决,让房子早日备案并进入剩下正常的流程。

【单位回复】 您反映的相关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银泉名座项目位于咸宁市温泉银泉大道548号,由咸宁伍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开发建设,该项目共3栋,分别是1、3、5号楼,2012年开始对外销售。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第一时间约谈了该项目负责人,要求其就业主的相关诉求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前期由于开发商股东内部纠纷,导致项目部分房屋被法院查封。目前,涉及查封房屋的官司已移交至咸安区法院审判,开发商正在积极处理,且承诺一旦官司处理完成,即刻为业主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及办证手续。我局将继续跟踪督办,力争让开发商早日解决业主的相关诉求。

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7月20日

15、暴力拆迁

【网民反映】我家是在马桥镇曾铺村十四组开水泥砖厂的,因为我们这边路面扩张,相关部门需要征收一部分我家厂子地皮。

7月12号中午接11点多打电话跟我家说,我母亲同意征收,但是说了需要把东西搬完才能让她们拆迁,结果我家东西还没开始搬,下午两点我父亲去砖厂发现砖厂房子被夷为平地,中间只有差不多两个小时时间,里面所有东西全部被砸了,对于这样拆迁没有提前告诉我家要开始拆,而且没有跟我家核对是否已经把东西全部搬完情况下。私自把砖厂房子给拆了情况下进行一定投诉和谴责。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单位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我办转交马桥镇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当事人父亲家的水泥压缩砖厂是于2012年始建在S360省道旁边,未经任何单位批准,无任何证照,属非法经营。该水泥压缩砖厂的成品砖、砂石料、建筑物紧挨公路边不足2米,违反公路法(根据公路法第四条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省道不少于15米;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相关规定。

2018年,马桥镇人民政府组织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S360省道131旅游线路两旁的“脏、乱、差”进行整治,还路于民,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职能部门多次上门通知整改。7月12日上午,职能部门再次上门通知其母要求当天拆除,本人也同意拆除临时建筑物。在拆除之前,相关工作人员询问该厂工人临时建筑物内是否有任何东西,工人表示说没有(仅有的两块木铺板表示说不要),下午3时30分左右,区路政、工商、城管、交警联合执法,将20平方米的违章小屋依法拆除。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16、违规收取停车费

【网民反映】温泉街老艺术学校院内违规收取停车费,收费人没有任何文件,没有任何发票,收取的费用全进入私人腰包,这是典型的利用国有资源为私人谋财,也是典型的造成国有资源流失。 听周边人讲,某人把老艺术学校的房屋等国有资产都出租给私人做生意,此租金也全部进入某人的腰包。此事件前一年来,多次有人投诉,但到最后都不了了知。难道此人的势力就这大?共产党都怕他?现如今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此等行为和拦路抢劫有区别吗?

【单位回复】温泉老艺术学校属职教投政府棚户改造区域,位于临街路段。据停车场负责人陈泽忠反映,由于操场内居民、拆迁公司和外来人员车辆越来越多,为了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确保安全通道畅通,职教投将校内操场改为临时停车场,由退休职工(陈泽忠)负责对外来停放车辆收费,收费标准为5元/3小时,一天10元封顶。

我局已对其擅自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和随意乱收费行为一是进行了约谈,并将停车收费政策告知;二是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老艺术停车场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在报相关部门批准取得经营收费资格后方可进行收费。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整改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一周最新诉求选登

1、温泉办事处拆迁还建户房产证何时办理

【网民反映】2009年为修一号桥至南外环道路即孟养浩东路,责成温泉办事处将原自来水公司河边宿舍拆迁。16户居民积极响应政府规划,不到两个月就配合温泉办事处拆迁工作人员全部签订拆迁还建合同。房子还建在温泉村四组。将近十年过去了,房产证一直未能给我们办理,我们多次找温泉办事处,答复无法办理!给我们子女上学、生活造成很大麻烦!现在我们水厂十六户居民一致要求政府将房产证給我们!不胜感谢!

2、书台街合加公司路段路灯多年不亮

【网民反映】书台街合加公司至三环公司路段多年来一直路灯都不亮,全成摆设,晚上高新区职工上下班路过经常发生意外伤害,希望相关部门及时修缮。

3、崇阳港口乡北山村二组有人私建造纸厂

【网民反映】2018年7月份,崇阳县港口乡北山村二组,本村村民金受义为首的自建造纸厂在当地二组租用农田正式开工建造!该组居民住户约三十来户,居民生活用水及农田庄家水源全源该建造纸厂上游几十米位置。该纸厂建成生产后所产生的污染废水会严重影响污染本组居民生活水源及周边农田庄稼。现本人代表本组居民希望环保领导及市直属相关部门领导能及时参与调查与阻止。还本组所有居民一个绿色健康环保的生活环境!感谢!

4、长安大道龙潭路国宾一号项目违规施工

【网民反映】长安大道龙潭路(国宾一号)项目的建设,将严重对紧邻的怡和水岸花园其中八户住户造成日照不能满足《咸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大冬日不低于3小时的规定,目前在未取得八户全部同意通过赔偿协议的情况下,该项目已强行开始违规施工,严重影响公民的基本采光居住权。

5、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遭踢皮球

【网民反映】本人2016年申请办理了一个不动产登记证,相关费用已全部交了,该办的相关手续也全部办了。就是迟迟拿不到这个证,咨询五里土管所,他们让找通城县土管局,回复是县土管局没发证下来,我去找县土管局,县土管局叫我找五里土管所,总是踢皮球样应付,作为老百姓的我不知到底该找那个单位,为什么老百姓想办点事就这么难呢?到底要拖几年才能办得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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