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司機 「荒」在哪兒?

貨車司機 “荒”在哪兒?

針對貨車司機的用工緊缺問題,到底是一種常態還是某一個特殊時段下的偶發現象?只是出現在個別區域還是全國範圍內都普遍存在?是整個物流運輸行業遭遇到的一個共性問題還是個別細分領域所獨有?

“以前僱人,業務不熟練的不要,偷奸耍滑的不要,不能吃苦的也不要”,如今年薪10萬仍無人應聘。據不完全統計,我國以貨運為生的卡車司機人數高達3000萬以上。然而多數企業卻遭遇了大貨車司機的“用工荒”,有的公司甚至出現因為沒有司機,只好將貨車閒置在廠房內。這折射出了勞動者對高勞動強度、高風險、高損失下的種種疲憊和憂慮,當然,大型車輛駕照申領門檻高或成主因。

經過筆者走訪調查,貨車司機的“用工荒”具體表現出以下特點:

 春節前後缺口巨大

首先,冬季路面溼滑,危險係數大。尤其是我國東北一帶,到了冬季路面多呈現結冰積雪等現象,且由於貨車多在夜間長途行駛,司機由於光線不足,無法遠距離看清路面做出及時的反映和正確的處理,從而導致貨車在冬季行駛的危險係數大大增加,甚至付出血的代價。

其次,我國素有“春運”返鄉潮的特點,大部分貨車司機多為外地人口以及農民外出務工人員農民工,在春節前均有離職回家探親的願望;加之有些行業如反季果蔬、煙花爆竹等貨物需要在該段時間加緊運輸,便要求貨車司機超負荷加班工作,這更給貨車司機的人身安全帶來了極大的威脅。所以越來越多的司機不願在春節前後加班工作、冒險行駛。因此便呈現出了貨車司機在春節期間供不應求的現象,即所謂“用工荒”。

民營企業留人不易

第一,民營企業即百姓常說的“私企”,這類企業多在員工安全保障、利益維護方面表現欠佳。通過走訪一些小型煤礦、鋼鐵、物流等企業,我們發現這些企業多要求其單位的貨車司機超載運輸,有的甚至超載兩倍以上,這樣一來,一方面會給司機自身及道路其他車輛、人身安全等帶來威脅。另一方面隨著我國道路交通安檢、臨檢等機制日益成熟,交警對貨車超載現象更是視為重點打擊對象,超載的僥倖逃脫概率越來越低。貨車司機在聽從僱主安排超載運輸的途中如被查獲,便有可能面臨200元至2000元等的罰款,以及駕駛證被扣3分至6分不等的風險。

第二,當司機多次被扣分後就將面臨降級、重考等問題。B2以上駕照如遇扣分便得及時參加學習,當扣至12分時即降型,貨車司機便喪失了駕駛原類型貨車的資格,貨車司機也即面臨失業,重新申請增駕的困境。然而私企僱主多對司機的這些損失不做彌補,司機需自己承擔增駕期間的務工等損失,從而導致許多人對此風險望而生畏。

第三,貨車司機的駕照申領制度繁瑣。據瞭解,貨車司機要求具備A2駕照按照現行規定,然而A2駕照不可以直接申領,必須具備一定條件才能在原有駕照基礎上增駕。這其中對年齡也有明確限定——21歲。“21歲的話,大學本科都畢業了,不可能到這個歲數再考慮跑運輸。”以為老司機這樣說道,當然,21歲並不是貨運行業的准入門檻,而是對申請牽引車的規定年齡。以公路貨運為職業的司機們,可以通過駕駛車型積累經驗,到了21歲之後可以考慮增駕。所以通常情況下,培養一個A2證的大貨車司機最少也要七八年的時間。以上三點足以讓不少想踏上這個崗位的人望而卻步,加之一些小型企業時有拖欠貨車司機、職工工資的現象發生,更使“用工荒”現象雪上加霜。特殊行業一人難求由於貨車司機的流動性比較大,大部分貨車司機對特殊行業的貨品運輸要求不甚瞭解,尤其是在運輸危險化學品、冷鮮貨品時,均要求貨車司機應當受過專業培訓或具備運輸特殊貨物的經驗,這邊導致一些特殊行業的運輸工作無法招聘到合適的人選,或在僱傭單位費時、費力的培訓後又面臨貨車司機跳槽、離職的現象,使其企業的正常運轉受到阻礙。

就此筆者認為,僱傭單位及政策法規均應當做出反思及改進:一則,僱傭單位應完善自身企業的民主管理、職工權益和權利的保障機制,構建和諧穩定的企業勞動關係。職工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和保障是其積極性創造力得以發揮的前提和基礎。注意抓好三個環節:首先是落實工會制度,在工資、員工福利、生命健康保障等集體協商中依法發揮好職工方代表的作用;其次,要努力協調、調解、解決好集體協商中的矛盾,在解決矛盾中要努力做好與企業經營者的溝通協調,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兼顧企業和職工雙方利益,通過妥善解決工資集體協商中的各類矛盾,按照“維護職工權益,促進企業發展”的原則,保證企業工資集體協議的順利簽訂和實施;第三,在事故發生後要及時妥善做好賠償安撫工作,對因企業、僱主決策失誤導致的損失及後果單位應主動承擔責任。

再則,完善相關法律、規章、制度。首先,各省、市在制定相關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罰款執行標準法規時應加大對超載貨車所在單位的處罰力度,從根源上遏制超載等違法行為的發生,進而降低貨車司機“被違法”,被迫承擔個人處罰的風險,對於企業、僱主強迫貨車司機進行違法活動的行為更要嚴厲打擊。其次,合理貨車駕照的申領及增駕制度,簡化相關手續的辦理流程,保障該項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的開展。

三則,各市政府可促進創立貨車集合、分包企業,由該企業統一購進大型貨車,招聘培訓貨車司機,建立長期的勞動關係。在其他企業單位有需求時承包貨運業務,當出現貨運高發季節時,進行統一調配,就貨物的自身特點安排專業的貨運人員根據貨品的運輸緊急差異進行統籌安排,保障各類貨物的按時運輸。(作者單位為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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