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宅改”改出农村新天地

本报记者 钟海华

正是盛夏时节,从2015年开始的余江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已经结出了累累硕果。

根据中宣部统一安排,7月23日至28日,“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大型主题采访活动走进余江。一个由中央主要媒体和省、市主要媒体记者组成的20多人的采访团,活跃在鹰潭市余江区的广袤乡村。余江区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模式,以及盘活和利用农村资源、破解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村庄治理难题、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的亮点,给记者们带来了强烈震撼。大家由衷地说:“余江‘宅改’改出了农村一片新天地!”

一排排整齐的民宿掩映在树阴下,宽阔的水泥路通到了每户村民的家门口。利用村内空余用地兴建的广场上,孩子们正荡着秋千,笑声随着秋千荡出很远很远。看得出来,“宅改”给当地百姓带来了诸多变化。

2015年3月,余江被列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三年多来,余江大力弘扬血防精神,紧紧依靠群众,牢守改革底线,探索出一条完善乡村治理、强化基层建设、提升执政能力、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子。

在中童镇乘龙村中童组,64岁的童胜水老人笑着夸赞“宅改”政策好。他介绍,村里相对落后,在“宅改”之前,道路狭窄,房屋建造没有规划,环境很差,邻里之间还经常因为争抢宅基地而闹矛盾。但这一切,都因“宅改”而改变了。

“农民的事就得由农民办。”这是所有参与“宅改”的干部群众共同的心声。也正是在此基础上,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对一户一宅超面积的部分、一户多宅、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占用或使用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宅基地退出实行无偿与有偿相结合;对一些闲置废弃的厕所、畜禽舍和倒塌的住房实行无偿退出;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须以择位竞价方式取得宅基地……这些“宅改”的创新之举和成功经验,都凝聚着余江广大农民的集体智慧。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基层党组织以及村民事务理事会和乡贤,在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堡垒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春涛镇罗坪村党支部书记赵建华,带头拆除自己家超出面积部分的房子;春涛镇洋源村邓家组理事会集体垫资28万元,用以保证本村村民的宅基地有偿退出;有着40多年党龄的中童镇坂上潘家村理事长潘良胜放弃在新疆的生意,带领村民投入“宅改”当中;平定乡蓝田村宋家组的宋和红捐资80万元,用于建设村内基础设施、休闲广场……

余江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聂荣华告诉记者,全区所有村小组已分五批全面开展“宅改”,其中城镇规划区外试点村小组908个,已验收874个,占试点数量的96%;城镇规划区内村小组97个,其中41个开展“宅改”。截至6月底,全区共退出宅基地32491宗4537亩,满足了未来15年左右农民建房用地需求。

当然,这还只是余江“宅改”的“表层”成效。

三年来,余江以“宅改”试点为契机,大力促进农业发展现代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村庄面貌靓丽化、转移人口市民化、农村治理规范化“六化”建设。记者清晰地发现,此举带来了农村环境改善、农村风气转变、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强化、干群关系融洽、农民集体意识回归等一系列更深层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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