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曝光︱莫少玲,快点还钱把家还

被执行人莫少玲因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借款200000元及利息等义务且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其户籍所在地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1号3单元2508室。欢迎社会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71-6219192

执行案号:(2016)桂0122执334号

立案时间: 2016年6月7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莫少玲

失信曝光︱莫少玲,快点还钱把家还

年龄:51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450122196701180046

执行法院: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5)武民一初字第1023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申请执行人返还借款200000元及利息等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部分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常居住地: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1号3单元2508室

案件详情:陶某与被执行人莫少玲、梁敬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武鸣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30日作出的(2015)武民一初字第102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6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莫少玲等人逃避债务,至今下落不明。武鸣法院依法强制扣划被执行人62700元,并将被执行人莫少玲等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及限制高消费。

联系举报电话:0771-6219192

联系人:杨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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