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繼承父母的農村宅基地,繼續使用?

東友律師事務所


感謝邀請。農村的宅基地屬於村集體的所有權,可以依法確定由村民個人使用,雖然說有使用的權利。宅基地雖是村民各戶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地長期不變,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權和村民私房的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使用權是不屬於遺產,不能夠被村民們繼承的。

要搞清楚宅基地是不可以繼承的。談到繼承的話,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公民合法擁的財產,那麼就可以依法繼承房子了,繼承了房子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隨著房子轉移給了新的所有人。


看上去似乎是矛盾一樣,哪些人可以繼承父母的農村宅基地呢?答案是宅基地誰也不能繼承,只可以繼續使用地上的房子或地上附著物。那麼誰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上的房子呢?屬於遺產可以依照《繼承法》繼承使用,例如父母的父母、兒女、兒女的兒女、父母的兄弟姐妹等依照繼承順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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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是老農


首先說一下,宅基地是屬於村集體的,只有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屬於個人的,也就是說個人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而沒有繼承權。

如果你還是農村戶口,老人過世後,你可以繼承房屋,房屋倒塌了,你還可以重蓋新房,其中有一點必須說明,這種情況並不是你繼承了宅基地,而是因為你是本村村民,你繼續使用這塊宅基地就不用再重新分配給你宅基地了。

如果你現在是城鎮戶口了,那你就只能繼承房屋了,一旦房屋倒塌,宅基地將被村委會收回去,分給需要宅基地的村民。

所以說,如果你是城鎮戶口,老家房子破舊了,而且老人還在,那就趕緊把房子翻蓋了,即便老人去世了,房子還是你的!


海納百川看世界


我國《土地管理法》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宅基地是農民集體財產,村民個人只有使用權,而且這一使用權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資格。在我國《繼承法》有關遺產內容的第三條中,沒有涉及宅基地的內容,可見,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不得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村民個人所有,是可以被繼承的。

在我國農村,長期奉行地隨房走的原則,村民繼承了房屋,自然可以使用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因此宅基地雖然不能被繼承,但是繼承人可以通過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繼續使用宅基地,而不能單獨繼承宅基地。現實生活中在宅基地使用權繼承問題上通常有三種情況:

1、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都是本集體組織成員:

宅基地是村民按戶申請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權屬於該戶內家庭成員共同共有,戶內某個家庭成員死亡,並不必然導致戶的消滅,宅基地使用權仍然是家庭共有財產而非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也就是說,被繼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權並非其個人財產;被繼承人死亡後,家庭關係仍然存在,宅基地使用權直接歸其他家庭成員共同擁有,並不發生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問題。

2、繼承人不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但都是本集體組織成員:

①繼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當宅基地上不存在房屋或房屋已經朽壞失去使用價值時,只有宅基地應當禁止繼承。當宅基地上存在可有效使用的房屋時,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取得上的無償性,因此宅基地上有房屋時宅基地可以繼承。

②繼承人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無論宅基地上的房屋狀況如何,都應准許繼承。但是,繼承人接受繼承的,在其他條件未變的情況下,不得再另行申請宅基地。

3、繼承人不是本集體組織成員,被繼承人是本集體組織成員:

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只有本集體組織的成員,才能有權擁有本集體組織的宅基地。


東友律師事務所


這位東友律師,邀請別人回答問題,本身題目就自相矛盾。題目中有父母二字,能稱為父母,就必然有子女。不要以為自己是律師,就拿法律來為難別人。法律也有漏洞,世上有很多事,都有其必然。法律也得為必然服務。說到宅基地,就必然是農村。說是宅基地,就必然有房子。(沒有房子,也稱不了宅基地),都知道中國沒有私人土地,也沒有繼承與被繼承的問題。唯獨房產是可以繼承的,繼承人也必然是父母的子女(別人那叫買賣)。繼承了房產就必然離不開宅基地(離開了土地,那叫空間站)。只要有房子的存在,繼承人就享有繼續使用宅基地的權利。在這裡,我反駁一下東友律師: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不一定都是本集體組織的組織成員。只是規定,不是本集體組織成員的,不準翻建。只准許維修。允許維修,這就是漏洞的癥結所在。大家自己分析。


手機用戶兩袖清風


在農村哪些可以父母繼承遺留宅基地的應該有①所生子女,不過農村思想:多數兒子,女子都是嫁,雖嫁也有斷承權②無子女的生前受到親人(兄弟子妹)關懷`照顧中所受遺言將財產無償贈送與誰③子女無孝可經親屬認定,將財產願贈送集體,由村管理。④年輕父母因事`故離事無法處理由親屬出面將暫由他(她)人管理孩成長以房為代價當條件哺育子女長大。以上個人觀點,謝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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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繼承父母的農村宅基地,繼續使用?

農村宅基地的性質是集體所有,不是個人財產,是不能繼承的。但是由於宅基地的特殊性,宅基地上的房屋屬個人所有,是可以繼承的。我國農村宅基地實行的是“地隨房走”的政策,所以,宅基地可以跟隨房屋繼續使用。本題中房屋的繼承人就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但是,這個使用是有期限的。不再是宅基地的“永久使用”。這個使用的年限是由房屋決定的,房屋滅失就是宅基地使用的到期時間。在繼承房屋後,所繼承的房屋不能返修,不能在宅基地上再新建房屋。至於哪些人可以繼承房屋,準確的說法應該是《

繼承法》所規定的順序繼承人,或者合法遺囑所確立的繼承人。這裡的繼承人和是否是宅基地所屬的集體成員沒有任何關係!

我是凡塵觀生活!謝謝!再見!


凡塵觀生活


網友,你提的問題,我現在就答覆你,具有本村村民戶口的子女,在父母去世後,可以繼承父母的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可以繼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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