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一周交通违法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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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酒驾驶违法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2018年7月23日00时01分许,杨波杰驾驶云E50609号小型轿车,从楚雄西收费站往钱粮桥逆行5公里,与正常行驶的云A680ZB号小型越野车刮擦,后杨波杰驾驶云E50609号小型轿车继续逆行又与正常行驶的云A6MC03号小货车相撞,造成杨波杰受伤及3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民警对杨波杰进行抽取静脉血液送检,检验结果为:杨波杰静脉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67.45mg/100m1,属于醉酒驾驶。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无牌、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7月19日19时37分,代家荣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云ES7829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元猛线82公里+40米时,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查获大队: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7月10日10时43分,陈全驾驶云EHC49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大龙口线1公里10米处,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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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1日16时36分,李海东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环城南路与南永线路口100米处,实施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350元的处罚。

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2018年7月23日16时15分,王亮驾驶川DAY770号小型普通客车,在京昆高速公路2640公里500米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同时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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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3日17时24分许,周建荣驾驶云EN4547号轻型厢式货车,在京昆高速公路K2518+200M处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同时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超载违法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7月11日15时51分,胡本杨驾驶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在宝城路与景贤街路口处,实施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900元的处罚。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违法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车辆号牌

车辆类型

当事人

驾驶证记分

罚款

云ED2939

小型轿车

林文剑

3分

200元

云EFL997

轻型普通货车

樊玲丽

3分

200元

云E09W89

小型轿车

王麒荃

3分

200元

云EU2430

小型轿车

张丽

3分

200元

云ELY202

小型面包车

顾思海

3分

200元

云AA388R

小型越野客车

王应芳

3分

200元

其他违法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7月20日上午,楚雄市鹿城南路人民商场施工工地负责人张某才为图施工车辆进出方便,安排工人将该路段道路中央隔离护栏移除。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辖区中队民警到施工现场进行走访,并把责任人传唤至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区进行调查。经查,施工工地负责人张某才所管理的机动车实施故意移动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以500元罚款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这是楚雄市公安交警部门对故意移动交通设施开出的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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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交警提示,请各位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养成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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