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扶貧出新招!農村危房這麼改!

為進一步健全我區脫貧攻堅政策體系,做好與中央脫貧攻堅政策有效銜接,更好地滿足脫貧攻堅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決定調整完善我區脫貧攻堅有關政策。

7月2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了關於進一步調整完善脫貧攻堅有關政策的通知(桂政辦發〔2018〕75號) 。

廣西扶貧出新招!農村危房這麼改!

詳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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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建設等實施方案的通知》

關於《脫貧攻堅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

(1)原則上,農村危房改造新建住房建築面積不低於人均13平方米

(2)4人及4人以下農戶(不含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農村危房改造新建住房建築面積原則上控制在80平方米以內

(3)5人及5人以上農戶農村危房改造新建住房建築面積不宜超過人均18平方米

(4)無自籌能力、由財政全額補助的農戶農村危房改造新建住房建築面積

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控制在40平方米以內)。

關於《脫貧攻堅移民搬遷實施方案》

(1)納入中央和自治區搬遷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公寓房安置的,以戶為單位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得超過25平方米

(2)以“一戶一宅”方式安置的,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80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得超過25平方米

(3)嚴格區分住房與產業用房,凡是以“一戶一宅”方式安置的,產業用房只能在城鎮、產業園區、旅遊景區和重點特色村鎮的安置點規劃建設,其他安置點不允許規劃建設。

(4)人均建(購)房成本控制在4萬元以內

(5)超過標準建設增加的投資,自治區不負責籌措,由項目縣人民政府自行解決。

(6)建檔立卡搬遷人口每人自籌建房資金不超過0.25萬元

(7)屬於人口較少民族搬遷對象的,在自籌額度內每人降低0.1萬元;屬於安置到邊境0—3公里的免除自籌資金;確實無力自籌建房資金的農村特困人員、孤兒、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的低保貧困戶,經縣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後,可免除自籌部分。非建檔立卡搬遷人口每人自籌建房資金不少於1.25萬元

調整《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十三五”全區脫貧攻堅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治區本級和百色、河池市及片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按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量的20%以上

賀州、來賓、崇左市和自治區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

按15%以上

其他縣(市、區)按10%以上增列專項扶貧預算。

調整《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扶貧辦關於加快推進屯級道路等四類脫貧攻堅項目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

(1)屯級砂石路。原則上路基寬度不小於4.5米,路面寬度不小於3.5米,面層砂石厚度不小於12釐米,壓實砂石基層厚度不小於10釐米;平面轉彎半徑不小於15米;最大縱坡10%以下;合理設置涵洞、邊溝等排水設施和錯車道;臨崖、臨水、急彎等危險路段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2)屯級硬化路。原則上路基寬度不小於4.5米,硬化路面寬度不小於3.5米,面層水泥厚度不小於15釐米,壓實砂石基層厚度不小於10釐米,平面轉彎半徑不小於15米;最大縱坡10%以下,兩邊培路肩寬各0.5米;合理設置涵洞、邊溝等排水設施和錯車道;臨崖、臨水、急彎等危險路段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

(3)扶貧產業開發項目。主要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及帶動建檔立卡貧困戶發展的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專業大戶、家庭農(林)場等經營主體實施的產業項目扶持,重點扶持縣級“5+2”個、村級“3+1”個特色產業項目,包括種養類和非種養項目兩類。

調整《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完善脫貧攻堅8個實施方案有關政策的通知》

關於《脫貧攻堅水利基礎設施實施方案》

到2020年,加快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規劃,再解決約47萬貧困人口飲水不安全問題,全區54個貧困縣農村集中供水率總體達到83%以上(含本數)、農村自來水普及率總體達到80%以上。

關於《脫貧攻堅教育幫扶實施方案》

支持中職學校佈局調整後仍保留縣級職中的縣辦好1所新型中等專業學校,到2020年基本達到國家和自治區辦學標準。

關於《脫貧攻堅衛生幫扶實施方案》

鼓勵各地探索開展商業健康保險。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城鄉醫療救助補助後,通過財政補助、商業健康保險等措施,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院醫療費用個人實際報銷比例提高到90%以上(含本數),大病、慢性病門診醫療費用個人實際報銷比例提高到80%以上(含本數),所需經費由各縣人民政府負責統籌。

廣西扶貧出新招!農村危房這麼改!

來源 | 綜合廣西新聞網、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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