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执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明确的义务,现将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信息予以公告,限其在15天内履行义务,同时依法将被执行人失信行为及名单向社会公布、向有关征信机构通报,并对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小贤发布了50个失信个人名单,今天小贤发布50个失信企业名单,总计百名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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