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南京9岁女童因脑瘫被父亲爷爷推下河?

相遇蓝桥


说句实话,当时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心里是五味杂陈,而看到背后的故事、原因以后,心里感觉更堵了。除了感觉深深的惋惜,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形容自己的心情。我先说一下事情的大概经过跟一些细节型的问题吧:

事故发生的地点

事情大概经过:

6月25日,南京市江宁区一河道中发现一具无名女童遗体,警方悬赏2000元征集身份线索。6月30日,警方的悬赏额提高至2万元。整整一个月后的7月25日,此事终于有了进展。有知情人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爆料,溺水女童家人已被找到。昨天中午,在湖熟某大市场内,女童姑父告诉紫牛新闻:溺水女童是脑瘫患儿,其爷爷和父亲已被警方带走;昨天晚上7点多,南京警方发布通报,孩子的父亲和爷爷供认是他俩将孩子推下河。

事情背后故事:

这名女孩走的时候已经9岁了,小女孩先天患有脑瘫,3岁的时候,其母亲跟父亲离婚了。母亲跟父亲离婚以后,由其奶奶一直把小女孩带在身边。今年,小女孩的奶奶由于患了生肠癌生病住院了,没办法照顾小女孩了。这期间,小女孩应该是由父亲和爷爷带着的。也正是在这段期间,小女孩很不幸的离开了我们。

小女孩的遗物

关于案件一些细节

1.小女孩患病以来,家里为她治病花了大概10万元左右。

2.小女孩妈妈跟爸爸离婚的时候,爸爸还赔偿了小女孩妈妈8万元。

3.小女孩溺亡的时候,书包里背了两块砖头重达8斤

4.小女孩的奶奶独自带了小女孩6年,因为其患病住院无法再照顾小女孩,才交给爷爷和爸爸照顾

5.爸爸只有小女孩这样一个孩子,至今仍然是单身。

6.小女孩的爷爷在工地干活,年龄为65岁

岛主观点:

看了上面的一些细节以后,可能大家跟我一样,心里会感觉非常沉重。这个家庭,并没有因为孩子的到来而欢天喜地,父亲并没有为人父的快乐,因为这个脑瘫女孩的到来,整个家庭反而破裂了。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悲剧。从一些细节里面我们可以看出:

1.这个家庭并不富裕,小女孩的奶奶真的非常好,独立带小女孩6年,即使是脑瘫依然没有选择放弃。

2.小女孩的爸爸跟妈妈离婚的时候,家里情况都这样的,还给了8万给小女孩妈妈,也算是比较重感情吧!

3.小女孩的爷爷即使65岁了,依然选择在外拼搏,依然在为这个家庭复出。

最后的结局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或许是因为小女孩奶奶的重病压垮了这个家庭,或许是多年以来,爷爷和爸爸都受够了这种生活。但是不管如何,他们都不应该去剥夺这个鲜活的生命。只能说是可悲、可叹、可气!


关于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欢迎留言评论说说您的看法。


保险岛岛主


小女孩儿脑瘫,已经是很不幸啊,但是比这更不幸的就是。他的爷爷奶奶亲手把他送入了地狱。亲手结束了它的生命我觉得这样的爷爷奶奶真的是人间少有。狠毒之心也是无以言表。虎毒不食子,这样的爷爷奶奶怎么下得去手。怎么能忍心把跟自己在一起就粘的孙女儿。推到茫茫的海里,这样的爷爷奶奶真的是残忍至极。就应该把他们抓起来,把他们行之以法,让他们受到法律公正的制裁。可怜的小女孩儿就这么走了,走的不知道害死的就是他的爷爷。走的不知道,抛弃他的就是他的亲人。世上有这样骨肉相连的人呐,还这样的狠心。真是让人无法理解。还是让法律来对他们进行惩罚吧。



伊春美食美客




脑瘫女童因“漫长无期的巨额医疗费”让家庭陷入困境/绝望,不知是无奈,抑或是不懂法,亲生父亲和爷爷将其推下河,导致含苞待放的“花朵”溺水身亡,酿成了一起令人唏嘘不已、感慨万千的社会悲剧。

尤其让人触目惊心的是,被打捞上岸女童身上背负的书包里竟然放了一块沉甸甸的砖头。很明显,这不是一起女童意外溺水事件,而是一桩经过策划和预谋的故意杀人案,脑瘫女童的爸爸和爷爷已经触犯了法律,等待他们的不仅仅是道德的谴责,还有法律的审判与惩罚。

常言道,虎毒尚不食子,何况人乎?是什么原因让女童的父亲和爷爷有悖人伦、泯灭人性,异常“残忍”、狠心地将亲生骨肉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呢?!

是沉重的生活压力,是渺茫的未来希望,还是出于精神的解脱,现实无奈的抉择?!不得而知,但是此事件折射出的脑瘫残疾儿家庭生活困境,急需改善的生存状态,理应引起社会公众的足够重视,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重演。



对一个原本充满幸福和美好憧憬的新家庭而言,脑瘫儿的出生则意味着一场漫无止境的“生活悲剧”刚刚开始。要知道尽管脑子有残疾,然而其毕竟是一条受法律和人权保护的宝贵生命,无端抛弃他(她),将其丢到社会上和孤儿院,良心将受到道德的长久谴责;间接杀害他(她),剥夺脑瘫儿的生命又为法律所不容;养育他(她),不仅仅是沉重的金钱花费开销问题,而且还是当代科技无法治愈、根本改观,让脑瘫儿能有尊严地独立生活的世界难题。

从该种意义上讲,大伙可以谴责故意剥夺脑瘫女童性命的父亲和爷爷之举,然而我们无法站在道德高地,对其指手画脚,过高奢求。因为养育一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脑瘫儿所遇的现实难题、沉重压力和巨大付出,往往是一个普通家庭无法承受的,无法想象的!



但愿类似脑瘫儿都有一个光明未来,让我们用人性关爱、社会力量编织爱心巨网,击退家庭单元中的迷茫和绝望!


霍小姐的八卦炉


人伦悲剧!

有不少答主从人伦角度阐述了女童父亲及爷爷有多么无情,也从法律角度详解了凶手要承担的责任,这两个方面我就不多做补充,无疑从人伦角度这是禽兽之举,从法律角度这是故意杀人的行为,于法于情等待他们的都是严惩!情与法的底线不容突破!我能理解他们的不堪重负,但我不能理解他们的痛下杀手,你就是甩包袱也有比这更人道的措施!怎么下得了手?希望这个孩子来世找个好人家并有副健康的身体!

此时此刻我更加钦佩那些家有残疾儿童仍不离不弃的人,因为这样的坚持真的很难!我就有两个至亲亲人家中存在这样的情况,一家是我的大姑家,家中有个表哥存在残疾,眼睛几乎失明智力也有一些缺陷,姑姑姑父如今年近八十,表哥也已年过四旬,这四十多年有多么艰难非常人能理解!另一家是我媳妇的大舅家!家里也有个儿子残疾程度比我表哥有过之而无不及,舅舅舅妈与我姑姑姑父年龄相当,刚刚过去的春节舅妈已经卧床不起,但是这个残障儿子仍是他们难以割舍的部分!我姑姑姑父曾说过这样的话,如果不是因为老幺(这个表哥年纪最小)可能自己早死了,为了孩子坚持到了现在!也许有人会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首先为何要生这么多?其次不懂产检吗?我必须告诉你什么年代说什么话,有些人他的意识和能力没有达到这个水平是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也请你理解!

为了让这样的悲剧更少一点!也为了让遇到如此困境的人日子更轻松一点,我们能做什么?

第一:优生是优育的基础,什么年代说什么年代的话,如今这个年代做产前筛查并不是什么难事,不要因为自己的愚昧将自己带入困境,让这样的残疾孩子来到人世对孩子也很残忍!

第二:社会及一些有能力的个人也请尽可能得伸出你的援手,他们真的很需要你的帮助,既要精神上的,更要物质上的,因为这样的家庭在这两个方面都面临困境、如履薄冰!那怕多一些关爱的目光、平等得对待也是好的!

第三: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个人的肩膀也不够坚强!这些家庭迫切需要社会的援助,也希望我们的社会福利机构更有能力、更有意愿挑起这个胆子!!


心安理得君


孩子是脑瘫,还有挽救的可能,父亲和爷爷是脑残,真是无可救药了。

世上脑瘫的人千千万,被亲爹亲爷爷亲手扔下河里活活溺死的,可能也就这一例。别说你们为孩子花了数十万元,没见好转,就可以如此草菅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你们就是不受法律处置,也会遭天谴的。

脑瘫是什么病?不就是大脑和身体不能协调一致吗?脑瘫可不是脑残,TA的思维能力跟正常人没什么两样,有的甚至做出了连普通人都难于望其项背的成就,其中最有名的,当数近年来在文坛上如雷贯耳的脑瘫诗人余秀华。

孩子治疗不好可以不治,放家里总比你们当牲口一样扔河里活活憋屈死要好上万倍。你看人家宰杀了一条随时都可能置人于死地的流浪狗,都还遭到来自各方的口诛笔伐,甚至还遭到爱狗人士的人身攻击,你们现在的所作所为,遭人唾弃痛骂甚至暴打一顿,都不为过。

可怜的孩子,今生不幸降生在这个禽兽不如的家庭里,往生西方吧,来世再做人。


笑熬浆糊


如果可以谁都希望做一个正常人,可惜的是脑瘫属于先天性疾病,患者从出生开始便没有了任何选择的余地!

生活在南京的9岁安徽女童因为脑瘫被自己的亲生父亲与亲爷爷合谋杀害,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父亲与爷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从人性的角度来看血亲相害无疑是最大的人伦悲剧。

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现实由于女童患有脑瘫其家人先后为起花费10万元进行治疗,但是未见效果。

女童三岁时,父母因为女童患有脑瘫而离婚,母亲不要孩子,而父亲在离婚时还补偿了女方8万元。因为带着一个脑瘫的女儿,女童的父亲一直没有再婚。对于这个孩子家人都不想要,只有孩子的奶奶出于不舍独自抚养孩子六年。而就在上个月,女童的奶奶查出肠癌刚刚手术,失去奶奶庇护的女童最终殒命在父祖之手!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女童的不幸似乎从她降生的那一刻就早已注定。

如果可以我相信女童肯定愿意去做一个正常人,只可惜她没有选择的能力,这是她的无奈。

但是,她的父母却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当初他们妥善进行婚前检查、基因筛查,那么我想这个女童或许不会痛苦地降生在这个世界上,又最终以这种方式不幸殒命!生下来,就要对孩子负责,这是为人父母的义务,只可惜她的父亲母亲都没能做到。

母亲选择了逃避,父亲避无可避就选择了痛下杀手!我不知道他在亲手杀害女儿的那一刻内心作何感想?是解脱还是痛苦?

类似发生在女童身上的惨剧于我而言已非初闻,我有不少朋友都是警察,这些年来从他们那里听到类似的案件有印象的至少有两起,一起是孩子的奶奶因为自己的女儿非婚生子便用开水将亲孙女活活烫死,另一起是初为人父的男子因为女儿先天患有重病狠心遗弃最终导致孩子病重身亡。他们的行为带来的结局无一不是家破人亡!

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幸运与不幸,当遇到不幸时不去积极应对而用极端的手段去解决,最终的结果只会将自己的家庭带入更大的不幸!



通城丹妹


亲手杀害了自己的女儿,自己的孙女,人性何在?禽兽不如!

2018年6月25日,南京市江宁区一个河道中发现一具无名女童尸体,小女孩背上的书包有重达8斤重的砖头,但是尸体一直无人认领。

2018年6月26日,南京江宁公安分局官方微博 “@江宁公安在线 ” 发布一个查找9岁女童尸源启事。启事显示,6月25日,南京市江宁区一河道中发现一具无名女童遗体,警方悬赏 2000 元征集身份线索。

几天过去了,没有任何进展,于是警方将悬赏金额提高至2万元。 整整一个月以后的7月25日,此事终于有了进展。有知情人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爆料说,溺水女童家人已被找到。今天下午7:11,南京警方发布通报称,女童是被其父亲和爷爷推入河中溺亡的。

而警方通报,寻找女孩尸体的新闻满大街飞时,父亲和爷爷并没有出来认领。

兽性般存在在世界上,简直就是行尸走肉!说小女孩只有奶奶疼她,因为脑瘫,再加上 重男轻女,就可以杀了自己的骨肉?不怕自己下地狱吗?

虎毒不食子,兽性的人真是可怕,万恶之源!哪怕养不起,接受社会的资助,就连遗弃也是对生命的一种延续!孩子是无辜的,希望重判,不求警醒悔恨,给女孩一个交代,给群众一个交代!

《药神》里面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病治不好,就是穷病。可是穷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病让你变成了兽!穷泯灭了人性,又谈何活着?

生命的廉价,女性的不平等,穷病的引申...这个世界好像在变化着什么,越来越跌破人们的三观,扭曲价值,让人为之震撼。

希望小女孩一路走好,天堂没有痛苦,人间太惨了。

不配做父亲,不配做长辈,人也不必做了。必须严惩!


相遇蓝桥


这是家庭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当事的爷爷和爸爸要被追究刑责,而社会也必须反思,怎样救济特殊儿童。解决我国当前的有身体残疾问题的特殊儿童问题、留守儿童问题,都需要我国建立国家儿童监护制度,这是消除这类悲剧需要的社会救济机制。


毫无疑问,爷爷和爸爸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在孩子书包里装上砖头推进河里,这是十分残忍的。等待他们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但是,只从个体角度追究责任,是难以遏制这类悲剧上演的。近年来类似的将智障孩子杀害的案件,并非个例,这些家庭大多是走投无路,感到绝望。


对这些家庭究竟社会救济,才能避免悲剧,简单来说,应该由国家承担这些孩子的生活费、医疗费和求学费用,以减轻家庭监护的负担。在发达国家,比如加拿大,建立有国家儿童监护制度,每个孩子一出生,就有300加币牛奶费,孩子成年之前的医疗、上学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实行国家儿童监护制度,既解决了弱势家庭儿童、特殊儿童成长所需要的基本物质条件,又可让孩子得到最好的监护——一旦监护人不能履责,国家即可剥夺监护权,委托其他监护人监护,因为孩子所需的费用都是由国家承担的。


也许有人会说,我国人口众多,实行国家儿童监护制度,没有那么雄厚的财力。这其实主要是理念问题,关键是把钱用到哪里。而退一步说,就是无法把所有孩子都纳入国家监护制度,至少可以先从有身体残疾的特殊儿童开始,实行国家监护制度。对于特殊儿童,我国各地也有救济,但平心而论,救济远远不够。像这个女童,父母离异,由奶奶照顾,奶奶生病,只有到南京去找打工的爷爷,如果有周围的社区救助,以及有和这样家庭的长期联系,悲剧或可以避免。


熊丙奇看教育


我更愿意相信所有的人一开始都是普通人,并不是生来就是凶神恶煞,生来就丧心病狂,穷是一种非常可怕的病,能把人逼得走投无路,一念之差可以杀人,甚至是杀养了九年的孩子。

孩子是最无辜的,生命稀里糊涂的开始,混混沌沌的过活着,什么错都没有做,稀里糊涂的又结束了一生。

走投无路的大人可能也是痛苦的,如果没有这一念之差可能一家人还在像往常一样过着一天比一天绝望的生活,在别人的轻飘飘的感叹中绝望的活着。

人一旦钻牛角尖,就很容易在已有的问题中越陷越深,痛苦不堪,最终崩溃,孰是孰非,外人又有什么资格来评论呢,事不关己,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批判,可是事情真到了自己的身上呢,眼睁睁的看着治不起病的孩子承受痛苦。

无谓的叹息有什么用,强烈的指责有用什么用,只是希望这样的事情少一些罢,只是希望事情发生之前能有更多的选择,希望每个来到世上的生命都能自然老去,默哀



漫言不笑


大实话:孩子脑瘫是天灾,而孩子被爷爷和父亲推下河则是人祸。

事情简介:

2018年6月25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以公路桥下发现一具无名女童的遗体,当地警方悬赏两千元征集身份线索,但是一周过去了,仍旧没有线索,后来警方又将悬赏额提高至两万。在7月25日,有知情人士向当地记者透露说溺水女童是因为“智障”被其亲生父亲和爷爷推下水淹死的。

看完这件事后真的是让人难以平复,一个活生生孩子,只是因为智力残疾就遭受至亲之人的杀害。这种父子如不严惩,天理难容。

刚刚还看到有的网友为这对父子说话,说什么摊上这样的孩子了,家人也很为难,这也是无奈之举。说难听一点,这种人就是没有人性的法盲!

该父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

从本质上来说,任何一个孩子的出生都是由父母决定的,这一点永远无法改变,但是孩子的生命却是自己的,无论是父母也好,还是其他人也罢,我们是没有任何理由无缘无故剥夺他人的生命的。

然后从人情角度来说,小女孩出生到这个家庭真的可以说是命苦了。说现实一点,天生脑瘫主要是父母基因不好,而后期因为脑瘫被父亲和爷爷推下河则是亲人无情。

而其父亲和爷爷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却为了个人私欲而做出此等残忍之事,真的是天理难容。

所以,无论是从基本的法律人权上来说,还是从伦理道德上来说,这对父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必须依法严惩。

孩子脑瘫不应该成为被杀的理由

因为确实有一部分人评论说道孩子的家人这样做可能是因为经济负担和生活压力太大,所以这样做也是为孩子好,拜托,这就是道德绑架。

咱们换个角度来说,如果是一个孩子长大了,然后孩子的父亲老年痴呆了,并且家庭的经济实力也不好,然后这个孩子把他父亲推下河了。那你还是认为这是无奈之举,是为这位老年痴呆的父亲好么?

如果连杀了孩子都可以被当做是为孩子好,那我真的是要求求你收起你的好心吧,别为孩子好了。

所以,无论是出于任何理由还是任何目的,这种做法都是对人生命的不尊重,试想这种连生命都不敬畏的人,他还会畏惧什么?因此,这对父子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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