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司機違規有了新的扣分規則,低於 3 分需重新培訓

在滴滴順風車事件之前,對網約車司機的監管似乎存在著一片比較模糊的灰色地帶。當越來越多司機違規事件開始出現之後,補上這片空白就成為了當務之急。

5 月 24 日,交通運輸部在北京召開例行發佈會,正式出臺了《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以下稱《辦法》)。《辦法》明確規定,網約車司機和平臺的運營行為將被納入一個出租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體系,採用計分制來考核。

網約車司機違規有了新的扣分規則,低於 3 分需重新培訓

其中,對出租汽車企業的考核將分為包括企業管理、信息數據、安全運營、運營服務、社會責任、加分項目等六大類共 19 項。如果發生一次死亡 3 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且負同等、主要或者全部責任,或者發生一次重特大惡性服務質量事件的,企業將會被降級。

針對司機,交通部也頒佈了《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評分標準》,標準被細化至了遵守法規、安全生產、運營行為、運營服務等多個方面,基準分被設定為 20 分,考核週期為一年。

網約車司機違規有了新的扣分規則,低於 3 分需重新培訓

如果發生以下特別嚴重的的違規行為,將被直接扣掉 20 分: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主要或全部責任;
  • 出現毆打、威脅、恐嚇、騷擾乘客的行為;
  • 故意洩露乘客信息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乘客隱私;
  • 駕駛未取得網約車運輸證車輛,或以私人小客車合乘名義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 將網約車交給無從業資格證件的人員駕駛,並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未按照承諾到達約定地點提供服務,或者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要求由乘客取消訂單的,將被扣 10 分

而如果發生實際提供車輛、駕駛員與線上提供服務車輛、駕駛員不一致的情況,司機將被扣掉 5 分。

網約車司機違規有了新的扣分規則,低於 3 分需重新培訓

當司機的考核分低於 3 分時,就要按照要求重新接受培訓,之後才能重新上崗;如果在一個考核週期內(一年內)累計綜合得分有兩次以上在 3 分及以下的,或者發生了重特大惡性服務質量事件,司機將被列入不良記錄。

不過除了扣分之外,標準中還設置了加分機制。如果司機有見義勇為、救死扶傷、拾金不昧等先進事蹟,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應該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同時,交通主管部門將會建立一個服務質量信譽公共信息平臺,及時公佈各平臺和司機的信譽考核狀況,方便社會各界隨時前往查閱。之後,包括人臉識別、衛星定位等技術手段將會被引入,用來保證運營車輛及司機的一致性,也方便平臺對運營狀況進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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