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阅读」首次告知、二次查扣!7月21日起,连云港市区非标三四轮车整治全面实施

7月21日至9月20日,路面查缉综合执法队将对市区非标三四轮车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查处。路面查缉综合执法队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成立,公安部门主抓,交通、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实行联合执法。

「文明阅读」首次告知、二次查扣!7月21日起,连云港市区非标三四轮车整治全面实施

具体内容如下

1、禁行路段(部位)查处

对禁行时段在禁行路段(部位)通行的各类非标三四轮车,一旦发现,首次告知、二次查扣。首次发现的非标三四轮车均会录入"连云港市非标三四轮车治理工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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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禁行路段(部位)查处

对非禁行路段(部位)通行的各类非标三四轮车,重点查处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缴纳罚款后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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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输非标三四轮车及配件查处

公安部门在市区主要出入口和公安检查站设点常态化检查,一旦发现运输非标三四轮车整车及配件的车辆,一律查控,移交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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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法载客营运非标三四轮车查处

路面查缉综合执法队在查缉中,发现非法载客营运非标三四轮车的,依法处理:

(1)凡在禁行路段(部位)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的,一旦发现,一律查扣,按照驾驶拼装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2)凡在非禁行路段(部位)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的,对除市区户籍符合代步条件下肢残疾人以外的载客营运非标三四轮车,一旦发现、一律查扣,按照驾驶拼装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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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已经安装合法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查处

路面查缉综合执法队在查缉中,发现已经安装合法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载客与载货),凡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的,重点查处其闯禁区、无证驾驶、未年检、未购买强制保险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未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的,重点查处其无证驾驶、未年检、未购买强制保险等交通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未年检、未购买强制保险违法行为,按一般程序从重处罚。

特别提醒:有关已经安装合法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的禁行路段,请严格按照2013年发布的《连云港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禁止燃油、电动三轮车在盐河路(含)以东,人民路(不含)、凌州路(不含)以南,学院路(不含)以西,海宁路(含)以北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中山西路(含)以北、云和路(不含)以东、大港路(不含)以南、大巷路(不含)以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以及不在上述区域内的BRT快速公交沿线,开发区转盘至港城大道之间的黄河路、昆仑山路,花园路至海青路(老204国道)之间的秦东门大街路段、幸福桥至东风路之间的幸福路,以及火车站、汽车站周边100米以内道路等路段通行。运送家具、家电、食品等群众生活物品的上述车辆可在12:30-13:30、19:00-次日7:00时段通行。”

禁行路段(部位)

海连路(通灌路至郁洲路)、朝阳路(通灌路至学院路)、苍梧路、瀛洲路(华联广场至朝阳路)、通灌路(解放路至朝阳路)、郁洲路(海连路至朝阳路)、绿园路(郁洲路至学院路)、科苑路(苍梧路至朝阳路)、花果山大道(苍梧路至铁路立交桥)、中山西路(平山路至海棠路)、中华路(海棠路至云和路)和市行政中心广场、连云港火车站广场、火车东站广场、汽车总站广场及港城大道各BRT站台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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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时间

每日7:00至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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