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再爲外商發放政策「紅包」

青海新聞網訊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各項部署,進一步構築法治化、國際化和便利化營商環境,促進我省利用外資穩定增長,提高利用外資質量,近日,我省制定相關措施,為外商發放政策“紅包”。

我省將進一步減少外資准入限制。全面落實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學習借鑑自貿試驗區在實施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擴大開放領域等方面好的做法和經驗,加快推行自由貿易試驗區試行過的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引導外資投向我省節水灌溉和旱作節水技術、保護性耕作技術、設施農業技術、光伏農業技術開發與應用,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信息產業等新興產業,太陽能、風能發電設備及零部件、鋰電產品生產及專用設備、半導體照明材料上下游產品及相關設備的研發與製造,銅、鋁、鎂等有色金屬精深加工等重點領域,醫療養老、文化、旅遊、金融、物流等現代服務業。

進一步擴大市場準入對外開放範圍。密切跟蹤國家擴大市場準入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抓住開放政策的時間窗口和市場先機,銜接落實我省加油站、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演出經紀、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對外開放具體措施,進一步擴大我省市場對外投資的開放範圍。

同時,我省將積極落實財稅支持政策,鼓勵境外投資者持續擴大在青投資。認真落實國家鼓勵境外投資者擴大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直接投資於鼓勵類投資項目,凡符合規定條件的,實行遞延納稅政策,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認真落實國家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加大服務業招商引資力度,引導外資更多投向高技術、高附加值服務業。促進利用外資與對外投資相結合。對我國居民企業(包括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分回國內符合條件的境外所得,落實國家相關稅收支持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支持我省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及省級產業園區在科技創新、生態環保、公共服務等領域建設,改善招商環境,提升引資質量,承接高水平製造業轉移,吸引外資向我省轉移。

此外,我省還將支持重點引資平臺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完善省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省級產業園區綜合投資環境,充分賦予省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省級產業園區投資管理權限,支持省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省級產業園區拓展發展空間,支持省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省級產業園區增強產業配套服務能力。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我省將促進外資法規規章更加完善。及時清理涉及外資的法規、規章和政策性文件,推動廢止或修訂與國家對外開放發展要求不符的法規或條款。在科研創新、技術改造、人才引進、知識產權保護、標準化建設、業務牌照和資質申請等領域,堅持內外資一視同仁,促進公平競爭,確保政策法規執行的一致性,不得擅自增加對外資企業的限制。同時,提升外商投資服務水平,保障境外投資者利潤自由匯出,深化外商投資企業管理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鼓勵外資參與省內企業優化重組,完善外商投資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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