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力推「訪調對接」排難解紛

省委政法委、省信訪局、省司法廳近日聯合出臺相關意見,在信訪環節對適宜由人民調解調處的基層矛盾糾紛,通過“訪調對接”實現及時分流和有效化解,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盡力從源頭化解矛盾,在基層解決問題。

“訪調對接”的工作原則包括: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人民調解和信訪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確保“訪調對接”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嚴格執行《人民調解法》《信訪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做到自願合法,明法析理,實現案結事了;堅持人民調解“第三方”中立地位,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確保調解公正、合法、及時;有效整合信訪部門、司法行政部門、人民調解組織等資源,完善人民調解參與信訪問題化解工作機制,提升人民調解參與信訪問題化解工作成效。

對接平臺為鄉鎮(街道)人民調解組織、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信訪事項人民調解組織等,同時發揮村委會、居委會(社區)人民調解組織貼近基層、熟悉民情等優勢,採取設立“信訪聯繫點”等形式,及時接收、排查和化解初訪案件,努力實現信訪問題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處置、第一時間上報。

信訪工作機構可以委託人民調解組織調解的事項有:信訪人反映的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可以調解的信訪事項;其他適宜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處理的事項。對可以委託調解的信訪事項,信訪部門應當向信訪人說明人民調解的優勢,引導信訪人選擇人民調解化解糾紛。信訪人同意採取人民調解方式處理的,信訪部門及時移送人民調解組織調解,並按“訪調對接”進行登記。

(來源:安徽日報)

【第5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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