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临汾市司法行政工作在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的目标和“345”发展战略、“12345”工作思路,高举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三基建设”这个“龙头”,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工程、法律服务于经济建设创新工程、维护社会稳定职能建设创新工程、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工程、司法行政信息化创新工程 “五大创新工程”,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召开了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古县现场会,总结推广了古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63321”模式,受到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薛永辉的充分肯定。在全国部分省市政法改革调研会议上,古县司法局作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唯一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受到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黎光等领导的充分肯定。尧都区司法局、古县司法局2个先进集体和曲沃北董司法所所长张福红、洪洞甘亭司法所所长王亮、襄汾县司法局基层科科长李春旺3名个人分别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尧都区、洪洞县被全国普法办授予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一、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新要求,持续引深全面从严治党

(一)突出强化政治建设。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广泛深入组织开展了“强化责任、严守纪律、树好形象”专项治理活动。通过集中学与分散学、集体辅导学与日常插空学、线上学与线下学、抄写学习笔记渗透学与撰写心得体会深入学“四结合”,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各级班子和党员参与专项治理活动的政治自觉。通过反思剖析、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召开组织生活会“四过程”,切实对照查找各级班子和党员在责任、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参与专项治理活动的思想自觉。通过“四明确”(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一承诺”(承诺整改效果)“三清单”(负面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一台账”(问题整改台账),切实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增强各级班子和党员参与专项治理活动的行动自觉。襄汾县司法局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充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重点开展了“五个一”系列活动,即重温一次入党誓词,进行一次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组织一次普法守法教育,撰写一篇服务群众反思材料,开展一次党性分析。

(二)全面强化党的建设。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查评工作台账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责任链条,确保党建任务逐项对标对人对账,落实落地达效。市司法局党总支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一是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突出加强以党支部建设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狠抓党的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能力、基本保障“六项建设”,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和战斗力。浮山县司法局党支部积极开展支部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八本一册一台账”,认真组织开展了设岗定责评星活动,将党员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大力加强党建特色品牌创建。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继续深化“一个党支部一个特色、一个党支部一个品牌”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亮出党员身份,叫响党员称号”、“党组织、党员双承诺”活动,推动形成党建实践活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市司法局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临汾烈士陵园开展了以“祭缅怀革命先烈不忘初心、传承革命精神奋勇前进”为主题的“清明节˙主题党日”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法治书画大赛活动。尧都区、侯马市司法局开展了“弘扬红船精神、不忘初心永远跟党走”主题党日活动。永和县司法局开展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奋勇前行”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赴革命圣地延安、枣园革命旧址、习近平总书记生活战斗过的延川县梁家河村,让广大党员感怀革命事迹,接受党性洗礼。

三是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强化教育,真正使遵守组织制度、加强组织管理、执行组织纪律入脑、入心、见行。市司法局认真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多次组织全体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廉政约谈、谈心谈话活动,做到警示常在,警钟常鸣。四是大力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摆上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责任,认真履职尽责,牢牢把握全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导权。

(三)持续强化“三基建设”。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一年解决突出问题、初见成效,两年不断深化拓展、显著改观,三年实现整体提升、全面进步”的总体要求,着力在深化拓展、显著改观上继续推进“三基建设”,不断夯实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基础。一是着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政策下倾,多渠道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力量。继续推广安泽县司法局实行的“机关工作人员对口派驻司法所工作”制度。汾西、大宁、翼城司法局实行了机关工作人员联所驻所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同时,加强司法所基础保障,优化司法所设备装备配置。对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了修缮改造,对司法所装备设施进行了更新更换。

二是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八种本领”要求,利用市、县两级“三基建设”评估验收的有利契机,进一步细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通用能力和专业能力标准,强化基本能力精准培训。上半年,市司法局先后组织开展了首届公职律师培训和以十九大精神、新修改的宪法为主要内容的人民监督员培训。赴忻州市司法局参观交流学习了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经验。市律师协会先后举办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实务论坛”等多场次专业培训活动。全市村(居)调委会换届后,针对村(居)人民调解员调整较多的实际,11个县市区积极组织开展了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新任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

二、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着力构建具有临汾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半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着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工程,总体形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为深化依法治市、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坚持高规格要求。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统一规定了平台设置、名称、基本设施、装备配备、服务内容及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供高规格、规范化的标准。同时,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指标权重,加强引导指导。

(二)坚持高效率推进。临汾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部署要求,严格把握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分工责任,倒排工期,加强督查,确保进度。上半年全市共建成17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7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426 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集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等多种司法行政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临汾市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平台已建成投入试运行。

(三)坚持高标准实施。以市政府名义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古县现场会,总结推广了古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63321”模式。“63321”古县模式,即: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服务、基层法律服务等六大资源,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公众网络平台等三大平台,建设公证、律师、法治宣传教育三支队伍,建成智能终端机“律服通”系统、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视频系统两大系统,构建形成古县公共法律服务一个完整体系。古县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经验塑造了“古县样板”,创出了“临汾特色”,走在了全省前列。

三、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深入实施五大创新工程

(一)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工程

上半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级普法办坚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主抓,当好普法“总导演”,下好普法“一盘棋”,探索普法“新路径”,推动全市普法宣传教育向纵深发展,营造起浓厚的社会法治氛围。

1、狠抓“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推动实现普法“大合唱”。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市司法局率先印制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法律法规汇编》,在全市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在全面收集整理汇总市直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印发了《临汾市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涉及35家单位共计569项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落实了各单位的普法责任,为普法责任的落实奠定基础。指导督促各执法部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22世界水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日等专业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的有利契机,组织开展系列普法宣传专项活动。市审计局创新普法工作方式,通过“三段式”普法,即在召开审计进点座谈会、审计实施、报告征求意见等三个阶段,全程镶嵌式普法,明权明责,突出审计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切实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市普法办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涉及62家市直单位。考核结果在全市进行了通报,给20家考核优秀单位发放了奖牌。此次年度普法考核,是该市普法工作开展以来首次组织的对市直机关单位的普法年度考核,是市委、市政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际行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体现。

2、狠抓翼城普法短剧经验的普及推广,推动普法特色品牌开花结果。在2017年临汾市首届普法短剧评比的基础上,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及单位予以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上半年,全市新拍摄普法短剧30部。其中,襄汾县摄制的《司法工作短视频形象宣传片》,古县摄制的《司法所那些事儿》、吉县摄制的《二十年普法风雨路》等3部作品,被推荐参加第三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微动漫比赛活动。尧都区摄制的《有话好好说》《法与情》普法短剧,以案释法,形象生动,播出后受到广大群众好评。我市首部公证普法短剧《淡忘的存款条》在翼城《经纬剧场》播出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3、狠抓重点对象普法教育,推动形成全民学法用法浓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全市53993名公职人员参加了无纸化学法用法暨宪法考试。市司法局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在鼓楼广场电子屏播放宪法公益广告、“三下乡”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宪法宣传,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观念。尧都区人大常委会举办了人大代表宪法知识专题讲座。汾西、浮山在县“两会”期间,组织开展了“送宪法学宪法”主题宣传活动,重点面向两会代表、委员发放了宪法读本。翼城县委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新修订《宪法》、《监察法》。同时,通过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强化青少年、乡村(社区)居民的普法教育。古县开展了“宪法常驻心中、争做守法好少年”青少年宪法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开设了“宪法知多少”法治课堂。翼城县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启动仪式,在县城10个中小学巡回展出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版面,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关注。安泽县制作58块法治宣传版面分别安装在泽明南路、309国道及南外环等县域重要道路两侧及公交站牌上,极大地方便城乡居民学法用法。尧都区司法局利用各社区设立的“清风阅报栏”开辟普法宣传栏,让普法宣传扎根社区。乡宁县建立了“五个一”普法平台,即一条法治长廊、一个法治书屋、一部普法短剧、一个普法公众号、一个普法教育基地。洪洞各乡镇实现了道德法治文化墙全覆盖。大宁县建成了2条“法治一条街”,总长3500米,制作悬挂法治宣传牌177块,标语354条。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力参与了以“助力旅发大会、促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发放法治宣传品5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千余人次。各县市区充分利用本地旅游文化资源,积极组织开展了“法律赶集”活动。尧都区贺家庄桃花会、魏村牛王庙会期间;翼城县里砦镇桃花节、浇底乡连翘节、绵山德教文化节期间;曲沃县全域旅游节期间;大宁县马头庙会、太德桃花节期间等,各相关县区都全程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为旅游文化活动的开展营造起浓厚的法治氛围。

4、狠抓全市“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的组织实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全市政府系统组织实施了“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开展“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长刘予强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截至目前,此项活动涉及的132家单位,普遍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启动工作。市消防支队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规范年”活动,支队本级及全市20个消防大队都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动员会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贯彻落实5月1日出台的《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作为现阶段依法行政的重点,制定出台了《临汾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指导意见(草案)》,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通过参与省局培训、开展地方培训、组织“共建食品安全、共享健康生活”主题日宣传活动等方式进行了集中宣传。临汾公路分局制订了2018年度学法计划,列出了学习目录,建立了机关工作人员《普法学法用法档案》,做到学法用法全程留痕。

市农机局制定了《临汾市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通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和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法律服务于经济建设创新工程

上半年,围绕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和转型项目建设年的实施,围绕市委“345”战略的实施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开展了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半年中,全市律师共代理各类案件5037件,其中经济类案件3643件,审查各类经济合同2895份,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6824件,其中经济类公证事项1570件,涉及金额8亿元。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鉴定1567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1107件,挽回经济损失1559.93万元。

1、围绕打好 “三大攻坚战”,集中开展三大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一是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

认真学习和总结推广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预防为主,组织开展了“千名金牌调解员、化解千起重大疑难纠纷”活动。全国“两会”期间,针对可能引发群体性矛盾纠纷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部署在全市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活动。特别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劳资、医疗、物业等可能引发矛盾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做好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登记预防。共排查预防纠纷499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4件。同时,积极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扩大诉前调解范围,探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市保险纠纷调委会先行先试,率先开展了诉前调解工作,先后与尧都区法院、侯马市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在部分保险公司业务大厅设立了调解室,将纠纷影响较小、争议标的不大、无激化苗头、不易反复的保险纠纷案件交由调解室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率达100%。诉前调解有效分流了纠纷案件,降低了司法成本,减轻了群众的诉讼负担,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二是开展“服务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在巩固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基础上,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深度贫困县提供“一对一精准法律扶贫”服务。市司法局制定了《临汾律师“法律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聚焦深度贫困“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座谈会。选派2名律师志愿者赴大宁、永和对口开展法律扶贫活动。我市师达、近道、中正平、尧之天、诚敏5家律师事务所分别与永和、大宁、隰县、吉县、汾西进行法律扶贫工作对接,对口为该5个国定贫困县提供定制化、精准化法律帮扶,受到当地县司法局、县扶贫办、被帮扶律师事务所的一致好评。
三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洪洞县印制发放《生态环境治理法律知识》宣传手册1000多本。

2、围绕经济转型发展,重点开展三项工作一是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二是组织开展防范金融风险专项活动;三是积极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全市各法律服务机构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贴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方位加强法律服务保障。上半年,全市律师新担任各类企业法律顾问26家。为130余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60余次,参与项目评审、法律论证、合同起草审查上千次,赢得了有关部门的肯定和广大群众的信任。

(三)维护社会稳定职能建设创新工程

上半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治本安全观”为指导,统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维稳职能,积极推动由底线安全观向治本安全观转变,为推进平安临汾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1、进一步加强以规范化管理为重点的社区矫正工作。狠抓日常监管,创新矫治手段严格调查评估。进一步规范开展审前调查和综合评估工作,严格把关,依规办理,确保调查评估的公正科学准确公信。

2、进一步加强以信息核查为重点的安置帮教工作。通过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确保对一般帮教对象的接送率达到82%以上,重点帮教对象的接送率继续保持在100%。

3、进一步加强以提升调解能力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靠前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上半年,共调解民间纠纷7224件,调解成功7095件,调解成功率98.2%。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加强对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不断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4、进一步加强以预防、服务为重点的法律服务工作。上半年,全市律师共办理刑事辩护代理452件。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26 件,接待来访群众13856人次,接答“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2354次。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发生,各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工程。

上半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省、市提出的“三个三”抓改革基本方法,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攻克难点,补齐短板,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在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中的获得感。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实施意见》,逐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重点推进:一是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市司法局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清理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做到"凡批必进,应进必进"。上半年,精简1项行政审批事项,并按要求重新梳理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63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清理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提交的申请材料,做到精简申请材料,减少办事条件,让群众好办事,少跑腿。

二是深化律师工作改革。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稳妥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加快推进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机制创新工作,认真贯彻全省公证改革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市司法局召开了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座谈会,聚焦改革难题,研讨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工作。全面启动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市司法局与市中级法院联合转发了《关于开展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大力推进公证参与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司法辅助事务。市平阳公证处与尧都区法院签订了《诉讼与公证对接协议》,市华尧公证处、侯马、翼城公证处积极开展了法院执行辅助公证业务。深入推进公证家事服务工作,引导全市公证机构以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为宗旨,创新法律服务手段,通过搭建专业工作平台,集中解决家事法律问题,构建新型、健康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探索建立“身边的公证顾问”服务机制,把方便送到群众身边。
积极参与对接以诉讼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五)司法行政信息化创新工程。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积极探索互联网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的发展新模式,想方设法、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全系统信息化建设进程,加速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质提效。

四、贯彻严打方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及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充分动员和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力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为打好打赢这场“攻坚仗”做出积极贡献。

(一)高点站位,科学谋划布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期望,更是国家繁荣稳定、长治久安的政治保证。对此,市司法局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早谋划,科学布局,周密实施。

(二)注重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切实把扫黑除恶法治宣传作为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发动基层法律工作者、普法宣传员、法律志愿者积极参与,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采取现场咨询、张贴标语、悬挂条幅、法治微电影、普法短剧等方式广泛宣传。在人口流动量密集的地方,大量广泛发放宣传材料、宣传品,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张贴、发放扫黑除恶通知、公告,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营造起浓厚的社会氛围。17个县(市、区)实现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全覆盖”。

(三)重点管控,严格监督管理。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矫人员监管安全。同时,鼓励“两类人员”检举揭发身边影藏的黑恶势力,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告,引导他们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个人力量,积极服务社会。

(四)深挖线索,发挥民调优势。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深挖细查埋藏于基层的黑恶势力线索。通过大量案件梳理和走访排查,目前暂未发现有涉及黑恶势力线索的,暂未收到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举报。

(五)强化管理,指导律师辩护。积极引导全市律师依法开展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使扫黑除恶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此外,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的方案》及《山西省司法厅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选编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的选取、修改、汇总、审核、把关、报送工作,确保案例事实清楚、程序清晰、适用法律准确。截止目前,共向省厅报送典型案例57篇,其中2篇被选录入司法部案例库。认真做好首次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市司法局利用两个月时间,通过电话联系、走访沟通、实地考察、现场观摩其他部门计算机化考试情况等方式,对市区内教育资源集中、具备机考条件的学校、单位进行了调研和沟通落实。根据近两年报名人数,按照预留5%备用机位,预计我市今年需要考试机位1450台,初步决定设置4个考点。完成201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临汾考区专题片,制作成光盘,并在全国、全省司法考试业务培训工作会议上进行了播放,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领导好评。

本报记者 刘雅静 通讯员 张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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