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做公益的人,私德可以那麼渣嗎?

有些做公益的人,私德可以那么渣吗?

有些做公益的人,私德可以那么渣吗?

文 | 吳鉤

俗話說得好:只有在退潮之後,你才知道誰在裸泳。這兩天,在metoo運動的引力作用下,民間公益圈的水位退下去了,有那麼幾個原來冠冕堂皇的公益人露出了他們的底褲——哦,不對,他們根本就沒有穿底褲。

你知道,我說的是陷入性侵醜聞的雷闖、馮永鋒等人。請相信,這幾個只是冰山一角,還會有更多的所謂公益人將被扒下遮羞布。

坦率地說,我對民間公益人爆出這樣的醜聞是絲毫不覺得意外的,因為出於媒體人的直覺與借職業便利而得到的一些信息,幾年前已多多少少知道了民間公益圈的烏煙瘴氣。

中國民間公益事業的興起,不過是近些年的事情,還處於草莽階段,乃至是半地下狀態,規則體系與監督體系都沒有建成,其中未免龍蛇混雜,借做公益的名目斂財者有之,打著公益的幌子求名者有之。出幾個性侵女孩子的色狼,也不奇怪。

再坦率地說,目下混公益圈的這幫人,以他們信奉的“三觀”,在性問題上翻車也是早晚的事。為什麼這麼說?因為目前比較活躍的這群公益人,基本上都是年輕人,他們接受的價值觀、打出的公益旗號,幾乎都是“環保”、“動物保護”、“扶貧”、“人權”、“女權”等宏大的現代概念,而恰恰對公益人自身的安身立命之本——個人操守、私人品德不怎麼注意,甚至可能有些反感“道德說辭”那一套。他們的私生活,都比較隨便,至少缺乏自覺的自我約束。這一點,他們跟老派士紳、近代傳教士很不一樣。

公知型意見領袖告訴公眾的“現代觀念”也是如此:不要計較個人私德,要看公共效益;不要講道德,要講規則。弄得今天我們要是對一名公共人物提出道德要求,就會顯得特別low似的。但據我瞭解,即便是在公知推崇的西方社會,意見領袖與公共輿論界也不是這麼赤裸裸藐視社會公德與個人私德。

這次被曝光的公益人性侵醜聞,跟規則是否完備、完善的關係不大,毋寧說,它跟當前公益人對自身私德嗤之以鼻的“三觀”有著更密切的關聯。利用做公益的旗號獲取單純女生的信任,然後以“做公益需要節約經費”之類的藉口,出差時只開一個房間,再趁機霸王硬上弓,這不是人品敗壞是什麼?不要將責任推給規則。一名內心有道德底線的君子,或者一名珍惜自身羽毛的偽君子,都不敢這麼幹。馮永鋒們連偽君子都不屑做,在他們的觀念中,哄騙幾個涉世未深的女孩子上床大概並不是一件可恥的事,恰恰相反,那很可能是老男人之間相互炫耀的資本。

性侵醜聞暴露之後,幾名當事公益人發佈的“致歉公開信”也隱隱約約地透露出這樣的信息:他們確實對自己的私德不怎麼講究,比如雷闖承認,“在那件事情(指性侵女生)發生之後的整整三年裡,我都沒有真正反思和懺悔自己的行為”,而且事後還與那名女性保持聯繫。顯然,他並不認為自己處心積慮地將一個女孩子睡了是什麼“大件事”。假如受性侵的女孩子神經大條,或者不敢站出來揭發,引爆輿論,雷闖可能一輩子都會心安理得,這幫所謂的公益人也會重演故伎,繼續哄騙女孩子上床。

我知道,當我從私德的角度評價公益圈這場醜聞時,肯定有人會表示不以為然。在我的微信朋友圈裡,有一位朋友就這麼評論說,“在現代社會,公益是一份工作而已,不必以‘聖人’要求公益人。”我不願意說這位朋友是在替雷闖們“洗地”,但我顯然不能接受他的觀點。

做公益的人當然不必是聖人,但公益人顯然需要接受更挑剔的道德評價,因為你無法否認公益事業具有天然的道德屬性,公益組織之所以能夠得到源源不斷的善款,公益人之所以能夠獲得大好聲名,雷闖們之所以能夠得到涉世未深女生的崇拜,很大程度上都是源於公益事業的道德屬性。你不能只要公益道德屬性的好處,卻不願意接受道德的約束。天底下哪有這麼便宜的事?

最後,我就問一句:一個做公益的人,私德可以這麼渣嗎?

來源|南都週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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