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通訊員 張廣宇)7月9日,湖北春園律師事務所潘律師將調查收集的證據提交給襄州區法院。潘律師的成功取證,得益於襄州區法院簽發的律師調查令。
潘律師展示襄州法院簽發的調查令。 通訊員 供圖
潘律師將調查收集的證據提交給承辦法官。 通訊員 供圖
今年6月,因一起合同糾紛,襄陽某水泥製品有限公司將某建設集團公司訴至襄州區法院。由於客觀原因,襄陽某水泥製品有限公司無法取得有關證據,其代理律師潘律師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
襄州區法院審查後決定,向有關單位發出律師調查令,由潘律師前往該單位調查收集證據材料。很快,潘律師持調查令到有關單位取得了案件的關鍵證據材料。
據悉,潘律師是首位向襄州區法院申請調查令的律師。律師調查令是人民法院破解當事人取證難、緩解法官辦案壓力、提升辦案質效的有效舉措。有了律師調查令,當事人可通過正當渠道獲取證據,有效保障了律師依法行使取證權,也有助於法院準確查明案件事實,確保每一件案件都公平、公正審理。
該院對律師調查令有嚴格的審查程序,在調查令中對申請調查證據的範圍、調查期限均予以明確。律師必須依法申請調查令,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執行調查令內容,嚴守保密紀律,不得濫用調查令,切實保護每一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截至目前,襄州區法院已經發出律師調查令6份,取證成功率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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