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小說看多了,覺得現在生活太沒意思,當起了」摸金校尉 「……

2018-07-24 14:45

“摸金校尉”這個名號,現在多見諸於各類奇幻小說和影視作品,在小說和電影裡,他們搖身一變,成了無所不能、無所不精的“男神”,且大多武藝高強、顏值超高,受到廣大讀者影迷的追捧喜愛。

最近,奉化公安就破獲了一起流竄寧波、麗水、金華等地盜掘古墓葬的團伙,刑拘12人。7月初隨著嫌犯之一的隨某被抓捕歸案後,這一流竄作案的盜墓團伙主要成員相繼落網。

令人唏噓的是,在訊問隨某時,他開口第一句竟是“沒摸到金,倒摸進了看守所”。

隨某,男,85年生人,原籍河南,在江蘇做服裝生意,有兒有女,用他的話說就是“生活算是富足,家庭也很美滿。”似乎這個“盜墓賊”並非生活窘迫,那又為何干起了盜墓摸金的勾當?

辦案民警忍不住追問,隨某哭訴了起來:“從小我連殺雞都不敢……悔不當初啊。盜墓類的小說看多了,總覺得現在生活太枯燥,沒意思……”

原來,隨某覺得生活乏味,經朋友介紹加了一個名為“古文物群”、實為“盜墓群”的QQ群。群內有很多同他一樣找“刺激”的人,更多則是真正的盜墓賊。這些人會在群裡發佈一些剛起出的古物,有時還會現場直播盜墓,一來通過此手段找買主,二來找墓源、找同夥。

去年12月的一天,隨某的一名網友“老林”找上了他,邀他同去盜掘浙江寧波的一座古墓,事後分成。隨某欣然趕赴這場“盜墓之約”。結果自然是一無所獲,隨某以為無人知曉返還家中,直到警方找上門來,他才大夢初醒。

其實,盜墓事件並非源起隨某參與的這起盜墓,而是寧波奉化境內的一座家墳被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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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案件還要回溯到去年年底,奉化區某村一村民上墳時發現墓頂有遭破壞痕跡,疑似被盜,隨即報案。警方現場勘察後發現墓頂有一大洞直達墓穴,可容一人進入,探查後,墓中主棺已遭損壞。現場痕跡表明,此墓已有盜墓賊進入,墓穴被盜情況尚不明朗。後經瞭解,此墓為上世紀90年代初建造,墓主生前頗為豪富,為仁一方、兼濟鄉里,直系後代多居於國外。因此,常有村民上墳祭拜。

此案發生後,奉化公安分局當即抽調警力組成專班。通過一系列技術偵查後,鎖定了以“老林”為主的盜墓團伙,並在寧波海曙區某古墓葬群處發現了林某等人盜挖過的痕跡。3月初,在掌握了該團伙主要成員的居住地後,奉化公安分局組織精幹力量分組遠赴廣東深圳、江蘇崑山和浙江麗水三地同時實施抓捕。

意外的是,在麗水抓捕一名涉案成員藍某時,在藍某入住的同間旅館客房中竟另有6名男子,且在客房中發現了鐵鍬、鑽探、榔頭等盜墓工具,當即將此7人傳喚至奉後連夜審訊。7名男子分別交代了各自在盜墓中扮演的角色,也交代了3月上旬分別在金華永康、麗水青田兩地盜掘古墓的犯罪事實。後經現場指認和當地文保部門出具文件,確定在永康、麗水盜挖的兩座墓葬分別為明代和宋代古墓。

而另一邊,在深圳、崑山兩地同時抓獲了3名盜墓分子。經審訊,3人對在去年年底流竄入奉盜掘墳墓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老林”和同犯洪某還交代了夥同隨某及另外三人盜掘寧波海曙區某古墓葬群的犯罪事實。至此,該起連環盜墓案予以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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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進展:

在審訊此起盜墓案的主犯“老林”時,據其交代,他在深圳從事外貿生意,平時還是個業餘越劇演員,喜歡收集銅錢、玉器等各類古玩,更是對盜墓小說中的情節嚮往不已。去年年初,“老林”來奉參加越劇演出,意外打聽到寧波海曙區有座明代古墓,在奉化境內某村還有座現代的名人墳墓,兩地探查後,便通過盜墓群招攬人手,於去年年底實施盜掘。

“老林”先是糾集了洪某、隨某等人竄至海曙區某明代古墓,連續盜掘兩晚,卻因挖到山體無法深入,只能作罷。但“老林”仍不死心,又夥同洪某糾集了藍某、李某等人竄至奉化某村挖掘現代名人墳墓,從墓頂入手打通至墓穴,打開主棺後發現陪葬品皆為墓主人生前使用器物,無甚價值便即掩埋盜洞離開。可以說,這兩次都未盜得任何陪葬品。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在審訊“老林”時,他還向民警大倒苦水:“幹得累死,啥都沒得到,還被偷了錢!”原來洪某兩次跟著“老林”盜掘墓葬,卻無一分收成。在“老林”不設防下,偷看到了他的銀行卡密碼,遂在深夜偷走了他的兩張銀行卡,通過ATM機盜取現金共計56000元。第二天“老林”發現錢被盜後,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自吞。

目前,林某、藍某等人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和盜掘古墓葬罪被移送起訴,洪某另因涉嫌盜竊罪被移送起訴,其他幾人均因盜掘古墓葬罪被移送起訴。另有2名嫌疑人員在逃,已上網追逃,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

縱觀此案,無論是老林、隨某,還是在麗水抓獲的其餘幾人並非專業盜墓,只因“刺激好玩”、“看多了盜墓小說”想親身體驗一把便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根據《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規定,“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此條刑法規定是“行為犯”,只要有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行為,不管是否盜得古文物或陪葬品,即入刑。

“尋龍分金看纏山,一重纏是一重關”。此類所謂的“分金定位口訣”只不過是盜墓小說的臺詞,皆是虛妄之語、無稽之談。現實中,盜墓者大多都是見墓就盜、胡亂盜取,極大損害了國家利益。盜墓組合也並非都是“鐵三角”,大多都是臨時搭夥,沒有同生共死的義氣之舉,同夥有時還會變成生死大敵,被偷錢財是小,被埋地下事大。在此,警方提醒望廣大盜墓小說愛好者,要區分小說與現實,不要一時糊塗、一時貪玩,而誤入歧途、悔恨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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