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了人已安排住院,患者家屬不斷要求墊醫藥費,該如何處理?

高山流水1510337


我前年撞了人,電動車闖紅燈撞我左前翼子板和機蓋上飛過去了。鎖骨骨折,肋骨斷了三根。首先,扣車地點停車是免費的,不收錢的。第二天我找一個叔叔把車提出來了。第二,一分錢不要給他墊,我前期除了叫救護車費用和2000住院押金再也一分錢沒出,也不要去醫院看,他會和你鬧。讓保險公司理賠員去確認就行。一律電話協商違章傷者和理賠員賠付款項。最後去保險公司籤個字,還和他要回了我墊付的款項。一分錢沒花。修車和醫療賠付全走保險,第二年保費漲了三百多。今年找人又降下來了。

本來我有行車記錄他闖紅燈,但和交警隊本著人道主義精神,拿著保險公司的錢醫治傷者為原則,定了我7他3,多賠付點,我也沒意見,反正明年也漲不了多少錢。

喔對,交警隊的協調律師讓違章傷者去醫院找人做了個傷殘鑑定,交強險賠了5萬多,商業險賠了8萬多,總共不到十四萬,我和他說為了給他賠得多一些是如何定責的,否則這些錢都倒不了位,傷者家屬都說賠好了,家屬是個明白人,知道自己闖紅燈,我有證據也不怕他胡鬧。最後和平解決。

還有,即便電動車全責,你拿出證據了,也不建議你定他全責那麼做。

如果是電動車全責保險公司只會根據責任比例理賠。就按至少10%定責的話,可能只陪幾千塊,那樣對誰都不好,傷者家屬沒錢看病還是會和你鬧,你也不得安寧。而且交警隊也會協調讓你多負點責任給他看病,畢竟中國交通法還是偏向弱者(行人)一邊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你你明年也就漲幾百塊。讓保險給他賠幾萬看病更人道。 但如果是無賴,想靠這個發家致富的!和你要百八十萬的,那你讓他告去吧,他得同時起訴你和保險公司,而你什麼都不用管,協助保險公司提供證據即可,保險公司承險是要對險主負責的。

忠告:行車路上誰也保證不了萬無一失,三者和不計免賠一定要上,以我家這邊為例,撞死人的話賠付已經達到85萬了,自己琢磨吧筒子們。


RexBo


人傷事故到底要不要墊付,的確是讓人頭疼的事情,我只能說有大多數情況下儘量少墊付,但特殊情況下要積極墊付。

大家不願意墊付的原因:怕錢回不來

為啥不願意墊付,從我們的辦案經驗來看,主要有兩個原因:

1.害怕傷者不配合理賠,導致車主不能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

在車主理賠的時候,有的傷者故意不提供相關的必須的資料,比如用藥清單、發票、病歷等,導致車主不能直接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

2.害怕傷者無理取鬧,在後期提出過份的要求。

有的傷者得理不饒人,會對車主提出各種過份的要求,而一旦這些要求不滿足他的話,他就有可能不配合提供理賠資料、故意賴在醫院或者其他的一些無賴行為,增加了車主的麻煩或者額外的負擔。

其實,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我們擔心我們墊付的錢不能拿回來!

大多數情況下,儘量少墊付;但是,主責以上的重傷事故,儘量墊付,至少不要跟傷者家屬鬧僵

大家也都知道,法律並沒有要求車主有“墊付義務”,只有“賠償義務”,而“賠償義務”的執行肯定是在治療結束以後。所以,我們記住一個原則:只要在後期不可能涉及到刑事責任的事故,儘量少墊付。

但是,有一個特殊情況下,我勸大家還是要儘量墊付:主責以上的重傷事故。

我為什麼勸大家對這類事故要區別對待呢?是因為這類事故有可能讓我們承擔刑事責任,比如最後出現了傷者搶救無效死亡了。

如果一旦要被追究刑事責任,那麼能否獲得死者家屬的諒解是法院是否判緩刑或者免於起訴的重要參考依據。

如果前期肇事車主不墊付任何費用,導致死者家屬對肇事車主情緒很大,那麼對後期要想獲得他們的諒解書就會比較麻煩。所以,我建議對於這類事故,我們儘量墊付!

墊付時的注意事項:儘量獲得相關資料和控制墊付額度。

墊付醫療費時,為了防止出現後續傷者不配合車主理賠的情況下,我們必須要有兩個注意事項:

1.一定要獲得相關的資料

重點要收集的資料包括:用藥清單,醫療費發票,病歷等,最好要求他們提供原件。如果實在不能提供原件的,那麼至少要提供複印件或者清晰的照片。否則,如果連這個都不願意配合的話,我們可以堅決拒絕墊付。

另外一個資料,就是要讓傷者方簽署收到墊付款的收據,這是我們在後期理賠時,萬一遭遇對方不配合的情況下,可以向保險公司出示的賠款證明。

2.注意控制墊付的額度

一方面,我們首先要了解保險公司對於非事故用藥、非醫保用藥可能會拒絕賠償,也就是說並不是傷者用了5萬,保險公司就一定會全額賠償5萬,但是我們在墊付時又沒有能力做區分,所以控制一下墊付的額度就很重要。

另一方面,我們還需要根據我們的事故責任比例來控制我們的承擔比例。比如主責情況下,按法律我們可能會承擔70—80%的賠償責任。那麼,我們自身的墊付比例堅決不要超過這個比例,最好能在這個比例下調個10—20%。

總結來看,墊付比例有如下建議:

1.如果是主責,墊付比例儘量控制在50%—60%。

2.如果是全責,墊付比例儘量控制在70%—80%。

3.如果是其他責任,儘量不墊付。

積極幫助傷者獲得交強險的1萬墊付

交強險有墊付功能,很多人可能還不清楚,今天我簡單說一下:

1.可以墊付的額度:10000元;

2.申請墊付的條件:車主有責,已發生醫療費用超10000元(各家公司額度略有區別)

3.申請提供的材料:交警隊開具的墊付通知書,已發生的醫療費發票、用藥清單、病歷以及醫院的證明等。

我們應該積極幫助傷者獲得這個10000元的墊付,一方面體現了我們自己的人文關懷,另一方面也可以幫助減少我們自身墊付的費用。

何樂而不為呢?


保道手記


其實這問題也不復雜。首先自己先判斷一下自己責任佔多大,一般分為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全部責任,主要責任為7成責任,次要責任為3成責任,全責和同等就不用說了吧!當發生有人傷事故時,已住院醫藥費怎麼辦其實很好解決。保險分交強險和商業險,交強險內有1萬醫療費是可以墊付的,但前提條件和約束是,想墊付這一萬元是要傷者在醫院已產生了這一萬醫療費用,而且這筆錢是直接轉到醫院賬戶的,不經自己和傷者手的。那超過了怎麼辦呢?看責任!責任大可多墊,責任少要少墊!道理呢就是,你所墊的要在你的責任範圍內,保險賠錢時可讓自己少虧點。其次,不管傷者怎樣的情況和怎樣的催你墊錢,都不要爽快的答應,催2次給一次,要5千給2-3千,不要讓對方覺得你有錢和好欺負。其次讓對方出部份錢可以減少對方賴醫院不出院的情況,不管傷者有責無責都要用自己的錢,用自己錢就會心疼的。呵呵。車呢不要緊,交警部門30個工作日內必須出責任認定書,到期可以強制放車的。拖車費保險報,停車費看地方政策。傷者打電話來罵就讓他找保險找交警,把球踢出去就好或者建議傷者走法律途徑。大家不要怕麻煩,走法律程序是最簡單的,而且車主完全不用理會,傷者要告你必須連同保險公司一齊告。所以上法院自己都可以不去,保險公司會派人去的。最後提醒一下,保險公司報銷醫療費是不可能全部報銷的,比例大概在8-9成,原因是保險只報銷醫保範圍內所用藥,非醫保用藥是不報銷的!所以住院時要告訴醫生和傷者。


國產打工仔


對這樣的事情不必糾結。

交通事故中做為事故的主要責任方,特別是造成人員受傷的情況下,救助傷著墊付醫療費是應該的。但是,凡事都要有個度,交法中沒有規定事故責任方必須全額為對方墊付醫療費,我前幾年一直收聽交通廣播,涉及到個人利益對這個問題特別關注,墊付醫療費不要超過治療費用的一半,這可以避免許多麻煩和經濟損失。現在有些人以為責任方提前墊付醫療費天經地義,而責任方的負罪心理也會認為理所應當,造成一些傷者及家屬在患者治療方面為所欲為,再加上醫院方的積極配合(其中原因不必多說),因此一些不需要的檢查治療費用到保險理賠時被拒賠。

案例:一出租車左轉撞了老太太,其實司機看到老太太已經停車,雨天打著傘低頭過人行道自己撞上出租車,因為車沒有讓人及無證據證明是車撞人還是人撞車,出租車負全責。按說這樣的事故對行人不會造成多大的傷害,去醫院檢查沒有什麼問題,可是第二天老太太住院了,駕駛員前後墊付了六千元醫療費,老太太住了十天。可到保險賠付時,許多費用保險拒賠。諸如乙、丙肝檢查及藥品等等和事故根本就扯不上的檢查治療費用,等到最終結案,司機自己承擔了近三千,倒不是說司機不應該承擔責任,但是其中拿的錢是不應該出的,雖然可以通過訴訟討回公道,勞心費神還不如多出點力。

因此,各位駕駛員遇到這樣的情況,根據傷者的情況,更要看傷者家屬的態度及表現,有度墊付醫療費。要讓他們知道,傷者治療他們同樣有義務出資墊付。進一步可以同保險公司協商,由保險公司墊付一部分,雖然比較麻煩,但是可行的。特別是對那些借事故想三想四的傷者及家屬更不能慣毛病,費用有保險公司賠付,該自己拿的一分不少,不該自己出的,一毛不給。


卜平97908251


墊付的問題,爭論已久,至今沒有一個所有的人,至少是多數人能接受的方案。

首先建議當事人自己判斷或者請教交警,這種情況自己一方責任有多大?問一下醫院傷者有無生命危險?

先假定傷的很重。傷員送到醫院,除非因為情況緊急,一般可以走綠色通道搶救。一旦脫離危險,那麼醫生,護士會說,醫院不能欠費,欠費的話領不出藥來,不是我們不治,是系統(電腦程序)的問題。如果不繳費,傷者就會晾在那裡,甚至被勸出院。所以即使繳費是必須的,誰也不能例外,不繳費,要麼晾在那裡,要麼出院。

有人說,我買了保險,保險會墊付的。實際上保險公司的墊付非常麻煩(黑!)。首先醫院的開支必須超過一萬以上,必須提供清單,病歷,傷者身份證等一堆材料。換句話說,保險公司也不會輕易墊付。

現在就陷入了一個怪圈:傷者在病床上呻吟急需救治。醫院說,我們不是慈善機構,沒有錢墊付,所以必須先繳費再治病。傷者說,是他們撞了我,應該他們交錢。肇事者說,我買了保險,應當保險公司拿錢。保險公司說,現在責任還不明確,憑什麼叫我們交錢。最多墊付一萬,多了免談。反正是都不願意交錢。

但是,不交錢,傷就沒法醫治,長此以往,小傷成了殘疾,大傷變成了死亡。實際上這種結果,對傷者,對肇事者,對保險公司乃至對整個社會都沒有任何好處。

所以我認為這是目前法律和人性的bug。法律沒規定誰必須墊付。但是不墊付後果很嚴重。

0、墊付不墊付,先要看看對方是什麼人。如果對方通情達理,有事好商量,可以適當墊付,反之,如果對方小病大養,得理不饒人,要慎重一些。墊付了可能引起更大的麻煩。

1、如果自己一方責任很小,對方全責或主責,墊付搶救費用就行了,因為需要的費用,將來多數是傷者自己出,墊付多了很難要回來。

2、如果自己一方責任很大,主責或全責,可以根據傷情,儘量多墊付一些費用。但是,擔負的費用,原則上只限於醫院已經發生的費用。不要墊付類似生活費之類的費用。

3、如果對方有生命危險,自己主責以上,將來如果死亡了,很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是要坐牢的。如果及時賠償受害方損失,獲得刑事諒解則可以獲得從輕減輕處罰,一般是判處緩刑。這時就不要計較多少了,儘量墊付全力搶救。

4、如果對方傷情很輕,需要的費用很有限,一般可以不墊付。對方要求墊付告訴他起訴就行了,保險公司會賠償。

5、無論那種情況,墊付一定要去的相關證據。例如到醫院窗口自己繳費拿到繳費票據,將來處理的時候,防止對方耍賴。如果有證據,法院一般會支持將已經墊付的費用兌除。

6、

交通事故對方住院,費用交警是讓我先墊付,交警的做法對不對?-悟空問答

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441033335899685133/

以前我的回答,供參考。

7、筆者親屬遇到過一起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作為主要責任方的車主,青島宏創的小老闆畢朝春,在一死亡一重傷,負主要責任的情況下,三不一沒有。現在已經進入強制執行程序。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網上搜一搜“青島遇到黃淑芬”,就知道墊付不墊付有什麼利弊了,也能看出一個腰纏萬貫但一肚子黑水的富二代是什麼嘴臉。


淮北日月升


真實案例:

表弟車外地出事(4-5月份)。

事故:表弟開車追尾一輛三輪車,導致車上一老大爺受傷。

交警處理:表弟車全責(全險,報100萬)。

辦保險,保險拖車,兩輛車拖車費(1200)

保險公司只給報1000,老弟貼了200。

受傷人員送醫院,老弟去看了次,花了200左右(買的東西)

一直沒墊錢,最後保險只給患者報90%,然後患者家自己還給了10%,一直找我老弟要。我老弟就說你有問題找保險公司,最後就沒纏著老弟了,,,,,,


七張嘴八個舌


好多不靠譜的回答。還是我來說說吧。主要看你的責任大小。如果全責,醫藥費你還是要墊付的,其他費用不談,那是以後的事情,但是醫藥費你還是要出的,畢竟是治病的錢,患者沒自己用。不過記住,自己交錢,發票自己留著。出院也自己去辦,打印清單。除非是一些進口藥啥的。基本保險公司都報。如果不是全責,是七成之類的,就按照自己責任比例來。比如五成責任,1萬你就給5000,不過記得發票自己留著。其他啥費用都不出,只出醫療費。有些費用你出了是不報的。這就是我的觀點,基本你出了醫療費,也不會有人找你麻煩。真的還找麻煩,那就二對不起,醫療費都沒有,愛咋地咋地。看看評論,很多噴我的,真的心累。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我就是用的我的親身經歷說的,三年前,出過一次事故,對方傷到了頭部,昏迷不醒。事故我主要責任,最後商量是全責。一開始我也是這麼想的,反正有保險公司。是我爸爸教導的我。人心都是肉長的,醫療費,是救命的錢,傷者沒有去拿你的錢,這個是治病的錢,傷者在醫院是受罪的,瞎子看清楚,不是讓你把錢給對方,是給醫院,你交錢醫院肯定給你發票,最後出院去打印清單,多的退給你。擔心傷著自己去拿多的錢,你就一次交1000。這裡只墊付醫療費,其他所有費用都別墊付。最後保險公司賠償,你有發票,錢直接報銷給你,傷者沒發票是拿不到錢的。根本沒你們想的那麼可怕。不過保險公司也不是全賠,有些藥是不賠的,只能自己出錢。我那次事故,因為對方夠到傷殘,最後一共賠了26萬左右,醫療費我一共墊付了不到10萬。最後我一共用了不到一萬塊錢,就是不能報銷的藥。很多噴我的,我就問問你們出過事故沒?傷者躺在醫院,沒人想訛你的醫療費。你只要有發票,他們拿不到錢。全程醫療費都不經過他們。還有就是保險公司的賠付,也沒你們想的那麼可怕,前提你要是大的保險公司。我當時是平安,給的很痛快。我一開始也是各種擔心,最後實際情況告訴我是多慮的。還有說不知道定責怎麼墊付,其實事故出了,大致責任是知道的,你就問問交警,如果說,5成到7成,你就按照5成來,反正就按照少的來。那些擔心對方不籤協議的,又是不給身份證的,還不簡單,到保險公司問清楚報銷需要對方哪些資料,你交錢之前都和對方要過來,給就交錢。不給不交,我就不信他們會不給。


魔劍殘影10086


我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你,千萬不要墊錢,到時候說不清,讓傷者自行處理,讓他們自己出錢,如果你拿錢,他們會什麼檢查都做,漫無邊際的要求,其實根本不是多大的事,他們會小題大做,全身CT,腦CT都做,如果你不出錢,他們會收斂很多,因為都是自己的錢,他們也弄不準,能不能報,所以不會亂花錢。

我曾經開車撞人了,最後我跑了,他們告我肇事逃逸,後來我去醫院看傷者,根本什麼事沒有,就是想訛詐,我一直拖,他們打電話給我,我說你們起訴吧,不起訴一分錢不給,當中我們談過私了,他們抓住我逃逸不放,要30萬,最後他們起訴了,他們起訴標的額才15000,最後我賠了7500多。我承擔意外損失100元,訴訟費94一共194元,已經過去4年了,194也沒有要,從蘭考開車到我家來回不夠油錢。

第一不要私了,第二不要墊錢,你要學會拖,先消磨一下他們的氣焰 ,慢慢他們就沒有勁了,都忙的要死,誰也沒有時間天天耗著,慢慢對方會讓步,最後怎麼都行,也不會獅子大開口了,清醒以後就說理了。你要是急著決,能訛死你,漫天要價,提出很多無理要求,什麼誤工費,營養費,後期治療費......,叫你應接不暇。

出事了要沉著應戰,不要主聯繫傷者,更不要急著處理,告訴他們你沒有錢,讓他們先把錢墊上,最後保險公司給,這就是我的經歷,如果喜歡請你關注我,謝謝大家


大海傳媒


我給大家說一個真實的案例吧。

我有一個20多年的朋友。大概在7.8年前吧。他騎著電動摩托車撞在了一個50歲左右女人騎的自行車前輪.當時時速大概在每小時10公里左右。後來女人摔倒.後續發展,才是重點。

我朋友當時沒想那麼多。帶著這個女人。到附近的醫院拍了片子。當時檢查一切正常,只是,腿部有少許擦傷。買了300多塊錢藥。買了幾百塊錢營養品。並且留了自己的電話和地址。想著應該沒事兒。

誰知過了大概一個星期。那個老女人找上門了。說是這不舒服,那不舒服,要到醫院檢查。我朋友又帶到醫院檢查,花了一千多。檢查出來腰間盤突出.從此就訛詐上我朋友了。

從此噩夢就來臨了。當時兩方都找人了.中間人要求我朋友給傷者三.五千塊錢,私了,這事就算完了。但是我朋友有些固執並且倔強。沒同意。最後引發了後面更難控制的局面。

對方私自做了司法鑑定.(這個是不合規矩的)並在法院找了人。一紙訴狀,把我朋友告上了法庭。最主要的是,法院的判決很有意思。我看了上面最主要的判決依據。說腰間盤突出,有50%的可能性,與這次事故有關係。從此扯皮,大戰就開始了。各級法院,信訪.等.中院去年才終審判決(後臺還是比較硬)。現在要賠16萬.我朋友已提請申訴。現在還在扯皮。可目前為止這個案件已持續了7.8年了。現在已把我朋友加入黑名單。

現在各級法院.信訪見到我朋友頭都比較疼。也知道,有些過分。但是法律就是這樣。

其實這件案子為什麼能扯這麼長時間呢。

一.法院去年終審判決以後。執行廳強制執行。沒執行下去.因我朋友名下沒銀行卡。沒房產。沒存款.並且五年前已離婚。

二.事情能發展到現在這個樣子,我相信,到最後,雙方其實賭氣成分比較大。

三.對方官司目前贏了。折騰了這麼多年。這筆錢也拿不到手,因為執行不下去。

四.我告訴了我的朋友和親戚。告訴他們遇到這種事情。一定要當機立斷。千萬別拖泥帶水。如果運氣不好.碰到這麼一個渣人,也許會毀掉你許多年。

五.人一定要有一顆善良的心。但是在某些事情上善良會毀掉你。

六.朋友曾經也是一個高管。現在的情況就比較慘。這幾年就靠啃老生活。目前一直在家照顧80多歲的有病老人和9歲小孩.每次看到他特頹廢.開導許多次。見效甚微呀。


鬧市野人


這個事就是這個月發生的,這個月6號的時候我的貨車縣道直行,在過路口的時候,一個電瓶車小轉彎,從我右邊支路出來向左轉彎,沒避讓開,撞上了,當時電瓶車倒地,停車,打電話120和110還有保險公司,警察出現場,沒說什麼,看了哈,120來了,警察就叫我和120把傷著送醫院,前期墊付了2000多元左右急診費和檢查費,電瓶車駕駛員檢查沒事,乘客沒帶頭盔受傷比較重,得住院,開顱手術,在期間一直等到家屬到醫院,電瓶車駕駛員在檢查後沒事就悄悄的走了,在家屬來之後要住院,又墊付了700元,這時候身上也沒錢了,後來還要處理車的事,就走了,傷著當天晚上做了手術,花了4萬多,第二天一大早傷著家屬就打電話叫去醫院交錢,我想著我是正常直行,電瓶車是小轉彎支路出來,我的責任應該不大,就沒有去墊付,但在電話中還是說的,我們在籌錢等等,就這樣一直拖到9號,期間我瞭解到傷著家屬一分錢沒出,費用都是欠著醫院的,7.8號家屬多次電話話也說得比較難聽,我也沒理會,9號一早我就約起傷著和電瓶車駕駛員到交警隊去處理,電瓶車駕駛員一直不來,後來還是交警打電話說人死了付刑事責任這些,才來的,後來交警開了個保險墊付通知書,我這邊保險墊付1萬,想著以救人為主,我們三方在墊付點錢,先把醫院欠的錢先交上,這期間在申請道路救援基金,最後我又墊付了2000多元,家屬和電瓶車駕駛員也是在看了我車上的行車記錄儀之後才願意墊錢的,到現在我沒墊付費用,家屬也沒打電話,等著交警下責任書,我願意墊付是因為出現了人傷事故,不管你有沒有責任,最後肯定有責任的,但最後責任多少我不知道,如果墊付多了,基本是拿不回來的,還有就是家屬的態度,前期的費用是一分都不想出,想著就全是大車的責任一樣,現在等得下責任書,就是不曉得交警會不會因為對方是電瓶車是弱勢,看我這邊是全險給多劃點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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