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洛阳市共有28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日前,洛阳市纪委对2018年上半年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显示,全市共有284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紧盯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治理、严格责任追究、强化通报曝光,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作风建设成果得到不断巩固和深化。上半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4起,处理327人,党纪政纪处分28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66%、51%和88%。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类型看,主要集中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分别为85起、55起、28起,占查处问题总数的38%、25%、13%,这三类问题共占查处问题总数的76%。从违纪主体看,主要集中在乡科级以下,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数中,乡科级以下干部为242人,占85%;乡科级干部为35人,占12%,与去年相比上升了17%;县处级干部7人,占3%,与去年相比上升了40%。

上半年,全市共分46批对112起195人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营造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其中,市纪委分6期通报了16起典型案例,共涉及33人。

该负责人介绍,从上半年情况看,一些突出问题仍不容乐观,例如个别党组织管党治党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水流不到头”的现象;个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主动性不强,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精神要求还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依然高发,并呈现隐形变异趋势。

市纪委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关键人群,既严肃查处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又注意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始终保持查纠“四风”高压态势。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洛阳日报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薛浩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