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和用人單位和從業者的關係是怎樣的?

揚劍70212889


是和用人單位籤勞動合同,還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籤合同,這個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決定,一般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有利的。 一、不要去和勞務派遣公司籤。你們單位之所以這麼做,就是因為使用勞動派遣是對用人單位極大的有利,而且勞動者極大的不利。

 第一,是為了規避新勞動法中對於幹滿十年要籤“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規定,很多用工單位,解除了員工的合同,然後要求這些員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約,最後在由勞務派遣公司將這些員工派遣到原用工單位工作。用工單位搖身一變成了和這些員工沒有勞動關係的一方。

 第二,是出於經濟利益。增加正式員工就意味著正式員工的工資總額就要有更多人來分攤。最好的辦法就是使用勞務派遣,因為使用勞務派遣員工不算企業的正式員工,而且人工費用在財務上可以列入“代辦費”“工程費”等其他各種名目裡,根本不會佔用正式員工的工資總額。

 第三,就是為了規避法律責任。因為用工單位如果使用了勞務派遣,那麼其僱主身份是很模糊的,只要身份一模糊,責任就模糊。如果出現事故或者是糾紛,就可以和勞務派遣公司兩邊相互推諉。(現在你明白為什麼只要哪一齣什麼事就是“臨時工”出來頂罪了吧,這真不是騙人的,而是勞務派遣的問題。)

 第四,是利於管理。因為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員工沒有勞動合關係,隨時可以將派遣員工退回。派遣員工由於隨時面臨失業的壓力,自然工作努力。

二、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上實施,可實際上根本不是那麼回事。現在的勞務派遣基本上都是用工單位招工後再把工人掛靠到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遣已經完全變味了”。在勞務派遣現象集中的全國公有制企業、事業、機關單位,長期在一線崗位從事主體工作的工人是勞務派遣的主體。勞務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用工單位“用人不招人”,導致用工單位並不和員工簽訂合同,而是與勞動派遣公司簽訂。被派遣人員處於“兩不管”的境地,深受其害的絕大多數是農民工、下崗工人、城鎮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由於沒有與員工直接簽訂合同,許多用人單位都藉此規避《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隨意剋扣其正常工資與福利待遇,一些用人單位甚至隨時“裁員”和“甩包袱”;另一方面,勞務派遣職工對企業的貢獻完全被抹殺,他們的工齡永遠都是從零開始,週而復始。


24幀馬鈴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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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僱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

就拿事業單位來講吧,很多招聘註明了是【勞務派遣】,那隻要有這四個字,那這個招聘崗位就和【編制】無緣了。

如果說通過了考試然後錄用的時候是和第三方人力公司進行籤合同的哦。和事業單位沒有直接的用人關係


中公江蘇事業單位


勞務派遣過來的工作人員,用人單位可以根據需要是否繼續僱傭,就好比單位找保安公司僱傭的保安。用工價格跟勞務派遣公司提前談好。如果用人單位直接僱傭臨時工的話就要考慮同工同酬,並且都要遵循勞動法裡的各項規定。所以現在的單位都喜歡用勞務派遣


功夫熊貓125915055


繞個彎轉回來,還在原來的單位乾的同樣的工作,只是不同的是工資少了,福利沒了,單位可以隨時要你走人還不用負責任,勞務派遣公司什麼也不做就跟你籤個合同就把你買了還要你掙錢養他們,出事的時候勞務派遣公司就消失了,勞務派遣公司就應該取消,這樣才是對勞動者的最大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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