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假疫苗事件,怎樣處罰相關責任人才能平民憤?

秋實223998729


說實話,這種“突破人的道德底線”的事件一旦曝光,無論對對應的責任人如何處罰,都是難以平民憤的。

尤其是這種不知道危害有多大,不知道這種危害涉及了多少人……這樣的影響結果的不確定,恐怕是會讓恐懼感席捲全國的。而在這種傷害的大背景下,無論責任人受到什麼樣的處罰,都不為過。但是,我們更希望的,是可以直接處罰到責任人本身,而不是各種罰款,因為說不定這些罰款還是會在以後從老百姓身上出的。

最後就是我們應該關注的焦點,是事情爆發之後的善後措施以及法律的完善。不然的話,這種事情還是會屢禁不止的。

謝謝





燕子吃小魚


謝謝邀請!
我一直在關注此事,我很慶幸自己能活到今天,人心一旦受到傷害始終是有傷疤的,平民憤?那是不可能的,又不是一時之氣,姑且讓時間慢慢淡忘了吧。
企業自找,為一己之私:60多萬支假疫苗毒害孩子,上演著人類清除計劃!不禁感慨祖國的花骨朵們真不容易!

礙於我國是法治社會。講文明,講道理的我認為:

對於不顧公民人身安全、嚴重缺乏良知的企業,建議應該重罰!這個企業為了利益,犯下的錯誤是致命的,不可原諒的!必須抵制,下市!違法的人判重刑入罪吧!其次賠償所有受害人大額度的經濟損失!

多問一句:大家還敢生二胎嗎?


小空乘李若汝


大美妞鳶都湖: 在教育方向,存在著一個奇怪的規定,不按規定接種疫苗的小朋友,一律取消小學入學資格。如今疫苗種類繁多,按照森林法則,疫苗與疫苗相生相剋,若在一定條件下,大量疫苗在體內造成紊亂生長,強勢疫苗必然有損身體健康。我雖不精通生物科學,但疑這類疫苗接種政策,應是舊時代政府官商勾結圖財害命的巴戲,如今要引起全社會的重視並適時費止。對於那些無德無信的藥療企業主,只要對社會造成了嚴重危害,不管他對問題的內幕知情與否,都應該按照瀆職罪,詐騙罪,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判除極刑,並沒收全部家庭資產,而不是和以前處理的毒奶事件那樣,大事化小,不了了之,換個配方繼續坑蒙拐騙。象長生這種情形,已經給社會造成了嚴重後果,至少得判五千年徒刑,並取消其它親屬從事藥療行業資格,殺一儆百,而不是隻上交幾十百千萬億本來就是坑騙來的人民幣了事。如果如此縱容犯罪,後患無窮。對於這個問題的看法,我和現任政府的觀點是高度一致的。


崔師傅0360


個人以為:

此次長生生物假疫苗事件,顛覆了人的道德底線,可謂罪大惡極,前有車,後有轍,比照三鹿奶粉事件的做法,從嚴從重處理!

第一,法人代表與企業實際控制人,應承擔刑事責任,至少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第二,針對企業,應重罰,罰到破產為止,決不能再容許這家公司“帶病”上路。

第三,也是最為重要的一點,要建立長效機制,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關乎人的性命,必須以零容忍的態度,用嚴謹、嚴厲的制度來防範。





咋說咋聊


經過三鹿奶粉、地溝油、毒藥丸等事件,政府應對藥企食企造假、製假、銷售假貨,直接對藥企食企負責人、控制人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死刑槍斃。相關監管責任人以瀆職罪判刑15年。建議取消偽劣藥品、偽劣食品名詞直接以假藥、假食品定性處理。


燃燒的香菸a


1.主要責任人,凌遲處死,沒收全部財產

2.次要責任人,死刑或者無期徒刑,沒收全部財產

3.長生集團全部資產查沒充公

4.對於所有注射了假疫苗的人,補註射真實疫苗並賠償對應其各方面損失

罰到假冒偽劣,謀財害命的人懷疑人生


芝罘稻


小惡與大善

劣質疫苗已經蔓延成一場公眾的恐慌事件,可悲的是,這不是空穴來風。昨晚有外出避暑的家長,驅車幾百公里連夜趕回處於酷暑的重慶,就是看看孩子打疫苗的本子,上面記錄的批次是不劣質的疫苗。也有被狗咬傷的女士,打了劣質疫苗,最後還是死了。

現在根據有關證據,生產廠家不是一時疏忽的偶然事件,而是一種無視公共健康,草菅人命的失職瀆職行為。如果處理僅是罰款、整頓,撤換當事人,判個三年五年,可以說,人們對未來任然會感到擔心和恐懼的。因為中學語文就學了“死灰復燃”這個詞。

所以,只有處罰得讓當事人感到恐懼和絕望,並且他們沒有改正的機會,過上他們想都想不到的悲慘生活,生不如死。這種對他們少數人的“惡”,換來對公眾最大的“善”,百姓才會有安全感的獲得,才能對未來充滿信心,那些想生二胎的家庭才能按既定方針辦事。





周矩心眼界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說:“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潤,它就保證被到處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

我們應該按照馬克思說的做,絞死他們,把他們永遠的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我認為這也是實踐馬克思主義的一種方式,相信很多孩子的家長會贊同的。


藍領胖子


嬰幼兒的疫苗造假!連救命的狂犬疫苗都可以造假,這是謀財害命,是故意殺人!

先說說狂犬病的基本知識與嚴重性:

狂犬病屬於高致命性傳染病,雖然發病率較低,但是死亡率100%。

接種假冒偽劣、過期、失效疫苗的後果,延誤預防疾病的最佳時期,大大提升患某種傳染性疾病的發病率,這是嚴重問題。

處理這類事件必須追責嚴處,經濟處罰不解決問題。應當判處死刑,再沒收全部財產,才能以儆效尤!


拉登70855726


罰款344萬確實不能平民憤,昨天國家藥檢總局聲音是,立即全部停產,調查,收回準產證,把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

一個利潤率83%公司敢於拿人命關天疫苗造假,是不是除了刑事責任還應該追究經濟責任?是不是可以罰她傾家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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