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執行攻堅丨信陽法院執行攻堅大比拼 你pick哪家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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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暑裡多措執行 離婚補償終執結

百日執行攻堅丨信陽法院執行攻堅大比拼 你pick哪家法院?

7月16日,信陽中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王玉明,中院法警支隊隊長、執行局負責人李忠智一行到溮河區法院執行指揮中心調研督導執行工作並召開座談會。座談中,被執行人劉某主動送來案件執行款13.8萬元現金。

據悉,這是一起涉離婚後財產糾紛案,申請人夏某與被執行人劉某原系夫妻關係,後雙方當事人簽訂離婚協議,其中約定被執行人劉某一次性補給申請人夏某20萬元生活費,離婚前交由夏某。

由於被執行人一直未按約定將款項給付申請人夏某,故夏某起訴至溮河法院。經過溮河法院判決,被執行人劉某一次性支付申請人夏某生活費20萬元。

因被執行人劉某未在規定期間內履行法定義務,故申請人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執行幹警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財產申報表等相關文書。執行幹警多次聯繫被執行人劉某,被執行人以種種理由一直推脫逃避拒不履行義務。

執行幹警又運用“總對總”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劉某的銀行開戶信息和房屋情況、車輛情況等,發現劉某賬戶中未有可供執行的金額。但是執行幹警並沒有因此放棄,多次電話聯繫被執行人,親自上門與被執行人劉某面對面溝通,最終在法律的威懾和執行幹警的耐心釋法下,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和解,申請人同意被執行人分期履行義務,現款項已履行完畢,此案得以順利執結。

(溮河區法院 溫雅楠)

羅山縣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聽取和審議法院執行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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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羅山縣法院院長尹偉代表縣法院向縣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專題報告執行工作情況。會上報告了該院近三年來執行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客觀分析了當前面臨的困難和問題,並對今後工作提出了進一步打算。

報告指出,三年來,該院的執行攻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共受理執行案件3083件,執結2568件,執結率83.29%,執結標的2.3億元,立拒執罪案件104件,已結97件,判處拒執罪25件25人。拍賣標的物54件,成交15件,實現標的944.38萬元。2017年,縣法院共在市級以上媒體發表執行稿件1000餘篇,執行宣傳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在全省164個基層法院中位居26位。

尹偉就今後工作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深化執行機制。緊緊依靠黨的領導和人大監督,逐步完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配合,保持打擊拒執犯罪的高壓態勢,增強執行震懾效應。二是提高執行質效。通過開展執行專項行動、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提高案件執結率;深化立審執管理,強化財產保全措施,提高執行針對性和成功率;明確執行責任分工,提高執行工作效率。三是加強隊伍建設。加強執行幹警思想政治建設,改進司法作風,保證公正廉潔執行;加大執行公開力度,實現執行全程留痕、全程監控,規範幹警的執行行為。四是強化執行宣傳。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創新執行宣傳方式,開展執行主題宣傳活動,營造尊重判決、主動履行的良好氛圍。

(羅山縣法院 尹月)

潢川縣法院執行行動戰高溫、鬥酷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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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夜,院黨組書記、院長郭長林主持召開執行工作例會,與黨組成員仇登濤,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李忠和8個執行團隊負責人對上週執行質效指標運行情況進行分析,對部分“骨頭案”的執行方案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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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晚上7時許,執行團隊李魏巍同志接到情報稱,行蹤不定、長期尋找未果的被執行人胡某某在鄭州出現,為了及時控制胡某某,推動該案的執行,該團隊決定連夜趕往鄭州。經向主管院領導和局領導彙報後,團隊4名執行幹警立即踏上異地執行的征途。第二天清晨6點開始,執行幹警在胡某的工作的一超市附近蹲守。功夫不負有心人,上午10點,終於在超市門前將被執行人胡某堵住。幹警們再次向其詢問是否願意自動履行生效判決,胡某仍予以拒絕,幹警們依法向其送達拘留決定書,對其實施異地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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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根據執行聯動機制要求,提供了一名被執行人入住某賓館的信息。李忠執行團隊幹警聞警而動,清晨集結出發,對長期躲避的被執行人實施拘傳。

(潢川縣法院 陳明)

網上追逃顯成效 幡然悔悟履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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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縣法院接待了一位"送上門"的逃犯胡某,其在得知自己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後,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主動到法院積極履行了欠申請人邱某的欠款本息317215元,並去派出所主動投案。取得申請人諒解並銷案後,胡某於次日再次來到法院主動履行了另一案件欠申請人唐某的欠款本息合計85400元。

據悉,申請人邱某與被執行人胡某是親戚關係,之前互有經濟往來,2016年4月,胡某與邱某結算並向其出具兩張欠條共計316000元,經申請人多次催要,被執行人還款20000元后餘款一直未還。邱某無奈之下訴諸法律,2017年11月,商城縣法院經審理後判決胡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償還邱某欠款296000元。判決生效後,胡某一直未自覺履行,邱某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期間,經過執行人員多次電話、短信督促被執行人胡某履行了50000元后,餘款一直藉口沒錢拖延執行。經過多方調查,發現被執行人胡某在鯰魚山新華村有一處自建房屋,其有能力履行經法院採取罰款措施仍然拖延執行、逃避執行。2018年6月21日,被申請人邱某以胡某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向本院提起刑事自訴,本院立案後將胡某移送公安機關進行網上追逃,得知消息後,胡某意識到事態嚴重,立即現身履行義務。被“追逃”的胡某膽戰心驚,摒棄僥倖心理,將另一起案件中欠唐某的款也全部還清。一次“追逃”讓兩起案件均得到圓滿執結。

今年以來,商城縣法院進一步加大打擊拒執行為力度,加強與公安機關協作,運用公安機關大情報系統對躲避執行的失信被執行人進行網上追逃,通過追逃逮捕老賴36人,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被執行人難找、被執行人財產難尋的困境,提升了執行質效,也對潛藏的失信人起到了震懾作用。

(商城縣法院 李孟華)

父母爭奪撫養權 執行法官來解難

“孩子被他爸爸帶到了惠州,我要求執行孩子的撫養權,你們得把孩子給我要回來!”面對單某的要求,息縣法院執行幹警熊懿輝犯了難。

2015年單某與張某經人介紹相識,雖未登記結婚但也按當地風俗舉行了婚禮。2016年6月兩人的兒子出生,單某則在兒子出生幾個月後便回老家參加了教師招聘,至此兩人便一直未共同生活。

因兩地分居,兩人逐漸形同陌路。但是尚在襁褓中的兒子卻一直是兩人的心頭肉,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兩人遲遲未達成協議。

2017年4月單某將張某訴至息縣法院要求獲得孩子的撫養權。息縣法院依法進行了審理,並判令孩子由母親單某撫養,張某每年支付撫養費4000元,自2017年開始至孩子年滿十八週歲。

因孩子出生後一直便與張某及其父母共同生活,判決下來後老人反應激烈,說什麼都不肯讓單某見孩子,甚至趁機帶著孩子趕到兒子打工的惠州。氣急的單某無奈之下申請了強制執行。

2018年6月執行案件立案後,執行幹警立即向張某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並對其財產進行了查控。與此同時聯繫了申請人單某,單某一度反應激烈,聲稱不在乎撫養費但要求執行幹警必須幫她爭得孩子的撫養權。

面對單某的要求,執行幹警有點犯難,且不說現在根本不知道張某在惠州的住處,就算知道強制將孩子要回也只會激化矛盾。孩子自出生便是張某家人撫養,且到現在也不過剛滿兩週歲改變其生活環境並不利於孩子成長;而單某現擔任學校教師,因工作關係也無法給予孩子全天候的照顧,況且身邊也並無親屬幫忙。

考慮到這些現實情況,執行幹警熊懿輝決定從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對雙方進行調解。

7月13日,在該院執行局張某與單某終於肯就此事進行協商。通過執行幹警一次次耐心的勸說,也出於對孩子的關愛,兩人最終達成協議。孩子六歲之前由張某撫養,單某依法享有探視權,張某應當積極配合;孩子六歲以後考慮到上學的需要,孩子可交由單某撫養,張某依法享有探視權。兩人意見達成一致後,單某於當天撤回了執行申請,這場孩子的爭奪戰最終圓滿解決。

案件執結後,申請人和被執行人對執行幹警表達了感激之情,對案件圓滿解決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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