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權威發布:浙江使用疫苗均爲國家檢定合格疫苗

近日,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問題批次狂犬病疫苗和長春長生、武漢生物製品研究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問題無細胞“百白破”疫苗事件,在剛過去的這個週末引起軒然大波。

不少曾接種過狂犬疫苗或“百白破”疫苗的公眾紛紛表示憂心,不確定自己或孩子接種的疫苗是否安全,朋友圈內翻孩子疫苗記錄進行比照的家長比比皆是。

7月22日晚,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方微信對全省相關疫苗情況進行了權威發佈。

全文如下:

7月15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通告:國家藥監局根據線索組織檢查組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春長生”)生產現場進行飛行檢查。檢查組發現,長春長生在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過程中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藥品GMP)行為。事件曝出之後,不少曾經接種過狂犬病疫苗,尤其是最近被貓抓狗咬正在接種狂犬疫苗的公眾紛紛通過電話或留言諮詢。

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就有關問題回應如下:

第一、國家對上市疫苗實施批簽發制度,即對每批疫苗出廠上市或者進口時進行強制性檢驗、審核。每一批疫苗上市前由國家藥監局藥檢院檢定,檢定合格後方可上市使用。我省使用的疫苗都是國家藥監批籤檢驗合格的疫苗。

第二、經檢查,我省沒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的涉事批次疫苗。

第三、為確保接種安全,長春長生公司通知召回原批准上市的狂犬病疫苗,我省已全部封存。已經接種了長春長生狂犬病疫苗部分針次但尚未完成全程的接種者,按照國家藥監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疾控局公開發布的信息以及國家《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範》要求,可使用另外品牌的狂犬病疫苗按照原接種程序完成後續接種。

第四、近五年,長春長生的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未進入我省使用。我省供應使用的無細胞百白破疫苗均為國家藥監批籤檢驗合格的疫苗。

此外,全省各地及某些縣區疾控中心也作出相應回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