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錢買房,離婚後房產該如何分割?

龔秀梅


對於這個問題,要看房產登記在哪一方名下,按照法律規定,如果父母出資,並且房產登記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一般情況下,房產可以作為自己子女一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如果登記在對方或者雙方名下,有可能會視為對夫妻雙方的一種贈予,離婚的時候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對於父母出資的部分,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也有可能產生歧義,一種是可以認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予,另外一種也可以認定為是父母對夫妻雙方的一種借款,也就是說屬於債務關係。

有時候離婚的時候每個人會根據自己所處的境況不同主張不同的性質,所以建議父母在出資的時候,能夠保留相關的證據,來證明自己到底是贈予還是借款,按照現行的司法實踐,如果父母主張借款,可以與子女事後補借條的方式來證明存在借貸關係。當然同時也要結合其他的證據進行佐證,這樣被認定為借貸關係的可能性才會比較大。


阮國盛律師


根據,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前一方父母。全款給予購置的樓房。屬於一方父母所有。離婚時。不能算夫妻共有財產。這個法律上都有明文規定。叫婚前財產。這個必須有證據證明。這個光憑嘴說是不行的。房產證的戶主是誰?購房款的銀行明細。買房時的交易明細。法院會認真審核的。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


山東農村那些事


一般而言,婚前父母出錢買房,沒有相反證據,應認定為己方子女的贈與行為。

在離婚訴訟中,該房產應該屬於父母出錢一方的子女所有,至於按揭貸款未還部分或已經還款部分,都應該給予對方一定補償。


曾軍周律師


婚前不論男女雙方,單方全資購置的房子,屬於單方所有,所產生的效益屬單方所得,權屬歸購置方,任何人無權爭議。至於婚後離婚,難道要把購置方的—半白送給對方?於情於理於法都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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