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户口和父母一起,父母去世出嫁女能有宅基地吗?

徐基鸿


出嫁女户口和父母亲在一起,父母亲去死后出嫁女是否有权利继承宅基地的继承权?对你提出的问题,我个人是这样认为,对农村的宅基地的产权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对农村宅基地相应都建立农村土地法,包抱宅基地法。那么象你这样问题,你只要是独生子女,更为户口又在你父母亲的名下,同时长期同父母亲一同居住,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继承的。只里这要没有直接血缘关系之类的人员参与进来,认为只要合法就应该随你继承。但在继承之前必须出据相关证据,或者是公证书文本。即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顾云孙


这种事在农村基本存在,出嫁女可以享受房基地继承权;另一种情况、出嫁女和父母住在一起,但户籍不在本村、只要证明父母的房基地在持有合法手续的也可以继承(这种情况指姐妹多、同享受财产权的)。两种情况无论哪种,只要有合法手续都可以享受继承权。第一种、办理手续比较容易,第二种、办理手续比较多(得需要公证处公证)。(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谢谢邀请!


手机用户冀與理融


出嫁女和父母均为 本集体组织成员,房子是属于这个家庭的,父母去世后,家庭只是人员减少,房主姓名由父母名下转为女儿就是。可以重新确权,也可保持现状以后再说。

如果这个家庭中还有其他成年的成员,就要考虑分户的问题,那要按宅基地申请程序来办,一是出嫁女其他地方没有本人名下的宅基地,二是生活在此地,三是村里有空闲宅基地。


泰山木32140178


只要户口在父母之村一起的,也就是说女儿也是村集体成员,是有资格享受村集体的任何条件,也可以将子女户口迁入该村,那必定是有资格享受宅基地的,如果是继承父母的宅基房产权,那就更不用多说了。


五四54加油


你的户口和父母在一起,父母去世当然有权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有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独生子女。如果有兄弟,必须分户并且在父母名下。如果没有分户,你可享受其它村民待遇。比如,重新申请宅基地,土地承包权限不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村民待遇。但没有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权。特殊情况,如男丁无民事能为,可视为法定监护人,继承父母宅基地也合理合法。


何传人


户口与父母在一起,虽然业已出阁,但国家仍然从法律层面承认其为该集体成员,享有一般集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实际操作中与此相违背的情况也比比皆是。虽然一些通过司法途经也最终取得应有的权利,但是农人也有一些疑惑,权利和义务从某种程度来说理应是相对应的。可是那些远在天涯的“集体成员”是否真实有效履行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呢?

所以农人认为抛开义务谈权利只是耍流氓的行为!


鄉下農人


土地分为国家全民所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

宅基地的性质,是村委会将本村的集体土地,分给村民建房使用。

使用权人去世后如何处理,由村委会自行决定。


吴天泽律师


网友,你提的问题,我现在就答复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出嫁女,在农村。仍有继承和享受父母的财产和村集体的土地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出嫁女在农村的各项权利。否则,视为违法,会受到国家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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