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吉林市:依法发展中医药事业 打造江城百姓放心中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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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卫生计生委开展全市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工作

自6月27日至7月12日,吉林市卫生计生委、吉林市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8年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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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处联合吉林市卫生监督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交叉对检的模式,对吉林地区二、三级中医医院;一级中医医院、门诊部、中西医结合诊所、备案制中医诊所、中医综合诊所等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进行了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同时抽调各区卫生计生局中医科长、吉林市中心医院感控科省级院感核心专家和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健康管理中心管理专家协同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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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中,检查组针对中医医疗机构中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违规开展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出具虚假医学文书、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证件、未按公示标准收费、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泌尿、皮肤性病等技术和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全覆盖、零漏项、无死角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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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组已对多家中医医疗机构中存在的显要位置未张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无医务人员公示栏、未公示收费标准和举报监督电话等违规行为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限期整改。据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存在的违法行为,将坚决予以立案审查,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此次开展的吉林市2018年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规范了中医医疗机构的行业管理,提高了质量标准,确保吉林地区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依法依归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切实保障了江城百姓安全看病,放心就医。通过检查,进一步提升了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行政部门和中医医疗机构为人民健康负责的意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为构建我市健康和谐的医疗卫生环境,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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