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警方排查街邊小廣告循線抓賣分「黃牛」

茂名警方排查街边小广告循线抓卖分“黄牛”

南方網訊(全媒體記者/李文才 通訊員/王珠球 茂交宣)近日,茂名警方根據街面上張貼的一張收機動車駕駛證分廣告線索,迅速組織偵查力量順藤摸瓜,分別抓獲涉嫌多次買賣駕駛證分違法人員戴某仔、郭某傑,並依法給予罰款和行政拘留處罰。

近來茂名市公安機關積極開展城市“牛皮癬”專項整治行動,對利用“牛皮癬”廣告涉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嚴厲打擊,進一步淨化社會環境。6月8日,茂名交警偵查大隊根據市公安局整治城市“牛皮癬”廣告專業隊提供的一條收機動車駕駛證分廣告線索,立即展開偵查行動,經多天的深入走訪及排查,一個微信暱稱叫“娣仔”的“黃牛”浮出了水面,偵查民警於是順藤摸瓜,發現“娣仔”通過微信轉帳交易頻繁,偵查民警確認抓捕時機成熟後,在市局大情報、智能指揮中心等單位的積極配合下,於7月3日成功抓獲了涉嫌買賣機動車駕駛證分違法人員戴某仔。據戴某仔交待,為了獲取利潤,其主要通過街邊張貼廣告以及在微信群散佈廣告等形式,獲取想買賣駕駛證分的客戶,看有沒有違章需要處理,有的話就商量好價格,待處理成功後就通過微信或銀行轉賬,自己從中收取差價的金額,從2016年以來,共參與買賣駕駛證分約300多分,從中獲利4000多元。現已對戴某仔依法作出罰款500元並處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同時,根據線索於7月12日,偵查民警將多次參與買賣機動車駕駛證分的違法人員郭某傑抓獲。經審訊,郭某傑對利用張貼廣告買賣機動車駕駛證分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現已對郭某傑依法作出罰款500元並處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目前,該案還作進一步深挖偵查中。

據瞭解,為進一步加強駕駛證記分管理工作,嚴厲打擊買賣駕駛證記分等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今年以來,茂名市公安機關高度重視,迅速成立由市公安局主管刑偵副局長任組長,由茂南、電白分局、高州、化州市(縣級)公安局領導組成的打擊駕駛證買賣記分專項合成工作組,分別由市局大數據中心、行技、刑警、網警以及交警偵查大隊等部門參與,捆綁作戰形成合力。雖然駕駛證買分賣分現象普遍存在,但警方很難掌握到相關當事人的違法證據。為此,工作組充分發揮大數據情報合成威力,進行建模塊分析,通過科學合理篩選信息資源,從幾百萬條數據中篩選精準數據,收集證據鎖定違法人員目標。

據統計,從2018年2月初至今,茂名市公安機關共開展了兩波次大規模打擊駕駛證買賣記分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對電白、茂南、高州、化州等地駕駛證買賣記分違法犯罪行為重拳出擊,相繼抓獲和依法傳喚到案違法人員121人,其中違法中介24人,賣分93人,買分4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對其中108名違法人員處以行政拘留五日至十日,並處罰款200元至500元的處理,對21名違法人員處以警告教育處理,同時對曾參與過買賣駕駛證分違法人員統一建立“黑名單”數據庫,進行重點跟蹤管理。

通過持續開展打擊風暴行動,全市買賣駕駛證記分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極大地震懾了買賣駕駛證記分違法行為,打擊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相關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提供虛假信息、頂替交通違法行為人打單的“代扣分”違法行為,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之規定,以妨害執法秩序行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警方提醒:買駕駛證分和賣駕駛證分,均屬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對參與駕駛證買分賣分違法行為的,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決不姑媳,一經查實,必將依法予以治安或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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